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3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天堂与地狱 #137

137.在约翰福音,

137.在约翰福音,经上说: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世界却不认识祂。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14)

显然,此处“道”(即圣言)表示主,因为经上说“道成了肉身”。但至于这“道”(即圣言)具体表示什么,则无人知晓,故有必要予以解释。“道”在此表示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它也被称为“光”,这光就是神性真理,如本章前面所示。现在有必要解释一下这种说法:被造的万物是藉着神性真理而造的。

在天堂,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离开神性真理,就没有任何能力可言。所有天使都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大能者”,并照着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或容器的程度而为“大能者”。他们凭神性真理胜过地狱和反对他们的所有人。地狱里的上千个仇敌无法承受一丝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由于天使凭他们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为天使,故可知,整个天堂唯源于此,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因为天堂由天使构成。

人若对真理没有其它概念,仅仅认为它是思维或言语,里面毫无能力,除非其他人因顺从而认可它,就无法相信神性真理竟蕴含这种能力。但神性真理本身拥有能力,天堂和尘世,以及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藉着这种能力而被造的。可通过两个对比来说明神性真理蕴含这种能力,一个是人里面真理与良善的能力,一个是尘世太阳之光与热的能力。对比人里面真理与良善的能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他出于其理解力和意愿而行的,即出于他的意愿通过良善并出于他的理解力通过真理而行的。事实上,意愿的一切元素都与良善有关,理解力的一切元素都与真理有关。因此,人正是出于良善与真理来驱动自己整个身体,其中一千个事物迅速一致地行出他们的意愿和乐趣。由此可见,整个身体是为了服从良善与真理而被形成的,因而是从良善与真理形成的。

对比尘世太阳的光与热:世上生长的万物,如树木、谷物、花草、果实、种子等,完全是藉着这太阳的热与光而产生的;由此可见这热与光蕴含何等生产力,更何况神性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热,也就是神性良善呢?由于天堂凭这些存在,所以尘世也由此存在,因为尘世藉由天堂而存在,这在前面早已说明。从这一切可以明白这些话的意思,即:“万物是藉着圣言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圣言造的”;还有“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也就是藉着神性真理从主造的。出于同样的原因,创世记首先提到光,然后提到由这光所产生的事物(创世记1:3, 4)。也正因如此,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尘世,都与良善并真理,以及它们的结合有关,其结合是为了成为某种事物。

注:在圣经中,“圣言”(或道)表示各种事物,即言语、心智的思维,实际存在的任何事物,以及某种事物;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以及主(9987节)。“圣言”表示神性真理(2803, 2894, 4692, 5075, 5272, 9383, 9987节)。“圣言”表示主(2533, 2859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拥有一切能力(6948, 8200节)。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天堂拥有一切能力(3091, 3563, 6344, 6423, 8304, 9643, 10019, 10182节)。天使被称为大能者,并照着从主接受神性真理而成为大能者(9639节)。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故在圣言中有时被称为神(4295, 4402, 7873, 8192, 8301节)。理解力是真理的接受者,意愿是良善的接受者(3623, 6125, 7503, 9300, 9930节)。所以,理解力中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即它们是否是真正的真理,或是否被人认为是真理;意愿中的一切事物以同样的方式与良善有关(803, 10122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而被创造和制成的(2803, 2884, 5272, 7678节)。

属天的奥秘 #9434

9434.“耶和华荣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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