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715.“用皂荚木”表公义。这从“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皂荚木”是指唯独属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良善(参看9472, 9486节)。在此有必要阐明何为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人们以为主获得功德和公义,是因为祂成全了律法的一切,并通过十字架受难拯救人类。但是在圣言中,主的功德和公义并不是这样来理解的。相反,要将祂的功德和公义理解为,唯独祂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从而将地狱里的一切,同时将天堂里的一切恢复秩序。因为每个人都有来自地狱的灵人与他同在,以及来自天堂的天使;没有他们,一个人绝无可能过任何生活。若非地狱被主战胜,天堂恢复秩序,没有人能得救。
若非通过祂的人身,也就是说,通过凭祂的人身而与地狱争战,这种拯救是不可能实现的。由于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一切,因而独自如此行,所以功德和公义唯独属于主。由于同样的原因,还是唯独祂才能征服与人同在的地狱;因为祂一次征服它们,就永远征服了它们。因此,人绝没有任何功德或任何公义;不过,当人承认,没有任何东西归于他自己,相反,一切都归于主时,主的功德和公义就归给他了。正因如此,唯独主使人重生;因为使人重生就是将地狱从他那里驱离,从而驱离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并植入天堂以取而代之,也就是植入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因为这些构成天堂。此外,通过与地狱的不断争战,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因为正如人通过争战,就是试探的重生,主也通过争战,就是试探而得荣耀。因此,主的人身凭祂自己的能力所得的荣耀就是功德和公义;因为人由此而得救,事实上,主由此而永远征服众地狱。
这一点从圣言中论述主的功德和公义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的波斯拉来,穿赤红衣服,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就是我,是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的。你的服装为什么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发怒将他们踹下,发烈怒将他们践踏;他们的血溅在我衣服上,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因为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临。我四周张望,但没有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我自己的烈怒将我扶持。我发怒,踹下众民;又将他们的血倒在地上。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以赛亚书63:1-8)
众所周知,这些话论及主。祂的“衣服赤红”、“服装有红色”、“衣服像踹酒榨的”、“报仇之日”描述了祂与地狱的争战。祂“发怒将他们踹下”,结果“他们的血溅在祂衣服上”、祂“发烈怒将他们践踏,又将他们的血倒在地上”描述了祂对地狱的胜利,以及征服地狱。祂“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祂同在”,以及祂“四周张望,但没有人帮助”,祂“诧异,没有人扶持”、祂“自己的膀臂为祂施行拯救”描述了主凭自己的能力做这些事。祂“能力广大、大步行走,以大能施行拯救”、“祂救赎之年已经来临”、“这样,祂就作了他们的救主”描述了拯救由此而来。
这一切事都属于公义,这一点从以赛亚书的其它经文看得更明显:
祂见无人拯救,无人代求,甚为诧异,就用自己的膀臂给祂施行拯救,以公义扶持自己。祂以公义为铠甲,以拯救为头盔,穿着报仇的衣服,披着热心如披外袍。(以赛亚书59:16, 17)
同一先知书:
我的公义临近,我的救恩发出,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给祂施行拯救、他们要倚赖的膀臂”是指祂自己的能力,祂凭自己的能力征服地狱,“膀臂”是指能力(参看4932, 7205节)。由此明显可知何为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
类似的话出现在该先知书的其它经文中:
谁从东方兴起一人,凭公义召那人来跟随祂,将列族交在祂面前,使祂管辖诸王呢?(以赛亚书41:2)
又:
我使我的公义临近,必不远离。我的救恩必不迟延。(以赛亚书46:13)
又:
耶和华以拯救为衣给我穿上,以公义为袍给我披上。(以赛亚书61:10)
诗篇:
我的口终日要述说你的公义和你的救恩,因我无从计算其数。我要提说你的公义;单提你的。求你不要离弃我,等我宣扬你的膀臂、你的能力。你的公义直达高处;行过大事的啊。(诗篇71:15, 16, 18, 19, 24)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繁荣昌盛,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人要称祂的名字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但以理书: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要赎尽罪孽,引进永义。(但以理书9:24)
唯独属于主的公义和功德就在于主征服众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荣耀祂的人身,以及对以爱和信来接受祂的人来说,由此而来的拯救,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经文可以看出来。不过,人们若不知道来自地狱的灵人与一个人同在,并且他从这些灵人那里获得邪恶和虚假,以及来自天堂的天使也与他同在,他从这些天使那里获得良善和真理;不知道人的生命因此一方面与地狱相联,另一方面与天堂相联,也就是通过天堂与主相联;从而不知道人绝无可能得救,除非地狱被征服,天堂得以恢复秩序,一切以这种方式服从于主,就不会明白这个问题。
由此可见,为何主的功德良善是在天堂掌权的唯一良善,如前所述(9486节)。因为这种功德良善现在甚至也在于对地狱的不断征服和对忠信者的保护。这良善是主之爱的良善;因为主出于神性之爱而在世上进行争战并得胜。因为祂唯独凭通过得胜所获得的人身中的神性能力而为天堂和教会,进而为全人类而永远争战并得胜,由此拯救他们。这就得被称为“公义”的功德良善,因为公义的行为在于抑制企图毁灭人类的地狱,保护并拯救善人和忠信者。关于主在世时的争战或试探,可参看前文(1663, 1668, 1690, 1691e,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 2776, 2786, 2795, 2803, 2814, 2816, 4287, 7193, 8273节);唯独主为人类而与地狱争战(1692e, 6574, 8159, 8172, 8175, 8176, 8273, 8969节)。
