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475.“和香料的焚香”表为了愉悦的感知。这从“焚香”和“香料”的含义清楚可知:“焚香”是指被愉悦感知到的敬拜的事物,如感恩、崇拜、祈祷等行为;“香料”是指令人愉悦的信之真理,因为它们源于良善。事实上,甜味照它们的芳香而表示令人愉悦之物;凡令人愉悦之物都是凭通过真理而显明的良善而如此的。正因如此,“香料的焚香”表示属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愉悦感知。下面这些话列举了合成这焚香的香料,并描述了它的制作过程:
你要取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白松香;这馨香的香料和净乳香。你要将这个作成香,用盐调剂,洁净而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儿捣得极细,放一些在会幕内法柜前。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要以这香为圣,归耶和华。(出埃及记30:34-37)
香坛和烧香本身被描述如下:
你要作一座烧香的坛。要用纯金把坛包裹。要把坛放在施恩座前法柜上面的幔子前面,亚伦要每早晨在坛上烧香料作的香;他收拾灯的时候,要烧这香。傍晚之间,他也要烧这香。(出埃及记30:1-8; 37:25-29; 40:26, 27)
别处:
亚伦进圣所,要拿香炉,从坛上盛满火炭;又拿一捧捣细的香料,都带入幔子内。在耶和华面前,把香放在火上,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16:3, 12, 13)
由于“香”表示诸如来源于通过真理而显明的良善的敬拜行为,如来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所有事物一样,所以火是从坛上取的;因为“祭坛的火”表示神之爱的良善(934, 4906, 5071e, 5215, 6314, 6832, 6834, 6849, 7324, 7852节)。因此,当火从任何其它源头取得时,他们便遭瘟疫而死亡(利未记10:1, 2; 民数记16:45-48);因为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火,或“凡火”表示不属神的爱。
来源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信的这类事物,如感恩,崇拜和祈祷,由“香”来表示,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下列经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诗篇141:2)
启示录:
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长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着竖琴和盛满了香的金碗;这香就是众圣徒的祈祷。(启示录5:8)
又:
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有许多香赐给他,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那香的烟从众圣徒的祈祷中上升。(启示录8:3, 4)
“香”之所以表示这类事物,是因为它们属于思维,因而属于口唇。不过,在玛拉基书,“素祭”表示属于情感,因而属于心的事物: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耶和华的名在列族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摩西五经中的“燔祭”也表示这些事物:
利未人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他们要把香放在你鼻孔里,把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此处“香”表示诸如属于思维和口唇,与信之真理有关的那类事物;“素祭”和“燔祭”表示诸如属于情感和心,与爱之良善有关的那类事物。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向别神烧香”(耶利米书1:16; 44:3, 5)、“向偶像烧香”(以西结书8:11; 16:18),以及“向巴力烧香”(何西阿书2:13)则表示由信之虚假所产生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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