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960.“遮掩裸露的皮肉”表防止这爱的内层事物或内在欲望在污秽和属地狱的时候显露出来。这从“遮掩”、生殖器官和腰的含义清楚可知:“遮掩”是指防止它们显露出来;此处“裸露的皮肉”所指的生殖器官和腰是指婚姻之爱的内层事物或内在欲望。因为当“裤子”表示这爱的外在事物,或构成这爱的外层的事物时(参看9959节),它们所遮掩的“肉体”表示它的内层或内在事物。“腰”表示婚姻之爱(参看3021, 4280, 4575节);“生殖器官”也是(4462, 5050-5062节);“皮肉”表示爱之良善(3813, 7850, 9127节)。由于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也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腰”、“生殖器官”和“皮肉”同样有一个反面意义。就反面意义而言,它们表示这爱的邪恶、污秽和地狱的事物或欲望(参看3813, 5059节)。它们在此表示邪恶、污秽和地狱的事物或欲望,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说“遮掩裸露的皮肉”,“裸露的皮肉”在此是指与婚姻之爱的良善对立之物,也就是奸淫的快乐,因此是地狱之物,如下文所述。
至于“裸露”,它从所裸露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正如衣服从它们所披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一样(9827节)。因此,“裸露”在论及头,就是光秃时,是一种含义;在论及全身时,是另一种含义;而在论及腰和生殖器官时,又是一种含义。当论及头,就是光秃时,“裸露”表示丧失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当论及全身时,它表示丧失信之真理;但当论及腰和生殖器官时,它表示丧失爱之良善。
关于第一点:当论及头,就是光秃时,“裸露”表示丧失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主必用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剃头”表示剥夺教会的内在真理;“剃脚上的毛”和“剃净胡须”表示剥夺教会的外在真理;“亚述王”表示通过基于虚假的推理。谁都能清楚看出,头、脚上的毛和胡须不会用亚述王来剃,这些话必另有所指。“头”表示智慧和聪明的内层事物(参看6292, 6436, 9166, 9656节);“亚述王”表示推理(119, 1186节);“毛或头发”表示教会的外在真理(3301, 5247, 5569-5573节);“脚”也表示外在或属世事物(2162, 3147, 3986, 4280, 4938-4952节);“胡须”表示感官的记忆知识或感官层的记忆知识,也就是最后和最低层的真理,这从圣言中提及“胡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同一先知书:
各人头上光秃,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此处意思一样。耶利米书:
迦萨成了光秃;你割划自己,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47:5)
以西结书: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他们的金子变成可憎之物。(以西结书7:18, 19)
“各人头上光秃”表示丧失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和对良善的智慧洞察。由于所表示的这一点,故经上还说“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他们的金子变成可憎之物”;因为“银子”表示属于聪明的真理,“金子”表示属于智慧的良善(1551, 5658, 6914, 6917, 8932节)。显而易见,不可按字面理解为各人头上光秃,也不可按字面理解为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金子变成可憎之物。
摩西五经:
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祂向全会众发怒。(利未记10:6)
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以西结书44:20)
由于亚伦和他儿子代表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9806, 9807节),又由于“剃头”和“撕裂衣裳”表示丧失这良善和真理,所以他们被禁止剃头、撕裂衣裳。经上还说“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祂向全会众发怒”,以此表示这样,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的代表,因而教会的代表就会灭亡。
由于哀恸是属灵的哀恸,也就是由于丧失教会的真理和良善而哀恸,所以当哀恸的时候,他们使头光秃;如我们在下列经文所读到的:
人必不为他们哀哭,也不为他们使头光秃。(耶利米书16:6)
阿摩司书:
我必使你们的节期变为哀恸,使光秃临到各人头上;使它如丧独生子的哀恸。(阿摩司书8:10)
弥迦书:
要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使自己光秃,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离开你了。(弥迦书1:16)
“喜爱的儿子”是指神之真理;“他们离开”是指丧失这些真理,“儿子”表示真理(参看9807节)。
第二点:当论及全身时,“裸露”表示丧失信之真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天使说,因为你说,我是富足,一样都不缺。却不知道你是那可怜、困苦、贫穷、瞎眼、赤身的。我劝你向我买火炼的金子,又买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启示录3:14, 17, 18)