9959.“要给他们作亚麻布裤子”表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这“裤子”和“亚麻布”的含义清楚可知:“裤子”是指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如下文所述;“亚麻布”是指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也如下文所述。“裤子”之所以表示婚姻之爱的一个外层或外在之物,是因为衣服或遮盖物从它们所遮盖的身体部位获得自己的含义(参看9827节),裤子所披或所盖的腰部和生殖器官表示婚姻之爱。“腰”就具有这种含义(参看3021, 4280, 4575节);“生殖器官”也具有这种含义(4462, 5050-5062节)。下文(9960节)将阐述何为真正的婚姻之爱。
裤子之所以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是因为“亚麻布”或“亚麻”表示外在真理或属世真理(7601节),构成外在本身的,是真理。真理构成外在的原因是,内在事物终止于外在事物,并立在其上如同立在它们的底层支撑上;良善的底层支撑就是真理。它们就像一座房子建于或立于其上的地基或根基;因此,“房子的地基或根基”表示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参看9643节)。此外,真理也是那保护良善免受邪恶和虚假伤害,并抵挡它们的;良善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是通过真理来行使的(9643节)。正因如此,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信之真理的人住在天堂的最后和最低部分;也正因如此,人身上最后或最外在的东西,即他外面的皮肤对应于天堂中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5552-5559, 8980节);但不对应于那些持守与良善分离之信的人,因为这些人并不在天堂。由此可见为何裤子要用亚麻布或亚麻来作。但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它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时,他的裤子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来作的,这从后面的章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他们用细麻布、用编织的工作内袍,并用细麻作冠冕和用细麻作华美的裹头巾,用捻的细麻做亚麻布裤子。(出埃及记39:27, 28)
当亚伦穿圣衣时,他的裤子只用亚麻布来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亚伦进圣所的幔子内的时候,要穿上亚麻布圣内袍,把亚麻布裤子穿在身上,腰束亚麻布带子,将亚麻布冠冕戴在自己身上。这些都是圣衣。他要用水洗身,然后穿上它们。要先献上燔祭和祭物,通过它们为圣所赎罪,免除污秽。(利未记16章)
那时亚伦之所以要穿上也被称为“圣衣”的亚麻衣服,是因为那时,他正在履行为会幕,以及百姓和他自己赎罪,免除污秽的职责。通过洗濯、燔祭和祭物而实现的一切赎罪,都代表心洁除邪恶和虚假,因而代表重生;洁除邪恶和虚假,或重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这就是为何那时亚伦穿亚麻衣服,因为“亚麻衣服”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述。洁除邪恶和虚假都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参看2799, 5954e, 7044, 7918, 9089节);因此,重生也通过信之真理实现(1555, 2046, 2063, 2979, 3332, 3665, 3690, 3786, 3876, 3877, 4096, 4097, 5893, 6247, 8635, 8638-8640, 8772, 9088, 9089, 9103节)。
由于同样的原因,当祭司从祭坛上收灰时,他就穿上亚麻衣服,亚麻裤子(利未记6:10, 11);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进圣所的时候,也要这样做;对此,我们在以西结书读到: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他们进内院门必穿亚麻衣服;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身上不可穿羊毛衣服。他们头上要戴亚麻布裹头巾,腰穿亚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以西结书44:15-1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新殿,新殿表示新教会;“利未人撒督”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亚麻衣服”表示用来实现洁净和重生的信之真理;“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表示敬拜的神圣事物不可与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混杂;因为“汗”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只是邪恶和虚假(210, 215, 694, 874-876, 987, 1047, 3812e, 8480, 8941节)。
当亚伦穿上为荣耀为华美的衣服时,他所穿的裤子之所以是用捻的细麻制成的亚麻布作的(这从前面引用的经文,即出埃及记39:27, 28明显看出来),是因为亚伦穿上这些衣服就代表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亚伦本人则代表那里神性属天层方面的主;他的衣服代表那里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9814节);“细麻”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神性属灵层(5319, 94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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