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8878.“恨我的”表那些彻底弃绝主的神性之人。这从“恨神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恨神的人”是指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因为他们就是那些弃绝主的神性之人;他们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仅弃绝它,而且还憎恨它。他们所弃绝的,之所以是主的神性,是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不是在天堂之光,而是在属世之光中看事物,最终只在来自肉体的感官之光中看事物。他们凭这种低劣之光,绝无可能看见主的人身,只会视之为人。他们无法认识到何为神性人身,因为对于神性,他们有一种完全空洞且毫无意义的概念。如果他们被告知,神性本身就是神性之爱,神性之爱就是一切生命的本质存在,主凭祂的成孕而为这爱,这爱因此是祂生命的至内在存在或本质存在,也就是耶和华;如果他们被告知,祂荣耀了祂的人身,使之变成祂的样式,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那么他们当中那些被赋予某种洞察力的人的确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一切。即便如此,他们仍不相信;因为当从他们在其中看见事物的理智之光降到他们自己的属世和感官之光时,他们就在这个真理上陷入完全和纯粹的黑暗,并由此陷入对它的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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