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六、圣言的内义主要面向天使,但也面向世人
WH10.为让人们知道何为内义及其性质和起源,有必要大体说明这一切。天堂里的人,其思维和言语都不同于世人的:在天堂是属灵的,在世上是属世的。因此,当世人阅读圣言时,与他同在的天使以属灵的方式来感知,而世人则以属世的方式来理解。所以,天使处于内在意义,而世人处于外在意义。然而,他们仍通过一种对应关系构成一体。天使不仅以属灵的方式思考,还以属灵的方式说话。他们同样与世人同在,并通过圣言与世人结合。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智慧(265-275节),天使的语言(234 -245节),他们与世人的结合(291-302节),以及通过圣言结合(303-310节)。
天上的天使理解圣言的方式不同于地上世人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是为天使而存在的,而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是为世人而存在的(1887, 2395节)。天使照内在意义,而非外在意义感知圣言,这一点通过我在阅读圣言时,那些从天上与我说话之人的经历来说明(1769-1772节)。天使的思维观念,以及天使的语言是属灵的,而人类的观念和语言是属世的;因此,属灵的内义,也就是灵义,是为了天使,这一点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向我说明(2333节)。然而,圣言的字义是传达天使的属灵观念的一种手段或媒介,就像世人用说话的话语来表达一个主题的意思一样(2143节)。属于圣言内义的事物落入诸如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因而进入天使的感知(2618—2619, 2629, 3086节)。同样,天使从圣言所感知到的事物对他们来说,是极其宝贵的(2540—2541, 2545, 2551节)。天使甚至不理解圣言字义的一个词(64—65, 1434, 1929节)。他们也不知道圣言中提到的人名和地名(1434, 1888, 4442, 4480节)。名字无法进入天堂,也无法在那里说出来(1876, 1888节)。
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属灵事物,在天堂则转变为对属灵事物的观念(768, 1888, 4310, 4442, 5225, 5287, 10329节)。天使甚至将属灵事物从人及其名字中抽象出来(4380, 8343, 8985, 9007节)。圣言的内义何等优美,哪怕只出现一些名字,这一点通过来自圣言的例子说明(1224, 1888, 2395节)。而且,成系列的许多名字在内义上表达一个事物(5905节);还有,圣言中的所有数字都表示属灵事物(482, 487, 647—648, 755, 813, 1963, 1988, 2075, 2252, 3152, 4264, 6175, 9488, 9659, 10217, 10253节)。灵人也以内义来感知圣言,只要他们的内层向天堂打开(1771节)。属世的圣言字义在天使当中可在一瞬间转换为灵义,这是由于对应关系的存在(5648节)。这无需他们听见或知道字面或外在意义里有什么(10215节)。因此,字面或外在意义只与世人同在,不再进一步发展(2015节)。
圣言有一种内在意义,还有一种至内在或至高的意义(对此,参看9407, 10604, 10614, 10627节)。属灵天使,也就是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以内在意义来感知圣言;属天天使,也就是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以至内在的意义来感知圣言(2157, 2275节)。
圣言既为世人,也为天使,适合这二者(7381, 8862, 10322节)。正是圣言将天堂与大地联结起来(2310, 2495, 9212, 9216, 9357节)。天堂与世人通过圣言结合(9396, 9400—9401, 10452节)。因此,圣言被称为约(9396节),因为约表示结合(665—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 6804, 8767, 8778, 9396, 10632节)。圣言有一个内在意义,因为圣言从主经由三层天堂而降,直至人类(2310, 6397节)。它以这种方式变得适合三层天堂的天使,也适合人类(7381, 8862节)。正因如此,圣言是神性(4989, 9280节);它是神圣的(10276节);是属灵的(4480节);是受神性启示的(9094节)。这就是启示(9094节)。
此外,重生之人实际上就在圣言的内义中,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他们那拥有属灵感知的内在人被打开了(10401节)。不过,对他们来说,圣言的属灵本质流入属世观念,因而以一种属世的方式呈现出来,或得以稳固,因为他们活在世上时,就感知而言,是作为属世人进行思考的(5614节)。因此,在那些被光照的人当中,真理之光来自他们的内在,因而经由内在从主而来(10691, 10694节)。在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当中,神圣之物也是以这种方式流入的(6789节)。由于重生之人实际上就在圣言的内义,在它的神圣中,尽管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他们死后自己就会进入它,不再处于字义(3226, 3342—3343节)。内在人的观念是属灵的;而人活在世上时,并未注意到这些观念,因为它们在其属世思维里面,他将其理性官能赋予了属世思维(10236, 10240, 10550节)。但死后人就进入它们,如同进入自己的东西,因为它们属于他的灵,那时他不仅出于它们思考,还出于它们说话(2470, 2472, 2476, 10568, 10604节)。正因如此,如前所述,重生之人不知道他处于圣言的灵义,并拥有由此而来的光照。
8910.不可贪恋你邻舍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你邻舍的任何东西表必须警惕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因而必须当心,防止包含在前面诫命中的邪恶出现在意愿中,进而从它里面出来。这从“贪恋”的含义清楚可知,“贪恋”是指出于一种恶爱而意愿。“贪恋”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一切贪恋都是某种爱的结果;事实上,若非被爱,没有什么东西是可贪恋的,所以贪恋其实是爱的延续,在这种情况下,是自我之爱或尘世之爱的延续,可以说是这爱所呼吸的生命。因为一种恶爱所呼吸的东西被称为“贪恋”或“贪欲”;而一种善爱所呼吸的东西则被称为“渴慕”。爱本身属于心智的两个部分之一,即所谓的意愿;因为凡一个人所爱的,他都会意愿;但贪恋则属于这二者,即意愿和理解力,确切地说,它是理解力里面的意愿的一种属性。这一切都表明为何“不可贪恋你邻舍的东西”这句话表示必须当心,防止它们出现在意愿中,因为占据意愿的东西会变成人自己的;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意愿就是真正的这个人,或说这个人自己。
