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481.“你们要照我所指示你的居所的样式”表主所在天堂的一个代表。这从“居所的样式”的含义清楚可知,“居所的样式”是指天堂的一个代表;因为“样式”表示一个代表,“居所”表示天堂。“样式”表示一个代表的原因是,天上的神性事物也以可见的形状显现,这些可见事物就是代表。“居所”表示主所在的天堂(参看8269, 8309节)。从先知书明显可知代表是何性质;如约翰所写的启示录,其中描述了灯台(启示录1:12);周围有二十四个宝座的一个宝座,宝座面前的四活物(启示录4:2ff);七印封上的书卷(启示录5章);当印被揭开时出来的马(启示录6章);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拿着瓶或碗的天使(启示录9-10, 15章);一匹白马(启示录19章);最后描述了新耶路撒冷,它的城墙、城门、根基,以及高、宽、长(启示录21-22章)。其他先知也描述了类似景象。
所有这些景象都是诸如在天堂不断出现在天使眼前、以可见的形状将属于爱之良善的神性属天事物和属于信之良善的神性属灵事物呈现出来的那类代表。这些事物总起来由帐幕和其中的物体来代表,如柜子本身,摆有陈设饼的桌子、香坛、灯台,以及其它一切物体。因此,当这些物体因是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外在形式而被进行神圣敬拜时的百姓看到时,这些物体所代表的那类事物便在天堂引起注意。如前所述,这些事物就是属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神性属天事物,和属于对主之信的良善的神性属灵事物。该教会的一切代表在天堂就是这种效果。要知道,一个人总有灵人和天使与他同在;离了他们,人就不能存活。同样要知道,此人通过他们而与主相联,人类,以及天堂也以这种方式而持续存在。由此可见,代表,以及教会的仪式建立在以色列民族当中的目的是什么。还可以看出赐下圣言的目的是什么,在圣言中,字义上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对应于存在于天堂中的神性事物;因此,其中所提到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一切话都具有灵义。人由此与天堂相联系,并通过天堂与主相联系。没有这种联系,人就没有任何生命,因为若不与生命的一切显现所来自的生命的实际本质存在相联系,没有人能拥有任何生命。
不过,对那些以为生命从本质上存在于一个人自己里面,并且一个人离了灵人或天使,因而离了经由天堂从神性而来的流注也能存活的人来说,这些事是无法理解的。而事实上,与神性没有联系的一切事物都会灭亡,不复存在。没有任何事物能离了先于它自身之物,因而离了神性,也就是首先的,自有永有者,即耶和华而存在;因此,它也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居所”因表示主所在的天堂,故也表示爱和信之良善,因为这些构成天堂;并且由于一切良善皆来自主,天堂凭它对主的爱和信而被称为天堂,所以“居所”在至高意义上也表示主;这明显可见于相关经文(以赛亚书63:15; 耶利米书25:30; 以西结书37:26, 27; 诗篇26:8; 43:3; 90:1; 91:9; 出埃及记15:13; 申命记12:5,以及其它经文)。由此明显可知,帐幕被称为“圣所”和“耶和华的居所”是由于这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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