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圣言是通过对应,因而通过代表写成的
WH12.就字义而言,圣言唯独通过对应,因而通过诸如代表并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写成(1404, 1408—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2179, 2763, 2899节)。这样做是因为内义在每个细节中(2899节)。因此,这也是为了天堂的缘故,因为那些在天堂里的人不是照着属世的字义,而是照着属灵的内义来理解圣言的(2899节)。主通过对应,代表和深意说话,因为祂出于神性说话(9049, 9063, 9086, 10126, 10276节)。主就这样亲自和世界说话,同时和天堂说话(2533, 4807, 9049, 9063, 9086节)。主所说的话充满整个天堂(4637节)。圣言的历史部分是代表,实际的话都有重大意义(1540, 1659, 1709, 1783, 2686节)。
为了通过圣言能与天堂交流和结合,圣言无法以任何其它风格来写(2899, 6943, 9401节)。那些因圣言表面上简单粗糙的风格而轻视圣言,认为圣言若以一种不同的风格写成,他们就会接受它的人大错特错了(8783节)。上古之人的写作方式和风格也是通过对应和代表(605, 1756, 9942节)。我通过亲身经历发现,古代智者因圣言中的代表和深意而以圣言为快乐(2592—2593节)。上古教会的人若阅读圣言,就会清楚地看到内在意义中的事物,模糊地看到外在意义中的事物(4493节)。雅各的子孙之所以被领进迦南地,是因为自上古时代起,迦南地的所有地方都成了代表(1585, 3686, 4447, 5136, 6516节),因此,圣言可以在那里写成,那里的地方都要因其内义而得名(3686, 4447, 5136, 6516节)。
而事实上,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因那百姓而完全改变了,但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没有改变(10453, 10461, 10603—10604节)。从圣言中引用了关于这个民族的许多经文,但这些经文必须照着内义,因而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而不是照着字义来理解(7051节)。由于这个民族代表教会,又因圣言在他们当中写成并与他们有关,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天上的神性事物,如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法莲、约瑟和其他人;“犹大”在内义上表示属天之爱和属天国度方面的主(3654, 3881—3882,5583, 5782, 6362-6381节)。
为叫人们知道何为对应及其性质,以及圣言中的代表是何性质,关于它们也有必要说一说;相对应的一切事物也代表,因而表示某种事物,以便对应和代表为一(2896, 2899, 2973, 2987, 2989-2990, 3002, 3225节)。从我的亲身经历和例子来说明何为对应和代表(2763, 2987-3002, 3213-3226, 3337-3352, 3472-3485, 4218-4228, 9280节)。在古人当中,对应和代表的知识是最重要的知识(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尤其在东方人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252, 10407节),在埃及比在其它地方更是如此(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甚至在外邦人当中也是如此,如在希腊和其它地方(2762, 7729节)。但如今它是遗失的知识之一,尤其在欧洲(2894-2895, 2995, 3630, 3632, 3747-3749, 4581, 4966, 10252节)。然而,这种知识比其它一切知识都重要,因为没有这种知识,就无法理解圣言;也不明白我们在圣言中所读到的犹太教会的各种仪式表示什么,不了解天堂的性质,也不知道何为属灵之物,不明白如何会有一个属灵之物进入属世之物的流注,以及灵魂流入身体的方式等等(4280节, 前面引用的经文)。出现在天使和灵人当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照着对应的代表(1971, 3213-3226, 3475, 3485, 9457, 9481, 9576-9577节)。
天堂充满代表(1521, 1532, 1619节)。在天堂,代表越内在,就越美丽、越完美(3475节)。那里的代表是真实的表象,因为它们来自天堂之光,这光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本身是所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本质(3485节)。
灵界中的每一个事物之所以都在自然界中被代表,是因为内在披上外在中和谐一致的形式,通过该形式使自己变得可见和明显(6275, 6284, 6299节)。因此,目的会采用一个合适的表现形式,以便在较低的气场中呈现为原因,然后在更低的气场中呈现为结果;当目的通过原因成为结果时,它变得可见,或显现在眼前(5711节)。这一点可通过灵魂进入肉体的流注来说明,也就是说,灵魂披上肉体中的那类事物,它所思所愿的一切通过它们能呈现自身,并变得显而易见。因此,当思维向下流入肉体时,它是以诸如对应于它的那类姿势和动作为代表的(2988节)。心智的情感在脸上以各种面部表情为代表,甚至到了它们在脸上被看到的程度(4791-4805, 5695节)。
由此明显可知,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里面都深深隐藏着来自灵界的一个原因和一个目的(3562, 5711节),因为自然界中的事物是最终结果,在先的原因就在这最终结果里面(4240, 4939, 5651, 6275, 6284, 6299, 9216节)。被代表的,是内在事物,用来代表的,是外在事物(4292节)。何为对应和代表,这一点可在《天堂与地狱》一书进一步看到,那里论述了天堂的一切与人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87- 102节),天堂与地上一切的对应关系(HH103-115节),天堂里的代表和表象(HH170 -176节)。
由于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所以在古代,有些教会的所有外在仪式都是代表;因此,那些教会被称为代表性教会(519, 521, 2896节)。建立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就是一个代表性教会(1003, 2179, 10149节)。其中的所有仪式都是代表天堂和教会的内在事物的外在形式(4288, 4874节)。当主降世并显明自己时,该教会和敬拜的代表就结束了,因为主揭示了教会的内在事物,并且该教会的一切事物在至高意义上都关注祂(4835节)。
