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七、无数奥秘隐藏在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中
WH11.圣言的内义包含超越人类理解的无数事物(3085—3086节)。它们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也无法解释(1955节)。它们唯独为天使而存在,被他们所理解(167节)。圣言的内义包含天堂的奥秘,这些奥秘与主和祂在天上、地上的国有关(1-4,937节)。这些奥秘并未显明于字义(937, 1502, 2161节)。先知书中的许多事看似不连贯,然而在内义上却以一种优美的系列连贯在一起(7153, 9022节)。
在原文,哪怕一个词,甚至一点一画,都不可从圣言的字义中取走,否则会打断内义;因此,按照主的旨意,圣言直至一点一画都被保存得极其完整(7933节)。圣言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无数事物(6617, 6620, 8920节)。每一个词也是(1869节)。
主祷文及其每个细节都包含无数事物(6619节)。十诫也是;尽管十诫的外在意义只有一些无需启示,每个民族都知道的观念(8862, 8899节)。在原文,圣言的一点一画都含有某种神圣之物,这一点通过天堂来说明,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60节),那里解释了主的话:
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马太福音5:18)
圣言,尤其预言部分会用两种方式来表达同一个事物;不过,一种涉及良善,一种涉及真理(683, 707, 2576, 8339节)。良善和真理在圣言中奇妙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到了惊人的程度,但这种结合或婚姻只显现给知道内义的人(10554节)。正因如此,圣言及其每个部分都有神性的婚姻和天堂的婚姻(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5138, 7022节)。神性婚姻,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婚姻,因此就是在天堂的主,该婚姻在天堂唯独存在于祂里面(3004-3005, 3009, 4137, 5194, 5502, 6343, 7945, 8339, 9263, 9314节)。耶稣表示神性良善,基督表示神性真理,二者一起表示天堂里的神性婚姻(3004—3005, 3009节)。该婚姻,因而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就在圣言内义的每个细节中(5502节)。
在天堂和教会中,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婚姻被称为天堂的婚姻(2508, 2618, 2803, 3004, 3211, 3952, 6179节)。因此,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就是天堂(2173, 10126节)。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因为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就在其中(2758,3132,4434, 4835节)。
内义就是教会的纯正教义本身(9025, 9430, 10400节)。那些照内义理解圣言的人知道教会的真正教义本身,因为内义包含它(9025, 9430, 10400节)。圣言的内在是教会的内在,因而也是敬拜的内在(10460节)。圣言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教义(3419—3420节)。
字义上的圣言就像云,圣言的荣耀在它的内义中(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5922, 6343节),那里解释了“主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有荣耀”这句话。在圣言中,“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荣耀”表示内义上的圣言(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 6752, 8106, 8781, 9430, 10551, 10574节)。字义中的事物与内义中的事物相比,就像一个抛光的光柱周围投射的粗糙投影;然而,这个光柱里面却有一个美丽的人的形像(1871节)。在灵界,那些只愿承认圣言字义的人表现为一个丑陋的老妇人,而那些同时愿意承认内义的人则表现为一个衣着华美的童女(1774节)。圣言整体上是天堂的一个形像,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神性真理构成天堂;天堂类似一个人,在这方面圣言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形像(1871节)。
天堂作为一个整体,类似一个人,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59-6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构成天堂(HH126-140, 200-212节)。圣言以一种美丽迷人的方式呈现在天使面前(1767—1768节)。字义就像身体,内义就像该身体的灵魂(8943节)。因此,圣言的生命来自内义(1405, 4857节)。圣言在内义上是纯洁的,但在字义上似乎不是这样(2362, 2395节)。字义中的事物因内在事物而神圣(10126, 10276节)。
圣言的历史部分也有一种内义,但这内义在它们里面(4989节)。因此,和预言部分一样,圣言的历史部分也包含天堂的奥秘(755, 1659, 1709, 2310, 2333节)。天使并不觉得历史部分与历史有关,而是与教义有关,因为他们在属灵层面上感知它们(6884节)。对人类来说,包含在历史部分中的内在奥秘不如包含在预言部分中的那么明显,原因在于,心智专心并关注于历史部分(2176, 6597节)。
此外还说明了圣言内义的性质(1756, 1984, 2004, 2663, 3035, 7089, 10604, 10614节),是通过对比来说明的(1873节)。
9300.“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表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这从“地里初熟之物”和“送到神的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地里初熟之物”是指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都要唯独归于主,“初熟之物”表示这些(参看9223节),“地”表示教会(566, 1068节);经上之所以说“首先初熟之物”,是因为这真理必须是最为首要的;事实上,良善和真理都从主那里获得自己的生命,当它们被归于主时,就从主那里获得了生命。“送到神的殿”是指归于主,好叫它们成圣,“神的殿”是指主(参看3720节),一切圣物皆来自主(9229节)。由此明显可知“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表示良善的一切真理和真理的一切良善都是神圣的,因为它们唯独来自主。
