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诠释启示录 #1193

1193.启18:2

1193.启18:24.“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向圣言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先知”、“圣徒”和“在她里面找到”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对此,参看AE 329, 476, 748节);“先知”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义的真理(参看AE 624b–e, 999节);“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AE 204, 325a, 973节);“在她里面找到”是指出于巴比伦所指的教义和宗教或宗教说服向这些实施暴行。由此清楚可知,“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她里面找到了”表示他们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真理,因而向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良善所施的暴行。

(续)

现在要说一说功用,世人和天使都通过功用而拥有智慧。爱功用就是爱邻舍,因为功用在灵义上就是邻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每个人爱别人,都不是因为他的脸和身体,而是因为他的意愿和理解力;他爱一个有好的意愿和好的理解力的人,不爱一个虽有好的意愿,却有坏的理解力,或有好的理解力,却有坏的意愿的人。由于一个人出于这些原因而被爱或不被爱,所以可推知,邻舍就是那使每个人成为一个人的品质,这品质就是他的属灵性质。把十个人摆在你面前,让你选择其中一个与你共职,或共事;难道你不会先考查他们,然后挑选那个最合你心意,以履行功用的人吗?因此,他要优先于其他人成为你的邻舍,是你爱的对象。或者接近十个少女,好从中选择一个作你的妻子,难道你不会先考查每位少女的品行,若她同意,就娶你所爱的那位少女吗?因此,这位少女将优先于其他人而成为你的邻舍。如果你对自己说“每个人都是我的邻舍,因此应该不加区别、一视同仁地被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魔鬼-人和一个天使-人,或一个妓女和一个童女可能同等地被爱。功用是邻舍,因为每个人不是仅仅因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而是因他出于它们所履行的功用,或能履行的功用而被重视和喜爱的。因此,一个有用的人照着功用而为一个人,一个无用的人是一个不是真正为人的人,因为论到这种人,可以说他什么用处都没有。尽管这样一个人在按照自己的原则生活时,在这个世界的一个社区里是可以被容忍的,但当他死后成为灵时,就被赶到旷野或沙漠。

因此,人具有和他的功用一样的品质。然而,功用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它们分为天堂的和地狱的。天堂的功用是那些为教会、国家、社会和同胞服务,并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对象而或多或少,或近或远地提供服务的功用。相反,地狱的功用是那些只服侍人的自我或这个人自己和依赖他之人的功用;即便它们的确促进了教会、国家、社会或同胞的福祉,那也不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这些,而是为了作为目的的自我。尽管如此,每个人都应当出于爱,但不是出于自我之爱而为他自己和依赖他的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和必备条件。

当人首先通过实行功用而爱功用,其次爱世界和自我时,前者构成他的属灵原则,后者构成他的属世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属灵原则掌权,属世原则服务。这清楚表明何为属灵的,何为属世的。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句话的意思:

你们要先求天国和它的义,这一切都必加给你们。(马太福音6:33)

“天国”是指主及其教会,“义”是指属灵、道德和文明的良善;出于对这些的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是功用。然后“这一切都必加给”,因为当功用处于第一位时,一切良善所来自的主就处于第一位,并掌权,赐予凡有助于永生和幸福之物;因为如前所述,与人有关的主圣治的一切都着眼于永恒。必加给的“这一切”在此论及食物和衣服,因为食物表示滋养灵魂的一切内在事物,衣服表示像身体一样给它穿衣的外在事物。一切内在事物都与爱和智慧有关,一切外在事物都与财富和显赫有关。这一切清楚表明,为了功用而爱功用是什么意思,人从中获得智慧的功用是什么,天堂里的每个人都从智慧中并照着这智慧而拥有显赫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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