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2324.“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就是此处“罗得”所代表的人;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与他们分开了,这由“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来表示。这从“罗得”的代表,以及“城门口”和“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的代表:当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罗得代表主的感官层,或感官知觉,因而代表祂的外在人,如第一卷所示(1428, 1434, 1547节)。但此处当与亚伯拉罕分开时,罗得不再代表主,而是代表那些与主同在的人,即教会的外在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
事实上,在本章,罗得代表教会的外在成员,或也可说外在教会的性质,不仅包括它一开始的性质,还包括它在发展中,以及结束时的性质。“摩押”和“亚扪人”就表示该教会的结束,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可从下文所描述的一系列事件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一个人代表许多连续状态是很常见的,这些状态以这个人生活中的连续行为来描述。
“城门口”的含义:“城门口”是一个城市进、出的地方;因此,“坐在城门口”在此的确表示与恶人在一起,但仍与他们分开了;这就是教会中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通常的情形。他们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仍与恶人分开了,不是在民间社会上分开了,而是在属灵生活上分开了。“所多玛”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或也可说恶人,尤其教会里的恶人,如前所述(23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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