8906.不可偷盗表不可将人的属灵良善或财产从他那里夺走,不可将属于主的事物归于自己。这从“偷盗”的含义清楚可知,“偷盗”是指从某人那里夺走属灵良善或财产。“偷盗”之所以具有这些含义,是因为财物和财富在灵义上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总体上构成信和仁,也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属灵生命的一切。因此,从某人那里夺走这些东西就是“偷盗”在灵义上所表示的。由于一切属灵良善,也就是信和仁的一切,完全来自主,绝非来自人,故“偷盗”还表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在约翰福音中,凡如此行的人还被称为“贼和强盗”: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可进出,找到草场。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 2, 9, 10)
“从门进羊圈”是指从主进入,因为主是“门”,如祂自己所说的;“羊”是指那些拥有仁,由此拥有信的人。当这些人承认,信和仁的一切皆来自祂,或说祂是构成信和仁的一切的源头时,他们就是从主进入的;因为这时,这些从祂流入。但将它们归于其他人,尤其归于自己,就是把它们夺走,因而是“杀害、毁坏”它们。将属于主的东西完全归于自己的人还认为功德在于行为中,认为自己是公义的(参看1110, 1877, 2027, 2273, 2340, 2373, 2400, 3816, 4007e,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393, 6478节)。这就是灵义上的“偷盗”,当世人在圣言中读到“偷盗”时,天上的天使就会想到这层含义;因为天使完全在一个属灵层面上理解圣言。
在何西阿书,“贼”具有同样的含义:
我医治以色列的时候,以法莲的罪孽和撒马利亚的罪恶就显露出来。他们行事虚谎,贼人到来,强盗成群包围房子。他们所行的现在缠绕他们,都在我面前;他们以自己的恶行使君王欢喜,用自己的虚谎叫首领喜乐。(何西阿书7: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它前面有火吞噬,它后面有火焰燃烧;地在它面前如伊甸园,它后面却有荒凉的旷野。它的形状如马的形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山顶上跳跃,如战车的响声。它们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如同盗贼。大地将在祂面前震动,诸天将要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约珥书2:1-1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荒凉,这时虚假闯入并摧毁真理;这些虚假就是“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难道会没有人想知道为什么经上说“耶和华的日子将如马的形状”、那时“它们奔跑如马兵,在城里来回奔跑,蹿上墙,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大地将要震动,诸天颤抖,日月昏暗,星星也不再发光”?对内义一无所知,从心里对圣言的神圣性产生怀疑的人会说,这些纯粹是没有任何神的东西隐藏在里面的简单话;他或许还会声称这些话毫无意义,没有价值。但相信圣言是最神圣的,因为它是神性,而且还知道有一个论述教会、天堂和主自己的内义之人,则会声称其中的每一个词都有自己的分量。因此,下面对这段经文中的词句表示什么给出一个简要的解释。
“耶和华的日子”是指教会的末后状态或末期,这时不再有任何真理,相反,虚假取代了真理;“它前面吞噬的火”是指对邪恶的欲望;“它后面燃烧的火焰”是指由此而来的对虚假的欲望;“马的形状”是指出于推理如同出于真理那样进行推理的理性能力;“奔跑的马兵”是指推理者;“战车”是指支持虚假的教义事物;“城”是指教义本身;“它们所蹿上的墙”是指一种虚假的本质;“它们所爬进的房屋”是指一个人的意愿;“他们进来所经由的窗户”是指理性概念;“盗贼”是指夺走真理的虚假;“在祂面前震动的大地”是指教会,“将要颤抖的诸天”也是;“日”是指对主之爱;“月”是指对主之信,当它们不再显现时,经上说它们“昏暗”;“星星”是指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这些认知或知识不再从信和爱,因而从天堂拥有光,这一点由“它们不再发光”来表示。由此可见这些话总体上是什么意思,以及那日或教会的末后状态在哪层意义上被称为将要“爬进房屋,从窗户进来的盗贼”,即:那时,正是虚假将要占据整个人,占据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从而夺走一切真理和良善。俄巴底亚书中的“盗贼”具有类似含义:
主耶和华对以东说,盗贼若来到你那里,或倾覆的人趁夜间而来(你何竟被剪除),岂不偷窃,直到够了呢?(俄巴底亚书1, 5)
撒迦利亚书(5:1-4)、诗篇(50:18-20)、马太福音(6:19, 20)中的“盗贼”或“偷窃的人”具有类似含义。
由于主吩咐给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都建立在存在于天堂的秩序律法之上,也就是说,它们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存在和本质,所以关于盗贼所制定的律法也是如此,如这一律例:人若偷牛并卖了,就要赔五只,四羊赔一羊(出埃及记22:1);还有这些律法:
盗贼若闯进来被击打,那人是没有流人血之罪的。若太阳已经出来,就有流人血之罪了。贼必要赔还或被卖。若发现他所偷的在他手下,他就要加倍赔还。(出埃及记22:2-4)
出埃及记:
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下,必要把他处死。(出埃及记21:16)
申命记:
若遇见人从以色列人中窃取他弟兄中的一个灵魂,卖了他从他身上谋利,那贼就必处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命记24:7)
“以色列人中的人”在内义上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因而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信之真理和良善(5414, 5879, 5951节);因此,“窃取以色列人中的人”是指把这些夺走,“卖他”是指疏远或扔掉它们,以及使它们陷入奴役的状态。事实上,信之真理和良善因来自主,故处于自由的状态,唯独事奉主;但当它们被扔掉或疏远时,就陷入奴役的状态,因为它们事奉爱自己或爱世界的某种邪恶,因而事奉某种肉体情欲。上述(申命记24:7中的)律法便源于这一点,并与其相对应;由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从自由变成了奴役,因而从活的变成了死的,所以作为后果的惩罚就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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