“教会的天使”是指那里的神之真理;“说它是富足”表示它拥有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困苦、贫穷、瞎眼、赤身”表示然而却没有植入生命的真理,因而没有良善;“买火炼的金子”表示为自己获得良善;“白衣”表示源于良善的纯正信之真理。由此明显可知“叫你赤身的羞耻不露出来”表示什么。
又:
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此处意思也一样。又:
这些必恨这淫妇,使她毁坏赤身。(启示录17:16)
“淫妇”表示那些歪曲神之真理的人;“使她赤身”明显表示剥夺他们的这些真理,因为经上说“毁坏赤身”,“毁坏”表示剥夺真理。
在这些经文中,“裸露(或译为裸体、赤身、露体等)”也表示没有真理的知识,穿上衣服是指被教导真理:
见赤身的给他衣服遮体,这样,你的光就必突然发出如破晓。(以赛亚书58:7, 8)
马太福音:
于是王要向那右手边的说,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祂又要向那左手边的说,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马太福音25:34, 36, 41, 43)
“赤身露体”在此表示那些没有真理,却渴慕真理的人,以及那些承认自己里面根本没有良善或真理的人(4956, 4958节)。
第三点:但当论及腰和生殖器官时,“裸露”表示丧失爱之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赛亚书:
巴比伦的女儿,处女啊,要用石磨磨面;揭开你的头发,赤裸双脚,露现大腿,趟过江河;你的裸体必被露出,你的羞耻必被看见。(以赛亚书47:1-3)
“巴比伦的女儿”表示教会,或教会的表象,在那里,神圣存在于外在,亵渎存在于内在。存在于内在的亵渎是这样:他们视自己和世界,因而视权力和大量财富为目的,视圣物为达到该目的的手段。“用石磨磨面”表示从诸如用来充当达到目的的手段的那类事物中产出教义(7780节);“揭开头发,赤裸双脚,露现大腿”表示玷辱神圣事物,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毫无羞耻和惧怕;因此,“露出裸体”表示使作为他们目的的污秽和地狱之物显露出来。
耶利米哀歌:
耶路撒冷大大犯罪,素来尊敬她的,见她赤露就都藐视她;她的污秽是在衣襟上。(耶利米哀歌1:8, 9)
“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在此表示充满邪恶所产生的虚假的教会;“见她赤露”表示看到污秽和地狱的爱,“污秽在衣襟上”表示在最外层的那类爱,“衣襟或底边”表示最外层(参看9917节)。那鸿书:
我必揭起你的衣襟,蒙在你脸上,使列族看见你的赤体,使列国观看你的羞耻。(那鸿书3:5)
“揭起衣襟”表示夺去外在事物,好叫内层或更内在的事物显露出来;“使列族看见的赤体,使列国观看的羞耻”表示地狱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玷污内层或更内在的事物。
以西结书:
你生长,以至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你却仍然赤身露体。你行这一切可憎和淫乱的事,并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体滚在血中的日子。你与你所爱的行淫露出裸体。(以西结书16:7, 22, 36)
又:
我必将你交在你所恨恶的人手中,他们必以恨恶办你,留下你赤身露体。你淫乱的裸体,都被显露。(以西结书23:28, 29)
何西阿书:
你们要与你们的母亲争论,叫她除掉脸上的淫像和胸间的淫态,免得我把她剥光,赤身露体,使她与才生的那天一样;使她如旷野,使她如干旱之地,用干渴杀死她。我必回来,将我的五谷、新酒收回;用来给她遮蔽裸体的羊毛和麻布,我也必夺回。我必在她所爱的眼前显露她的羞耻。(何西阿书2:2, 3, 9 ,10)
上述经文论述的主题是耶路撒冷,它也被称为“母亲”,表示教会。它的堕落被描述为“淫像”、“淫态”、“赤身露体”,这些只是污秽和地狱的爱(也就是当为目的时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一切邪恶和衍生的虚假都从这些爱中喷涌而出。因此,在圣言中,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被描述为“淫乱”和“奸淫或通奸”,在那里也的确被称为“淫乱”和“奸淫或通奸”(8904节)。由此明显可知“裸体”、“赤身露体”表示什么。由于所论述的主题是被歪曲的教会真理,被玷污的教会良善,所以经上说“我使她如旷野,使她如干旱之地,用干渴杀死她”;“旷野”是指缺乏良善之物;“干渴”是指丧失信的一切。
经上还说,主要“将祂的五谷、新酒收回;用来给她遮蔽裸体的羊毛和麻布,也必夺回”,因为“五谷”表示属灵教会的内层良善或更内在的良善,“新酒”表示教会的内层真理或更内在的真理,“羊毛”表示它的外在良善或更外在的良善,“麻布”表示它的外层真理或更外在的真理。凡出于受到某种程度的光照或启示的理性读到这些事物,相信圣言中没有一句话是毫无意义的,圣言的每一部分都是完全神圣的,因为它是神性的人,都能看出,所指的不是字面上的麻布、新酒和五谷。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儿哪,杯子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赤身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哈巴谷书:
给邻舍酒喝,使他喝醉,好看见他们裸体的有祸了!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显出你的包皮。(哈巴谷书2:15, 16)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流人血的;在你中间有露父亲裸体的。(以西结书22:9, 10)
没有人知道这些话表示什么,除非他知道“杯子”、“喝”、“喝醉”、“赤身”“看见裸体、露裸体”和“包皮”表示什么。显而易见,这一切要作属灵的理解。按照属灵的理解,“喝”是指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在反面意义上指在虚假上接受教导,因而是指吸收它们(3069, 3168, 3772, 8562, 9412节);由此清楚可知人们用来喝的“杯子”表示什么(5120节)。“喝醉”表示由此变得疯狂,“赤身”表示完全剥夺真理。“露体”表示揭露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也就是地狱的邪恶。“露父亲裸体”表示揭露那些源于遗传并存在于意愿中的邪恶。“显出包皮”表示这两种爱玷污天上的良善,“包皮”表示这种玷污(参看2056, 3412, 4462, 7045节);因此,“割礼”表示从这些爱中洁净(2036, 2632节)。
