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2553.“因为我说,这地方必定没有对神的惧怕”表示源于这种感知的思维,即:他们在当时所处的状态下不会尊重属灵真理。这从“对神的惧怕”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或属灵真理的尊重;“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不能理解纯属灵和属天的任何教义,也就是神性,因为这样一种神性无限超越他的理解,因而超越他的信仰范围。人的一切思维都局限于他的感官所经历的属世事物,或说他的感官所提供的世俗观念。凡不利用并照着这些属世事物所说的话,都不被理解,而是会消亡,就像凝视海洋或宇宙,却不专注于某个对象一样。因此,若不以世俗用语向世人解释教义,世人根本不会接受,因而不会尊重它们。这种情况可从圣言的每个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出于同样的原因,纯神性事物本身是以世俗用语,甚至感官用语来阐述的;例如,经上描述耶和华有耳,有眼,有脸,还有人类的情感,如愤怒等等。
当主降世时,更是如此。那时,人们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天或属灵事物,更不知道有什么内在事物。纯地上和世俗、因而外在的事物完全占据了他们的心思意念;就连门徒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以为主的国度将和这个世界的国度一样,所以要求一个坐在祂的右手边,一个坐在祂的左手边,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以为自己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殊不知,在来世,他们不能审判一个人的事务的哪怕最小细节(2129e节)。主之所以洞察人类的这种状态,是因为一开始,主思考在信之教义的问题上是否要请教理性。主出于祂的爱而如此思考,这爱在于渴望寻求拯救所有人,并使圣言不致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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