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6876.“对他们说,你们祖宗的神差我到你们这里来”表古教会的神将与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同在。这从“他们祖宗的神”和“差”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他们祖宗的神”是指古教会的神,“祖宗”是指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参看6050, 6075, 6846节);以色列人,即此处的“你们”,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875节); “差”是指发出(2397, 4710, 6831节),在此是指祂将与他们同在的应许,因为这是在谈论古教会的神,即祂应许祂将在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中。
古教会的神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古教会从上古教会,以及以下事实获得对神的这种感知:每当耶和华显现时,祂都是以人的形式显现。所以当思想耶和华时,他们不会把祂作为一个普遍实体,或存在于各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来思想,他们对这样的普遍实体或存在没有任何概念。相反,他们把祂作为一个神性的人,或一个神性位格来思想,这样他们就能把思维集中到祂身上。因为以这种方式他们就能思想耶和华,并在爱中与祂联结。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尤其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远远比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智慧得多;然而,他们只能以其人身为神性的一个人来思想耶和华,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来思想祂。也没有任何不得体的欲望,就是取自属世人,以及属世人的瑕疵和邪恶的观念进入他们的思维。相反,所流入的关于祂的观念完全是神圣的。智慧远远胜过世人的天使本身也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思想神性,因为他们在神性人身中看见主。他们知道,对一位所有事物都是有限的天使来说,若不通过类似有限之物,他就无法对无限形成任何观念。
在古时,人们以一位神性人或神性位格的形式崇拜耶和华;这一事实从以人的形式向亚伯拉罕,后来向罗得,以及向约书亚、基甸和玛挪亚显现的天使很清楚地看出来。这些天使被称为“耶和华”,并被崇拜为宇宙之神。如今,如果耶和华真的作为一个人出现在教会,人们就会进行冒犯认为祂绝不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因为他们所看见的,是一个人。此外,他们除了把祂当作一个平凡人来思想外,对祂也没有其它任何观念。如今,以这种方式思考的人自以为比古人更有智慧;殊不知,以这种方式进行思考,他们就完全远离了智慧。因为当人的思维观念指向一个完全不可理解的普遍实体,或无处不在的存在时,这种观念就会落入虚假,完全消散。然后,关于自然界的观念取而代之;于是,每一个事物都被归于自然界。这就是为何当今自然崇拜如此普遍,在基督教界尤为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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