由此可见“喝醉”和随之挪亚赤着身子表示什么,如创世记所描述的那样:
挪亚喝了酒,喝醉了,在帐棚中间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告诉他的两个兄弟。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两人的肩上,倒退着进去,遮盖父亲的赤身;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创世记9:21-23)
这描述了“挪亚”所代表的古教会成员。他所喝并因此喝醉的“酒”是指古教会一开始所充满的虚假。他因此“在帐棚中间赤着身子”表示在敬拜中由于缺乏真理所产生的邪恶。闪和雅弗遮盖他的赤身所拿的“衣服”是指信之真理,这些邪恶通过信之真理显露出来并得以纠正。他们把衣服在两人的肩上,倒退着进去,背着脸则描述了信之真理和良善在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的植入;因为这正是与一个属灵教会成员同在的信之真理和良善的情形。“闪和雅弗”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他们在良善,也就是仁爱里面接受信之真理;但“迦南”表示那些不在良善,也就是仁爱里面接受信之真理的人。
挪亚代表一开始的古教会成员,他们具有所描述的那种秉性(参看736, 773, 788, 1126节);闪代表那些属于内在属灵教会的人,雅弗代表那些属于外在属灵教会的人(1102, 1127, 1140, 1141, 1150节);迦南代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或处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敬拜的人,因而尤其代表犹太民族(参看1093, 1140, 1141, 1167节);对属灵教会成员来说,信之真理和良善被植入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9596节);使挪亚喝醉的“酒”表示虚假(6377节);他赤身躺卧的“帐棚”表示敬拜的神圣(2145, 2152, 3312, 4128, 4391节);他们用来遮盖父亲赤身的“衣服”表示信之真理(5954, 9212, 9216节)。“赤身”本身表示占据他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这邪恶通过信之真理被遮盖,当它正在被遮盖时,真理就向后看。这些奥秘就包含在这些历史细节中,这一点从内义明显看出来。这些奥秘是涉及教会的奥秘,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闪和雅弗,连同他们的所有后裔都被赐福,仅仅因为他们遮盖了父亲的赤身;而迦南和他的所有后裔都受到诅咒,仅仅因为他的父亲(含)将这事告诉了他的两个弟兄。
由于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的内层是污秽的,因为他们比其它所有民族都更充满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又由于生殖器官和腰表示婚姻之爱,而这爱是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的基础,因而包含它们,所以必须给予警告或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当亚伦或他的儿子进行神圣敬拜时,他们的这些身体部位裸露出来,以任何方式被看见。这就是经上说他们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遮掩裸露的皮肉,当从腰达到大腿”;在另一处说他们“上我的坛,不可用台阶,免得你的裸体在上头露出来”(出埃及记20:23或26)的原因。犹太和以色列民族的内层是污秽的,当他们进行敬拜时,这些内层就被关闭(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生殖器官和腰表示婚姻之爱(3021, 4280, 4462, 4575, 5050-5062节);婚姻之爱是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的基础,因此这些爱也可以理解为婚姻之爱(686, 2734, 3021, 4280, 5054节)。由此明显可知“裸露(或译为裸体、赤身、露体等)”表示什么,尤其当人们的内层是污秽的时,用来生殖的身体部位的裸露表示什么。
不过,当内层是贞洁的时,“裸露(或译为裸体、赤身露体等)”表示纯真,因为它表示婚姻之爱,纯真是真正的婚姻之爱必不可少的元素。真正的婚姻之爱属于纯真(参看2736节);因此,就这层意义而言,“裸露(或译为裸体、赤身露体等)”表示纯真(参看165, 8375节);由于同样的原因,被称为属天天使的至内层天堂的天使看似赤身(165, 2306, 2736节)。由于创世记头几章所描述,在内义上由“人”或“亚当”及其“妻子”所表示的上古教会是一个属天教会,所以经上论到他们说,他们“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创世记2:25)。但当教会衰落(这种衰落是由于吃知识树造成的,知识树表示基于记忆知识推理神性事物)时,经上说他们“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编织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作围裙”,由此知道遮盖他们的裸体;那人来说,当耶和华呼唤他时,他“就害怕,因为他赤身露体”;然后“耶和华为他们作皮衣,给他们穿”(创世记3:6-11, 21)。
