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4

十、主就是圣言W

十、主就是圣言

WH14.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论述主,描述祂人身的荣耀,也就是祂与神性本身合一的一切状态,还有祂征服地狱,使那里的一切事物,以及天堂都恢复秩序所处的一切状态(2249, 7014节)。因此,至内在的意义描述了主在世上的整个一生,主通过圣言不断与天使同在(2523节)。因此,唯独主在圣言的至内在部分,圣言的神性与神圣来源于此(1873, 9357节)。主说,经上凡指着祂的话都应验了,这句话表示包含在至内在意义中的一切事物都应验了(7933节)。

圣言表示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节)。主是圣言,还因为圣言来自祂,关乎祂(2859节),圣言的至内在意义唯独涉及主;因此,主自己就在其中(1873, 9357节)。由于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里面都有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所以该婚姻唯独在主里面(3004-3005, 3009, 4138,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神性真理是唯一的现实存在,它在来自神性的唯一物质中(5272, 6880, 7004, 8200节)。由于从显为天堂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天堂的光,神性良善是天堂的热;由于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靠这些存在,正如世上的一切事物靠光和热存在,这些光和热也在它们自己的物质中,并通过它们起作用;又由于自然界通过天堂或灵界存在;所以显然,被造的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圣言被造的,正如约翰福音所说的: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3, 14,2803, 2884, 5272, 7830节)

一切事物都是从神性真理,因而从主创造的,关于这一点,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137节);这一点在讨论天堂太阳的地方说得更详细,那里说明,这太阳就是主,是祂的神性之爱(HH116-125节);神性真理是光,神性良善是热,二者都来自天堂的太阳(HH126-140节)。主与人的结合是通过圣言、凭借它的内义实现的(10375节)。这种结合是通过圣言的每一个细节实现的,因此,与其它一切作品相比,圣言是妙不可言的(10632-10634节)。一旦圣言被写出来,主就通过圣言向人们说话(10290节)。另外,关于天堂通过圣言与人的结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HH303-310节)所举的事实。

属天的奥秘 #2220

2220.“所多玛”

2220.“所多玛”是指源于自我之爱的一切邪恶,这从圣言中“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尽管在下一章,所多玛似乎表示最坏通奸的邪恶,但它在内义上无非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在圣言中,从自我之爱涌出的可憎恶的东西由各种通奸或奸淫来代表。“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蛾摩拉”则表示由此而来的一切虚假,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212, 1663, 1682, 1689节),并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得更清楚。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要像神倾覆所多玛、蛾摩拉和邻近的城邑一样,有剑临到迦勒底人和巴比伦的居民。必无人住在那里,也无人子在其中寄居。(耶利米书50:35, 40)
这段经文论及迦勒底人所表示的人,他们的敬拜在于亵渎的虚假(参看1368节);这段经文也论及巴比伦所表示的人,他们的敬拜在于亵渎的邪恶(参看1182, 1326节)。他们所受的诅咒以“所多玛的倾覆”,也就是总体上邪恶的倾覆,和“蛾摩拉的倾覆”,也就是总体上虚假的倾覆来描述,因为他们的敬拜也在于自我之爱的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
阿摩司书:
我倾覆你们,如同神倾覆所多玛和蛾摩拉一样,你们像从焚烧中抽出来的一根柴。(阿摩司书4:11)
这论及撒玛利亚,它表示败坏的属灵教会,就违背仁之良善的总体邪恶而言,被称为“所多玛”,就违背信之真理的总体虚假而言,被称为“蛾摩拉”,就这两者而言(此处和前面一样),被称为“神的倾覆”。西番雅书:
摩押必像所多玛,亚扪人必像蛾摩拉,丢给荨麻之地、盐坑、永远荒凉之地。由于他们的骄傲,这事就临到他们,因为他们辱骂万军之耶和华的百姓,向这百姓夸大。(西番雅书2:9-10)
此处“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表示由此衍生的虚假;和前面的“倾覆”一样,“荒凉”在此论及这两者。“骄傲”是指自我之爱,“辱骂万军之耶和华的百姓”是指将邪恶引入真理,“向这百姓夸大”是指将虚假引入真理。
以西结书:
你的姐姐是撒玛利亚,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左手边;你的妹妹是所多玛,她和她的女儿们住在你右手边。你妹妹所多玛、她和她的女儿们,尚且没有行过你和你的女儿们所行的事。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女儿们都骄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她们自高自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以西结书16:46, 48-50)
这论及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它们被描述为“撒玛利亚”和“所多玛”;“撒玛利亚”取代蛾摩拉用来描述涉及虚假的可憎之事,“所多玛”则用来描述涉及邪恶的可憎之事。此处说明了“所多玛”具体表示什么,因为经上说,“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即:自我之爱在那里以“骄傲”来表示。“粮食饱足”表示他们对仁之良善的厌恶;“大享安逸”表示他们以这些事物(即虚假和邪恶)为满足;他们缺乏怜悯以这句话来描述,即:他们“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他们的女儿们“自高自傲”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欲望充满自我之爱;“女儿”表示这些欲望。
由此明显可知“所多玛”表示什么,即:它的意义和下一章的历史意义不一样;在下一章,所多玛在内义上表示诸如此处以西结书所描述的那类事物,也就是属于自我之爱的事物。但此处对所多玛的描述更温和,因为经上说,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比所多玛的更严重,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我实在告诉你们,在审判的日子,所多玛和蛾摩拉之地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马太福音10:15; 马可福音6:11; 路加福音10:12)
启示录:
他们的尸首就倒在那大城的街道上,那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
此处很明显,“所多玛”不是指所多玛,“埃及”也不是指埃及,因为经上说,“那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一切邪恶,“埃及”取代蛾摩拉表示从自我之爱中发展出来的一切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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