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841.“要取两块红玛瑙石”表由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所形成的内在记忆。这从“石”和“红玛瑙石”的含义清楚可知:“石”是指真理(参看114, 643, 1298, 3720, 6426, 8609节),“红玛瑙石”是指源于爱的信之真理(9476节)。这些石头之所以表示记忆,是因为它们上面刻着以色列人的名字,“刻石头”表示由要在那里永久保留的真实事物所构成的记忆。例如将律法雕刻或刻写在两块石版上表示那些已经被铭刻在一个人的记忆和生命上,因此要在那里永久保留的事物(参看9416e节)。雕刻或刻写在石头上之所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真理已铭刻在人的记忆中,拥有真理表象的观念或事物也已铭刻在记忆中,以至于记忆是由它们构成或塑成的。“石头”表示真理;当提到刻在石头上的东西时,它们表示真理所在的记忆;在以赛亚书,“刻在手上”就表示这一点:
即或有忘记的,我也不会忘记你。看哪!我将你刻在我手上。(以赛亚书49:15, 16)
这解释为何这些石头被称为“以色列人的纪念石”(出埃及记28:12)。
“红玛瑙石”因刻在它们上面的东西而表示内在记忆的原因是,所刻写的文字,就是以色列人的名字,表示属灵真理,如下文所述;“红玛瑙石”本身表示属灵真理;此外,人的内在记忆必须由这类真理构成。因为有两种记忆,即外在记忆和内在记忆;外在记忆是属世的,因而由诸如出现在世界上的那类事物构成或塑成;但内在记忆是属灵的,因而由诸如出现在天堂中的那类事物构成或塑成(参看2469-2494, 5212, 8067节)。
上面带有刻写之物的石头表示真理已经铭刻在上面的(内部)记忆,这一事实来源于天上的代表。人们死后进入来世,如果所携带的信之真理唯独存在于属世或外在记忆中,而未存在于属灵或内在记忆中,那么当出去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在岩石和森林当中游荡。但如果他们所携带的信之真理也存在于属灵记忆中,那么当出去的时候,他们就觉得自己似乎行走于耕种过的山坡上,以及花园里。原因在于,存在于外部或属世记忆中的信之真理(就是记忆知识),根本不会成为生命的一部分,除非它们同时存在于内部或属灵记忆中,因为存在于后一种记忆中的事物已经成为生命的一部分,内部或属灵记忆是人的生命册(2474节);构成生命的事物在天堂以花园、橄榄园、葡萄园、玫瑰花坛和草坪来代表;构成仁的事物由这些地方所在的小山来代表(6435节)。然而,那些未构成生命的事物则由光秃和凹凸不平的石头地和灌木丛来代表。
还必须简要说明何为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是爱所支配的真理,因而是从爱获得其存在的真理;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因为凡源于爱的,都有生命在里面。因此,源于爱的信之真理是直接涉及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真理,因为这些是爱所支配的真理。整部圣言都是这类真理的教义,因为就其灵义而言,圣言唯独论述属于主和邻舍的事物,因而唯独论述属于爱主爱邻的事物。因此,圣言也有生命在里面。这就是这句话的意思,即“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4-40);“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圣言。然而,源于爱的信之真理并非仅仅由存于一个人的记忆,因而存于他的理解力中的这类真理的知识构成。相反,它们是人的生命中固有的情感;因为人所爱并因此所行的,就是他生命中固有的。也有些信之真理不像前者那样直接涉及爱,只是或近或远地确认或支持这些真理。这些信之真理被称为次要真理。因为信之真理就像各个家庭及其出身于同一个父亲的世世代代。这些真理的父亲就是从主所获得、因而献给祂的爱之良善。因此,它们的父亲是主,因为无论你说主,还是说从祂获得、因而向祂献上的爱,都是一回事。爱是属灵的结合,并使祂在这爱所在的地方;因为爱使被爱的人存在于它自己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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