它们之所以被称为“良善的真理”和“真理的良善”,是因为就一个正在重生的人,尤其一个已经重生的人而言,真理从良善发出,良善从真理发出。因为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此外,对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互相交流;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与属于意愿的良善交流,属于意愿的良善与属于理解力的真理交流。它们流入彼此,几乎无异于血液从心流入肺,再从肺流回心;然后从左心室流入动脉,再从这些动脉经由静脉流回心。由此可以对人里面良善与真理从他的理解力流入他的意愿,从他的意愿流入他的理解力的这种相互流动形成一个类似的概念。心与肺之所以尤其能使我们对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这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概念,是因为肺对应于属信的真理,心对应于属爱的良善(3635, 3883-3896节)。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的生命,“灵魂”(soul,这个词也表示呼吸,经上或译为性命,命等)表示信的生命(9050节)。
这两个器官之所以能帮助我们对属理解力的真理和属意愿的良善形成一种概念,是因为属信和爱的一切事物都伴随着由诸如一个人所知道的那类事物所形成的概念。没有由一个人所知道的事物和他能通过感官所感知到的事物形成的概念,他就没有思考的能力。一个人出于对应物思想信和爱的事物时,他甚至对它们也能进行正确的思考;因为对应物是属世真理,属灵真理反映在属世真理中,如同反映在一面镜子中。因此,关于属灵事物的思维观念在何等程度上不通过对应物形成,就在何等程度上要么由感官幻觉,要么由与这类事物不一致的事物,或荒唐的事物形成。一个人对属信和爱的事物所持的观念是何性质,这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来世,人们的观念能被清晰地感知到。
信之真理属于一个人的理解力,仁之良善属于他的意愿;这种说法在那些声称并确信以下观念的人看来,似乎是无稽之谈,即:信的事物仅仅是相信的问题,或说,对信的事物拥有一种信仰就是所必需的一切。这是因为属世人及其理解力并不明白这种性质的任何事,还因为信并非来自人自己,而且来自主。然而,这些人仍承认并相信,当一个人阅读圣言时,他就被真理光照,被良善激励;当被光照时,他便感知什么是真理,什么不是真理。他们还将那些在发现来自圣言的真理方面胜过的人称为被光照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被光照的人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感知某事是不是真理;那时在他们里面被光照的,是他们的理解力,而那时在他们里面被激励的,是他们的意愿。不过,如果光照他们的,是纯正的信之真理,激励他们的,是纯正的仁之良善,那么被光照的,就是内在人的理解力;被激励的,就是内在人的意愿。如果信之真理或仁之良善不是纯正的,情况就迥然不同了。
那些处于非纯正的真理和良善的人,甚至那些陷入虚假和邪恶的人,的确能赞同教会的真理;然而,他们没有看见并感知它们是否真的是真理的那种内在能力。正因如此,大多数人会持守他们生在其中的教会的教义,并且仅仅是赞同它们而已。他们若从持守极端的异端信仰的父母出生,甚至会同意这些异端信仰,如苏西尼派和犹太教。由此明显可知,理解力被光照,是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而不是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就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被激励;而就那些处于由邪恶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之人而言的,内在人的理解力没有被光照,内在人的意愿也没有被激励,因为他们是属世的男女。因此,他们坚持认为属世人没有能力理解信之事物。
那些处于由良善所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因而系更内在或属灵的男女之人来说,理解力被信之真理光照,意愿被仁之良善激励;这一点从来世的这些人很明显地看出来。在来世,他们能理解信的一切事物,也能意愿仁的一切事物,他们自己也清楚地感知到这一切。因此,他们拥有无法描述的聪明和智慧;因为脱去肉体之后,他们享有在世上被光照的更内在的理解力,在世上被激励的更内在的意愿。但那时,他们无法察觉他们是如何被光照和激励的,因为在世期间,他们在肉体里面进行思考,其思维建立在诸如属于世界的那类事物之上。由此明显可知,信之真理构成理解力的生命,仁之良善构成意愿的生命;也就是说,理解力必须存在于信之事物中,而意愿必须存在于仁之事物中;或也可说,来自主的信和仁要流入这两种官能;这些照着这些官能的状态而被接受。因此,主在人里面的居所不在别的地方,只在这些官能里面。
从前面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说明(6057, 9279节)可进一步形成一种观念,即:内在人是照着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而外在人是照着世界的形像被造的;内在人没有被打开的人从天堂的视角看不见任何事物;他们从世界的视角所看到的关于天堂的东西都是黑暗;结果,他们不可能对诸如属于信和仁的那类事物拥有任何属灵观念。也正因如此,他们甚至不可能明白何为基督良善,也就是何为仁爱;他们完全以为天堂的生命唯独在于他们称之为信之真理的真理;还以为天堂的生命能被赋予凡有信仰的信心之人,哪怕他们没有信之生命。
这些人在信之生命,也就是仁爱方面何等盲目,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完全不理会主自己关于生活良善的成千上万次的教导;当阅读圣言时,他们立刻就将这些教导扔在信的背后,由此把它们向自己和他人隐藏起来。也正因如此,他们将属于良善,也就是仁爱,及其行为的一切都从教会的教义驱逐到低级教义中,他们称这些教义为道德神学,并视之为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而事实上,死后,仁之生命会保留下来,而信只有在与这种生命相一致的情况下才会保留下来;也就是说,关于信之真理的思维只有在有一个照它们行善的意愿存在的情况下才能保留下来。那些拥有从良善所产生的信仰之人能利用各种知识来证实事物,并由此强化他们的信仰(参看2454, 2568, 2588, 4156, 4293, 4760, 5201, 6047, 86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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