他们为自己作围裙所用的“无花果叶”,以及“皮衣”表示外在人的真理和良善。他们堕落之后的状态之所以被如此描述,是因为他们从内在人变成了外在人。他们的内在人由“乐园”来表示,因为乐园是指内在人的聪明和智慧,他们被逐出乐园表示他们的内在人被关闭。“叶子”表示属世真理,也就是记忆知识(参看885节);“无花果树”表示属世良善,或外在人的良善(217, 4231, 5113节);“皮衣”也表示外在人的真理和良善(294-296节);“皮”表示外在之物(3540节)。
4735.“不可流他的血”表他们不可向神圣之物施暴。这从“血”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神圣之物,如下文所述;因此,“流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天堂里的一切神圣之物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教会里的一切神圣之物也是如此。因此,为防止人们向神圣之物施暴,主设立了圣餐,并明确说明,圣餐里的饼是祂的肉,酒是祂的血,因而祂的神性人身就是圣餐中神圣之物的源头。在古人当中,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因为人的东西是由肉和血构成的。这解释了主对西门所说的话:
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马太福音16:17)
因此,在圣餐中由饼和酒所表示的肉和血表示主之人身的自我。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所获得的实际自我就是神性。祂的自我自成孕时就是祂从祂的父耶和华那里所得来之物,就是耶和华自己。因此,祂在这人身里面为自己所获得的自我是神性。在人身里面的这个神性自我就是那被称为祂的肉和血的;“肉”是指祂的神性良善(3813节),“血”是指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主的人身在得荣耀或变成神性之后,就不能被视为人身,而要被视为人形式里面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对祂比对天使更适用;当天使显现(如我所看到的)时,他们显现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而如此显现是出于主。因为主凭神性之爱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天堂之爱使人死后成为一位天使,所以如刚才所述,人也显为取了人形状的爱与仁的形式。由此明显可知,主的神性本身在属天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本身,也就是对全人类的爱,因为它想要拯救他们,使他们永远蒙福和幸福,并将其神性在他们能接受它的范围内变成他们自己的。这种爱和人对主的这种回应之爱,以及对邻之爱就是圣餐中所表示和代表的,神性属天之爱由肉或饼来代表,神性属灵之爱由血或酒来代表。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是什么意思: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由于“肉”和“血”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天层和神性属灵层,如前所述,或也可说,表示从祂的爱发出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吃、喝”表示将使它们变成人自己的。它们通过爱与仁的生活,也就是信仰的生活变成人自己的。因为“吃”表示将良善变成人自己的,“喝”表示将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参看2187, 3069, 3168, 3513, 3596, 3734, 3832, 4017, 4018节)。
“血”因在属天意义上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故也表示所发出的神圣之物;因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神圣本身。再没有其它神圣,也没有任何其它神圣的源头。
“血”表示这种神圣,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们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人子啊,主耶和华如此说:你要对各类空中飞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方聚到我为你们献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献大祭之地,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就如吃公绵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你们吃我为你们所献的祭,必吃饱了脂油,喝醉了血。你们必在我席上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将所有人召聚到主的国度,尤其在外邦人当中再次建立教会;他们“吃肉喝血”表示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变成人自己的,因而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变成人自己的。谁看不出此处虽提到他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饱吃马匹和坐战车的人,并勇士和一切的战士,但“肉”不是指肉,“血”也不是指血?
在启示录也一样:
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空中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主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若不知道“肉”、“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主的”、“为奴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谁能明白这些话?
