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02.我们说,正是由于“巴比伦城”所指的天主教,才有了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神圣事物的玷污和亵渎;前面多次说明,该宗教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与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比伦”(或“巴别”)表示对神圣事物的亵渎。现在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过,源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统治天堂的,因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建立该宗教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假如这爱,也就是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然后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以取代之?
对拥有世上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旦,并且魔鬼与撒旦行如一体,好像同盟,如同从这一种爱陷入另一种爱。由此可以推断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以下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要敬拜和尊崇的唯有神,而不是任何人;教皇代理权是一个必须弃绝的捏造和臆想;还有这个真理:向死人祈求、在他们的画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个也必须弃绝的全然可憎的偶像崇拜行为。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怒火中烧地拒绝这两个真理,严厉谴责它们,并将其撕成碎片吗?
此外,如果有人对这爱,也就是魔鬼说,相当于改造和重生、因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的打开和关闭天堂,或捆绑和释放,因而赦罪,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据为己有,必是亵渎神;彼得并没有将任何这类事物据为己有,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类权柄;而且,继任是这爱的捏造,圣灵从这个人转到那个人那里也是捏造;若听到这些事,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用诅咒的话责骂说这话的人,并在怒火中把他交给裁判人,将其投入死牢?若有人进一步说,主的神性权柄如何转到你那里?主的神性如何能与祂的灵魂并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如何能将祂的神性能力引入圣子,不是引入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吗?这神性能力又如何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也就是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却充满怒火,咬牙切齿喊着说:“把他押出去,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出去,叫所有人都出去,让他们看看这个大异端,找个乐子”?
出埃及记29:1-46
1.这是你使他们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职分要向他们所做的事:取一只小公牛,牛群中的一个儿子,两只无残疾的公绵羊;
2.无酵饼和调油的无酵糕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你要用细麦面来作它们。
3.要把它们装在一个筐子里,用筐子带来,又把小公牛和两只公绵羊牵来。
4.要把亚伦和他儿子带到会幕门口,用水洗他们。
5.要拿衣服来,给亚伦穿上内袍和以弗得的外袍,并以弗得,又带上胸牌,束上以弗得的带子,
6.把冠冕戴在他头上,将圣冠加在冠冕上。
7.要拿膏油把它倒在他头上膏他。
8.要把他的儿子带来,给他们穿上内袍。
9.要给他们,就是亚伦和他儿子束上腰带,给他们包上裹头巾,祭司的职分要给他们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又要充满亚伦的手和他儿子的手。
10.你要把小公牛牵到会幕前,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小公牛的头上。
11.你要在耶和华面前,在会幕门口,宰这小公牛。
12.要取些小公牛的血,用你的指头抹在坛角上,把所有的血都倒在坛的底座上。
13.要把一切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并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都烧在坛上。
14.只是小公牛的肉、皮、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这是罪祭。
15.你要牵一只公绵羊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这公绵羊的头上。
16.要宰这公绵羊,拿它的血洒在坛的周围。
17.要把公绵羊切成块子,洗净肠和腿,放在块子和头的上面。
18.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这是给耶和华的燔祭,这是安息的气味,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19.你要将第二只公绵羊牵来,亚伦和他儿子要按手在那公绵羊的头上。
20.你要宰这公绵羊,取点血抹在亚伦的右耳垂上和他儿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脚的大脚趾上,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
21.你要取点坛上的血,也取点膏油,弹在亚伦和他的衣服上,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上,他和他的衣服,并他儿子和他儿子的衣服就一同成圣。
22.你要取这公绵羊的脂肪和尾巴,并遮盖肠子的脂肪与肝上的网膜,两个肾和肾上的脂肪并右胁;因为它是充满手的公绵羊。
23.再从耶和华面前装无酵饼的筐子中取一个饼、一个调油的糕饼和一个薄饼;
24.把这一切都放在亚伦的手掌上和他儿子的手掌上,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
25.要从他们手中接过它们,与燔祭一起烧在坛上,作为耶和华面前的安息气味;这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26.你要取亚伦充满手的公绵羊的胸,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就可以作你的分。
27.你要将那摇祭的胸和举祭的胁,就是所摇的、所举的,从归亚伦和他儿子的充满手的公绵羊中分别为圣。
28.这要为亚伦和他儿子从以色列人中作一个时代的律例,因为是举祭。这要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为献给耶和华的举祭。
29.亚伦的圣衣要传给亚伦的儿子,就是在他之后的,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充满他们的手。
30.他的子孙接替他当祭司的,进会幕在圣所供职的时候,要穿七天。
31.你要拿充满手的公绵羊,在圣处煮它的肉。
32.亚伦和他儿子要在会幕门口吃这公绵羊的肉和筐内的饼。
33.他们要吃那些赎罪之物,好充满手,使他们分别为圣;只是外人不可吃,因为它们是圣的。
34.那充满(手)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你要把留下的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它是圣的。
35.你要这样照我所吩咐你的一切,向亚伦和他儿子行;要充满他们的手七天。
36.每天要献一只赎罪的小公牛为挽回祭。你在坛上作挽回祭的时候,要在坛上从罪中清洁;且要用膏抹坛,使坛分别成圣。
37.要在坛上作挽回祭七天,使它分别成圣,坛就成为至圣。凡触着坛的都成为圣。
38.这就是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每天两只一岁的羔羊,不断地献上。
39.早晨要献这一只羔羊,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
40.和第一只羔羊同献的,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调和捣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又用四分之一欣酒作为奠祭。
41.傍晚之间你要献第二只羔羊;要照着早晨的素祭和同献的奠祭办理,作为安息的气味,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
42.这要在耶和华面前,帐幕门口,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在那里和你们说话。
43.我要在那里与以色列人相会,它就要因我的荣耀成为圣。
44.我要使会幕和坛分别为圣,也要使亚伦和他的儿子分别为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
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神。
46.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
概览
9985.就本章的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由亚伦和他儿子承接祭司职分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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