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4

十、主就是圣言W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属天的奥秘 #922

922.“拿各类洁净

922.“拿各类洁净的牲畜、各类洁净的飞鸟”表示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这在前面已经说明:“牲畜”表示仁之良善(45, 46, 142, 143, 246节),“飞鸟”表示信之真理(40, 776节)。燔祭是由牛、羔羊和山羊,以及斑鸠和雏鸽制成的(利未记1:2-17; 民数记15:2-15; 28)。这些是洁净的牲畜,它们各自都表示某种特定的天堂属性。由于它们表示古教会中的这些事物,并在随后的教会中代表它们,所以很明显,燔祭和祭物只是内在敬拜的代表;当与内在敬拜分离时,它们就论为偶像崇拜。凡精神正常的人都能看到这一点,因为祭坛不就是石头制成的东西吗?燔祭和祭物不就是宰杀的动物吗?敬拜若要成为神性,就必须代表敬拜者所知道并承认的某种天堂事物,他们出于这种事物而敬拜它们所代表的那一位。
这些事物是主的代表,没有人不能知道这一点,除非他不愿意去理解关于主的事。正是通过内在事物,也就是仁和源于仁的信才会看到、承认并相信被代表的那一位,这一点从先知书很清楚地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将燔祭加在你们的祭物上,吃肉吧!因为我将你们列祖从埃及陆地领出来的那日,燔祭和祭物的事我并没有向他们提说,也没有吩咐他们。我只吩咐他们这一件,说,当听从我的声音(voice),我就作你们的神。(耶利米书7:21-23)
“听从”或顺从祂的“声音”(voice)是指顺从律法,而律法的全部都集中在这一条诫命上:要爱神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因为律法和先知都依赖于这条诫命(马太福音22:37-40; 7:12)。诗篇:
耶和华啊,祭物和供物,你不喜悦;燔祭和赎罪祭非你所要。我的神啊,我乐意遵行你的旨意,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篇40:6, 8)
在撒母耳记,撒母耳对扫罗说:
耶和华喜悦燔祭和祭物,岂如喜悦听从耶和华的声音(voice)呢?看哪,顺从胜于祭物,听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记上15:22)
“听从祂的声音(voice)”表示什么,这明显可见于弥迦书:
我朝见耶和华岂可献一岁的牛犊为燔祭?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人哪,祂已指示你何为善;耶和华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平,好怜悯,谦卑地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这就是“拿洁净的牲畜和飞鸟为燔祭”所表示的。阿摩司书:
你们虽然向我献燔祭和礼物,我却不悦纳,也不垂顾你们肥畜的平安祭。惟愿公平如诸水滚滚,公义如大河滔滔。(阿摩司书5:22,24)
“公平”表示真理,“公义”表示良善,这两者都源于仁爱,是内在人的“燔祭和祭物”。何西阿书:
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西阿书6:6)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仁和信不存在时,祭物和燔祭是何性质;还明显可知,洁净的牲畜和洁净的飞鸟因表示仁与信之良善,故也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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