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4988.“约瑟的主之妻,举目送情给约瑟”表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及其感知。这从“妻”和“举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妻”是指与良善结合的真理(1468, 2517, 3236, 4510, 4823节),在此是指与属世良善结合的非属灵的属世真理,因为所论述的是这种真理和这种良善,与这种真理结合的良善就是此处的“主”(4973节);“举目”是指思维、注意力,以及感知(2789, 2829, 3198, 3202, 4339节)。
“妻”在此表示属世真理,但不是属灵的属世真理;而此处“主”所指她的丈夫则表示属世良善,但不是属灵的属世良善。因此,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非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何谓属灵的属世良善与真理。对人来说,良善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遗传,因而是额外的添加物;另一种是信与仁之教义,或对外邦人来说,是他们的宗教信仰。由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就是非属灵的属世良善;而由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良善则是属灵的属世良善。真理也出于一种类似的来源,因为一切良善都有与其结合的自己的真理。
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也就是遗传,因而额外的添加物,与第二种来源,也就是信与仁之教义,或某种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具有很多的相似之处;但这些相似之处仅在于外在形式,而就内在形式而言,这二者完全不同。第一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好比存在于温顺动物当中的良善;而第二种来源所产生的属世良善则是凭理性行事、因而知道如何照功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施与良善之人所特有的。施与良善的这些不同方式就是公义与公平的教义所教导的,也是在更高程度上信与仁的教义所教导的;对那些真正理性的人来说,教义的教导也可凭理性以多种方式来证实。
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在行仁爱时,仿佛被盲目的本能所打动;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一种内在的责任感所打动,可以说他们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简言之,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一种来源的人不是被对于公义与公平的任何良知引导,更不是被对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的任何关注引导;而那些所行良善出自第二种来源的人则被良知引导。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3040, 3470, 3471, 3518节)和下文(4992节)的相关阐述。但至于这些事物到底是何情形,这是绝无可能解释清楚的;事实上,凡不属灵,或尚未重生的人都是站在良善所取外在形式的角度来看待良善的。这是因为他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他不知道这些事物的原因在于,他没有仁爱的教义。这些事物在天堂之光却看得非常清楚,因而被属灵之人或重生之人看得分明,因为这些人居于天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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