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364a. 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 “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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