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诠释启示录 #1202

1202.“并且为在

1202.“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通过驱逐巴比伦人释放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这从“在她手上伸冤”和“仆人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她手上伸冤”是指从作为淫妇或妓女的“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中释放出来;“仆人的血”是指向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所施的暴行,“血”是指所施的暴行,“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至于为何这些人被称为“仆人”,可参看前文(AE 6, 409节)。

(关于动物的生命续)

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像醒着与做梦的区别,或像光与影的区别。人是属灵的,同时也是属世的,而动物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人拥有一个意愿和一个理解力,他的意愿是天堂之热,即爱的容器,他的理解力是天堂之光,即智慧的容器。但动物既没有意愿,也没有理解力;取代意愿的是它的情感,取代理解力的是它的知识(科学)。

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既可以行如一体,也可以不行如一体;事实上,人出于其理解力能思考不属于他意愿的东西,因为他能思考他所不意愿的东西,反过来,他能意愿他所不思考的东西。但对动物来说,情感和知识(科学)构成一体,不可分离;因为动物知道属于其情感的东西,并受属于其知识(科学)的东西影响,或说它的知识被它的情感限制,它的情感则取决于它的知识(科学)。对动物来说,被称为知识(科学)和情感的这两种官能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动物不能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生在属于其情感的一切知识中。但人的情况不同。其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的两种生命官能是可以分离的,如前所述;因此,他有能力通过违背他的意愿来思考和违背他的理解力来意愿而破坏其生命的秩序,并且已经通过这种方式破坏了它。因此,人生在完全的无知中,好叫他可以通过知识(科学)、藉着他的理解力从这种无知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秩序。

人被造所进入的秩序是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人在破坏了这个秩序之后所进入的状态是,爱自己胜过一切,并爱世界如己。由于人拥有属灵心智,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他的属灵心智能深思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以及诸如属于在道德和律法方面的状态的那类事物,还由于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这些真理和良善被称为属灵的,道德的和文明的(除了属于知识或科学的属世事物之外),这一切事物还与它们的对立面,也就是虚假和邪恶有关,所以人既能分析性地思考,由此得出结论,还能接受经由天堂从主而来的流注,并变得聪明和智慧。动物不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一个动物所知道的,不是来自任何理解,而来自属于其情感,也就是其灵魂的知识。属于情感的这种知识必存在于一切属灵事物中,因为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属灵之物是与热结合的光,或与爱结合的智慧,在被称为属世的那个层级上,知识(科学)属于智慧,情感属于爱。

由于人既有属灵心智,也有属世心智,他的属灵心智在他的属世心智之上,并且属灵心智具有这种性质,它能深思并热爱各个层级上的真理和良善,要么在与属世心智结合的情况下如此行,要么在与属世心智分离的情况下如此行,所以可推知,属于这两个心智的人之内层能被主提升到祂那里,并与祂结合;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能活到永远。动物的情况不是这样。动物没有任何属灵心智,只有一个属世心智;因此,它的内层只属于知识和情感,不能被主提升,并与主结合;因此,动物死后不会活着。

动物的确被一种落入其灵魂的属灵流注引领;但它的属灵之物不能被提升,只能下沉,故只能关注那些属于其情感的事物,这些事物只与营养、住所和繁殖有关;动物只能从属于其情感的知识中,通过视觉、嗅觉和味觉,或说光、气味和味道知道它们。人凭他的属灵心智能理性思考,故也能说话,或说拥有说话的能力,因为说话或言语属于来自理解力的思维,理解力能看到在属灵之光中的真理。而动物没有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来自情感的思维,故能发出声音,并照着它的欲望来改变其情感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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