还有在撒迦利亚书:
祂必向列族讲和平,祂的权柄必从这海管到那海,从大河管到地极。至于你,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你中间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撒迦利亚书9:10,11)
这论及主。“与你立约的血”是指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是祂得荣耀后从祂身上出来的神圣本身。这神圣也是那被称为圣灵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7-39)
从主发出的神圣就是“圣灵”,这一点可见于约翰福音(6:63)。
此外,“血”是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诗篇:
祂要救赎他们的灵魂脱离欺压和强暴。他们的血在祂眼中看为宝贵。(诗篇72:14)
“宝血”表示他们将要领受的神圣。启示录:
这些人是从大苦难中出来的,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用羔羊的血使他们的袍子洁白。(启示录7:14)
又:
他们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示录12:11)
今天的教会只知道此处“羔羊的血”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因为人们以为他们唯独因主的十字架受难而得救,祂被差到世上来就是要承受这一切;而这种观点对简单人来说足够了,因为他们不理解深层奥秘。主的十字架受难是其试探的最后阶段,祂凭这试探而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路加福音24:26;约翰福音12:23,27,28;13:31,32;17:1,4,5);但此处启示录中“羔羊的血”和神性真理,或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是一样的,因而与刚才所说的“立约的血”是一样的;关于这“立约的血”,在摩西五经中,经上也记着说:
摩西又把约书拿过来,在百姓耳边念;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一切,我们都必遵行和听从。摩西就取了血来,洒在百姓身上,说,看哪,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血。(出埃及记24:7-8)
“约书”是指那时他们所拥有的神性真理,这真理通过见证这种真理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血来确认。
在犹太教会的仪式中,血没有其它含义,只表示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因此,当百姓分别为圣时,这种事就用血来完成。如,当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时,血被抹在坛的四角、剩下的都倒在坛脚那里,又抹在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脚的大拇指和他的衣服上(出埃及记29:12,16,20;利未记8:15,19,23,30)。当亚伦进入幔子内的施恩座前时,也要用指头在施恩座的东面弹血七次(利未记16:12-15)。其它一切献祭,以及赎罪和洁净中的血也一样(对此,可参看以下经文出埃及记12:7, 13, 22; 30:10; 利未记1:5, 11, 15; 3:2, 8, 13; 4:6, 7, 17, 18, 25, 30, 34; 5:9; 6:27, 28; 14:14-19, 25-30; 16:12-15, 18, 19; 申命记12:27)。
正如“血”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神圣,“血”和“诸血”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向它施暴的事物。这是因为“流无辜人的血”表示向神圣之物施暴。因此,生活中的恶行和敬拜的亵渎行为都被称为“血”。“血”和“诸血”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中杀人的血除净。(以赛亚书4:3,4)
同一先知书:
底们的水充满了血。(以赛亚书15:9)
又:
因你们的手被血沾染,你们的指头被罪孽沾污;他们的脚奔跑行恶,他们急速流无辜人的血。他们的思想都是罪孽的思想。(以赛亚书59:3,7)
耶利米书:
并且你的衣襟上有无辜穷人灵魂的血。(耶利米书2:34)
又:
这都因她先知的罪恶和祭司的罪孽,他们在耶路撒冷城中流了义人的血。他们在街上如瞎子乱走,又被血玷污,以致人不能摸他们的衣服。(耶利米哀歌4:13-14)
以西结书: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我又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那时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以西结书16:6,9)
又:
人子啊,你要与这流人血的城争竞吗?当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因流了人的血,就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看哪!以色列的首领各恃其膀臂,在你中间流人之血。在你中间有谗谤人、流人血的;在你中间有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的。(以西结书22:2-4, 6, 9)
摩西五经:
若有人在别处,而不是会幕的坛上献祭,就算为流人血;就像他了血。(利未记17:1-9)
以下经文中所提到的“血”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31)
启示录:
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像血。(启示录6:12)
又:
第二位天使吹号,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三分之一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
又:
第二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海里,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第三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启示录16:3-4)
类似的意思出现在埃及的河、池、塘变成血的经文(出埃及记7:15-22)中;因为“埃及”表示自行进入属天的奥秘,因而败坏、否认并亵渎神性真理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节)。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都体现了这类含义。变成血的“河”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真理(108, 109, 3051节);“水”具有同样的含义(680, 2702, 3058节),“源泉”也是(2702, 3096, 3424节);“海”表示作为一个整体的事实真理(即记忆知识的事)(28节)。经上还提到要“变为血”的“月亮”表示神性真理(1529-1531, 2495, 4060节)。由此明显可知,变为血的月亮、海、源泉、水、河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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