世人以为思维是这个人;但有两样事物或能力构成人的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思维属于意愿,而爱所固有的情感则属于意愿。没有爱所固有的情感的思维根本不构成人的生命;但源于这种情感的思维,也就是源于意愿的理解力则构成人的生命。这二者彼此不同,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对任何停下来反思这个问题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即:一个人能凭他的理解力发觉他所意愿的事是坏的,他要么意愿要么不意愿的事是好的。由此明显可知,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而不是思维,除非有某种东西从意愿进入思维。正因如此,进入人的思维,但没有经由思维进入意愿的东西不会污秽他,使他变得不洁;只有经由思维进入意愿的东西才会。后者之所以会污秽他,使他变得不洁,是因为那时它们被归给他,成了他的;事实上,如前所述,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或说真正的这个人。变成意愿一部分的东西可以说入了他的心,并从心而出;而只是思维的一部分的东西可以说进入口,但经由肚腹而出落入茅厕或污水沟,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惟独从口里出来的,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它们才污秽人。因为从心里发出来的,有恶念,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假见证,毁谤。(马太福音15:11, 17-19)
从这些话,如从祂的其它一切话一样能清楚看出,主的说话方式是何性质,即:所表示的是内在或属灵的事物,但它们是通过外在或属世的事物并照着对应关系来表达的。因为嘴口对应于思维,属于嘴口的一切部位都是如此,如嘴唇、舌头和喉咙;而心对应于爱所固有的情感,因而对应于意愿。心与这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参看2930, 3313, 3883-3896, 7542节)。因此,“入口”是指进入思维,“从心里发出来”是指从意愿而出;“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是指下入地狱,因为肚子(即肠)对应于通往地狱的路,茅厕或污水沟对应于地狱本身;在圣言中,地狱也被称为“茅厕”。由此明显可知“凡入口的,是运到肚子里,又落在茅厕里”表示什么,即:邪恶和虚假从地狱被注入人的思维,又从那里被排回去。这种邪恶和虚假不能污秽人,因为它们从他那里被排回去了。事实上,一个人会忍不住思想邪恶,但能克制不去行恶。然而,一旦他把邪恶从思维接入意愿,这恶就不会从他里面出来,而是进入他,经上说这恶是“从心里发出来的”。从那里出来的东西会污秽他,因为人所意愿的东西发出来进入言行,只要外在的约束不禁止,这些约束就是对法律、失去名声、地位、利益或生命的惧怕。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贪恋”表示必须当心,防止邪恶出现在意愿中,进而从它里面出来。
贪恋是意愿,因而是心那个部分的一种欲望或淫欲,这一点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 28)
“动淫念”在此表示去意愿,并且若非作为外在约束的惧怕制止,就会行出来。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主在马太福音所说的话中,“叫人跌倒的右眼”也表示对邪恶的贪恋,“叫人跌倒的右手”则表示对虚假的贪恋。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火坑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火坑。(马太福音5:29, 30)
从这些话再次清楚看出主以什么样的方式说话。也就是说,祂从神性说话,如在圣言的其它一切地方,以这样一种方式说话:祂照着对应用外在或属世的事物来表达内在和天上的事物。祂在此用“右眼叫人跌倒”来表达对邪恶的情感或贪恋;因为眼睛对应于信,左眼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对应于信之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则对应于信之邪恶;因此,“叫人跌倒的右眼”对应于对邪恶的贪恋(4403-4421, 4523-4534节)。但手对应于信所拥有的能力,右手对应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能力,在反面意义上对应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能力,因此,“叫人跌倒的右手”对应于对它的贪恋(3091, 3563, 4931-4937, 8281节)。“火坑”( Gehenna,或译为地狱;欣嫩子谷)是指贪欲、淫欲或欲望的地狱。谁都能看出,在这段经文中,“右眼”不是指右边的眼睛,也不指把眼睛剜出来;“右手”也不是指右边的手,或把它砍下来;而是指某种其它事物,这种事物无从得知,除非知道“眼睛”,尤其“右眼”表示什么,以及“手”,尤其“右手”表示什么,同样“叫人跌倒”表示什么。若不藉着内义,这些话表示什么是无从得知的。
由于贪欲、淫欲或欲望是来自一个邪恶的意愿,因而来自一颗邪恶之心的东西;照主在马太福音(15:19)中的话说,从心里或意愿发出来的,有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假见证,也就是包含在前面十诫的几条诫命中的那类邪恶,故我们说“不可贪恋你邻舍的任何东西”表示必须当心,防止包含在前面诫命中的邪恶出现在意愿中,进而从它里面出来。“不可贪恋你邻舍的任何东西”之所以表示必须警惕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是因为构成贪恋的一切邪恶都是从这些爱,如从它们的源头涌出的(参看2045, 7178, 7255, 7366-7377, 7488, 8318, 867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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