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九、圣言的字义或外在意义
WH13.圣言的字义是照着世界上的表象来表达的(589, 926, 1832, 1874, 2242, 2520, 2533, 2719-2720节),它适合心思单纯之人的理解力(2533, 9049, 9063, 9086节)。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8783节),因为属世之物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终止于其中的最终事物,属灵和属天事物立在属世之物上面,如同房屋立在地基上;此外,没有一个外在形式,圣言的内义将如同一座没有地基的房屋(9360,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节)。圣言因具有这种性质,故是一个属灵意义和一个属天意义的容器(9407节);由于这就是圣言的性质,所以字义里面有一种神性的圣洁,这种圣洁一直延伸到每一个细节,直至一点一画(639, 680, 1869-1870, 9198, 10321, 10637节)。尽管在以色列人面前制定的律法已经被废除,但由于其中的内义,它们仍是神圣的圣言(9211, 9259, 9349节)。为以色列或犹太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制定的这些律法、典章和律例,有一些在外在和内在两方面的意义上仍是有效的;其中有一些要完全照其外在意义来遵守;有一些如果人们愿意,也是有用的;有一些则完全废除了(9349节)。甚至就那些已经被废除的事物而言,由于隐藏在它们内义里面的天上事物,圣言仍是神性(10637节)。
如果不同时照着内义,或也可说,照着来自圣言的真正教义理解圣言,圣言在字义上是何性质(10402节)。大量异端邪说是从没有内义,也就是没有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的字义中喷涌而来的(10400节)。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无法忍受圣言的内在事物(10694节)。这些人是犹太人,他们今天还是这样(301-303, 3479, 4429, 4433, 4680, 4844, 4847, 10396, 10401, 10407, 10694, 10705, 10707节)。
10050.“和腿”表属世人的外层事物的洁净。这从“洗净腿”和“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洗净腿”是指属世人的洁净,“洗净”是指洁净(参看刚才10049节);“腿”是指属于属世人的外层事物。“腿”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人必同时理解为脚,因为动物的四条腿直接连着脚,“脚”凭其对应关系表示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参看2162, 3147, 3761, 4938-4952节)。
在阿摩司书,“腿”所表相同: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出两条羊腿或一块耳朵,住撒玛利亚、在床角和榻边上的以色列人必怎样被抢救。(阿摩司书3:12)
“狮子”在此表示那些使教会荒废的人;“腿”表示教会的外在,也就是属世人的外在部分;“一块耳朵”表示它的洞察力;“住撒玛利亚的”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床角和榻边”是指属世层的最低部分,也就是外在感官意识及其真理和良善。
在但以理书,经上描述了尼布甲尼撒的雕像:
这像的头是纯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胁是铜的,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其中,“腿”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信之真理;“铁”也表示同样的事物(10030节)。腿在此之所以与脚区分开来,是因为人的腿本质上不同于动物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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