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496.“要用皂荚木作几根杠”表由此产生的能力。这从“杠”和“皂荚木”的含义清楚可知:“杠”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所拥有的能力,如下文所述;“皂荚木”是指唯独属于主的功德之善,如前所述(9472, 9486节)。此处有必要说明为何它就是那使得约柜和居所代表天堂,同时使得约柜的边代表边界,角代表坚固性,环代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杠代表能力的东西。前面已说明,整个自然界,因而其中按真正的秩序存在的每一个事物都是主国度,也就是天堂和那里的天上事物的代表(9280节)。还说明,整个天堂类似一个人,故天堂被称为大人(9276e节)。由此可推知,用来代表天上事物的一切物体都接近于人的形式,它们照着与该形式的相似程度而具有灵义。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当“(约)柜”表示主所在的天堂时,“柜边”表示一个边界;两侧表示必须与真理结合的良善;“角”表示坚固性;“环”表示结合本身;“杠”表示能力。因为杠类似人的手臂,故也与手臂所表相同;环类似手臂与胸连接处的关节或臼(译注:可能是关节盂或关节臼);角类似实现连接的突起物本身(译注:可能是肩关节的肱骨头);两侧类似胸腔或胸部;边类似固定或形成边界的肩胛带。由此可见“杠”和“手臂”一样,都表示能力。“手臂”和“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4931-4937, 5327, 5328, 6292, 6947, 7188, 7189, 7205, 7518, 7673, 8050, 8153, 8281, 9025, 9133节);“两侧”与身体的胸腔或胸部所表相同,即表示良善,因为胸腔包含心和肺,而“心”表示属天良善,“肺”表示属灵良善(3883-3896, 9300节)。由此明显可知,“环”与将胸和肩、肩和手臂连接起来的关节盂或关节臼所表相同,即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角”表示坚固性,因为身体的力量在那里行使,身体通过手臂被赋予力量和能力。由此可见为何无生气的属世物体,和有生气的物体,如人体的各个部位,都代表同样的事物。也就是说,这是由于以下事实:天堂类似一个人,存在于天堂里面的事物类似存在于人里面的事物,这从前面关于人与大人或天堂的对应关系的大量说明可以看出来(参看9276e节所提到的地方)。
由于抬约柜所用的杠表示能力,所以拴城门的杠或门闩也表示能力,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何西阿书:
剑必临到他的城,毁坏他的门闩。(何西阿书11:6)
“剑”表示与虚假争战的真理;“城”表示教义事物;“门闩”表示能力。以赛亚书:
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比伦去,并且我要折断她所有的门闩。(以赛亚书43:14).
耶利米书:
巴比伦的勇士坐在堡垒之中。他们的力量衰尽。它的门闩都折断了。(耶利米书51:30)
阿摩司书:
我必折断大马色的门闩。(阿摩司书1:5)
以赛亚书:
我必打碎铜门,砍断铁闩。(以赛亚书45:2; 诗篇107:16*)
耶利米书:
他们是无门无闩、独自居住的。(耶利米书49:31)
以西结书:
他们都没有城墙,无门无闩,安然居住。(以西结书38:11)
耶利米哀歌:
她的门,都陷入地内;祂将她的门闩毁坏打碎。(耶利米哀歌2:9)
诗篇:
锡安哪,你要赞美你的神!因为祂坚固了你的门闩。(诗篇147:12, 13)
在这些经文中,“城”表示教义事物(2449, 2712, 3216, 4492, 4493节);“城”表示坚固和保护;“门闩或闩”表示属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一切真理皆属于真理,不过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6344, 6423, 8200, 8304, 9133, 9327, 9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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