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468.“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表相爱。这从“朱红色”和“染过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朱红色”和“染过两次”是指属天真理,这真理和相爱的良善是一样的。天使天堂被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两个国度都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在属天国度,内在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外在则是相爱的良善。这外在良善就是那“染过两次的朱红色”所表示的;“朱红色”表示良善本身,“染过两次”表示它的真理。但在属灵国度,内在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外在则是出于信的顺从的良善。“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及其真理,是由于它在来世的表象;因为当这良善和真理的气场在最低层天堂呈为可见时,它就显为朱红色。事实上,从属天天堂降下来并在下面显现的事物从火焰取得自己的颜色,在下面因它所经过的中间天堂的光之亮白而变成朱红色。这解释了为何除了其它颜色外,朱红色用于居所的帘子(出埃及记26:1);柜子前的幔子(出埃及记26:31);帐幕的门帘(出埃及记26:36);院门帘(出埃及记27:16);以弗得(出埃及记28:6);带子(出埃及记28:8);决断的胸牌(出埃及记28:15);以弗得袍子的底边(出埃及记28:33)。
“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相爱的良善,就是属天国度或教会的外在良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朱红色的毯子要铺在陈设饼的桌子上,再蒙上獾皮的遮盖物(民数记4:8)。桌子上的东西,尤其陈设饼表示属天国度或教会的至内层事物;而遮盖物则表示外层事物。也正因如此,将要收集起来的材料以这种顺序被列了出来;也就是说,首先提到的就是至内层事物,即蓝色和紫色;其次提到的是更外在的事物,即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细麻和母山羊毛;最后提到的是最外在的事物,即染红的公羊皮,獾皮;下文各处也一样。
由于“染过两次的朱红色”表示外在属天良善及其真理,所以这种颜色被用来描绘圣言的外在意义和源于它的教义。原因在于,圣言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在至内层天堂显为一道火光,在中间天堂显为一道闪亮的白光。
圣言和源于圣言的教义在撒母耳记下被如此描绘:
大卫作哀歌,吊扫罗和约拿单;他写下来,要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以色列的女子啊,当为扫罗哭号!他曾使你们穿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使你们衣服加上黄金的妆饰。(撒母耳记下1:17, 18, 24)
“染过两次的朱红美衣”表示提供属于相爱之良善的真理,因而提供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这段预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也就是说,真理因分离的信之教义而被扼杀,但又通过爱和仁的教义得以恢复。因为杀了扫罗和约拿单的“非利士人”表示那些捍卫与爱和仁的教义分离的信之教义的人(3412, 3413, 8093, 8096, 8099, 8313节);“把这首弓歌教导犹大人”表示为那些处于爱和仁之良善的人提供构成教义的真理。“犹大人”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参看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5794, 5833, 6363节);“弓”是指真理的教义(2686, 2709节)。
耶利米书:
你这被荒废的啊,你要做什么呢?你虽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徒然美化你自己。(耶利米书4:30)
此处论述的是已荒废的教会;“穿上染过两次的朱红衣服,佩戴黄金装饰”表示指明或教导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教义真理和良善的生活方式,因而指明或教导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类似的话出现在同一先知书:
素来吃美好食物的,现今在街上孤单凄凉;素来在朱红褥子养大的,如今却拥抱粪堆。(耶利米哀歌4:5)
“在朱红褥子养大”表示从小就在相爱的良善上接受源于圣言的教导。
由于包含在圣言外在意义中的事物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原因如前所述,所以那些利用圣言的外在意义来证实由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证实违背爱主和相爱的真理和良善的观念之人,就被说成是穿“紫色和朱红色衣服”。事实上,他们的外在因来自圣言而呈现出这样的表象;但他们的内在却是亵渎的。在启示录,“朱红色”就表示这类事物:
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那兽满了亵渎的名号。那女人穿着紫色和朱红色的衣服。(启示录17:3, 4)
这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这样一种宗教:其中圣言的圣物因被用来支持赞同恶魔般的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虚假,因而被用来在天上和地上掌权而遭到亵渎。又:
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因此,“细麻,紫色料,朱红色料”也被列在巴比伦的货物当中(启示录18:12)。
由于圣言的外在方面在天堂显为朱红色,并且由于有一个流注从天堂出来进入人的记忆,而在记忆中,取自圣言的东西就显为这种颜色,所以朱红色用来提醒或记念某事,如摩西五经:
以色列人要为自己在衣服边上作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加一根朱红色线,好叫他们通过它能记起耶和华一切的命令,并且遵行。(民数记15:38, 39)
出于同样的原因,在有意义的记号使用普遍的古代,人们习惯于系一根红线来记念或提醒某事,如我们所读到的他玛的儿子谢拉,收生婆在他手上拴了一根染过两次的线(创世记38:28, 30);又如妓女喇合,她将一根朱红色线系在窗户上,好叫两个探子能记得他们的诺言(约书亚记2:18, 21)。
由于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与他同住的真理和良善,就无法从邪恶和虚假中解脱出来,所以在洁净大麻疯时,就会用到“香柏木、朱红色线和牛膝草”(利未记14:4-7, 49-52);因为“大麻疯”表示被亵渎,因而被歪曲的真理(参看6963节);从这些东西中“洁净”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这些疾病中解脱出来。朱红色线以同样的方式用于从红母牛中所制成的除污秽和除罪的水(民数记19:6);“除污秽和除罪的水”也表示通过源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和解脱出来。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所以“染过两次”和“朱红”也是如此。这时,它们表示虚假和邪恶,也就是这些真理和良善的对立面,如在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染过两次的,必变白如雪;虽红如朱红,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这同样适用于“红”、“血”、“火焰”和“火”。它们在正面意义上表示爱与信之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就是它们的对立面。
2813.“捆绑他的儿子以撒”表示神性理性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它在真理方面即将经历终级试探,这从“捆绑”和“他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捆绑”是指为经历终极试探而取得一种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一个处于一种试探状态的人,完全就像一个被捆绑或用锁链拴住的人。“他的儿子以撒”是指主的神性理性,在此是指真理方面的(2802, 2803节)。真正的理性整个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在良善方面的主的神性理性不会遭遇或经历试探,因为发起试探的魔鬼或灵人不能接近为神性的良善,这良善超越其试探的一切企图和努力。但为神性的真理一旦被捆绑,就能被试探,因为错觉或谬念,尤其虚假会侵袭它,从而试探它。事实上,关于为神性的真理的某种观念能被形成;但只有那些拥有感知,系属天天使的人才有可能形成关于为神性的良善的观念。主降世的时候,不再被人承认的,正是为神性的真理;因此,为神性的真理是主经历试探的根源,也是祂承受试探所用的手段。在主里面,为神性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人子”的,而为神性的良善就是那被称为“神的儿子”的。论到“人子”,主多次说,祂要受苦;但论到“神的儿子”,祂从未说过这种话。论到人子或为神性的真理,祂说要受苦,这一事实清楚可见于马太福音: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又把祂交给外邦人戏弄、鞭打、钉在十字架上。(马太福音 20:18-19)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看哪,时候到了,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太福音26:45)
马可福音:
耶稣开始教导他们,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马可福音8:31)
同一福音书:
经上指着人子写着,祂要受许多的苦,并被藐视。人子将要被交在人手里,他们要杀害祂;被杀以后,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9:12, 31)
又:
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将要被交给祭司长和文士,他们要定祂死罪,把祂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祂,向祂吐唾沫,杀害祂;第三天,祂要复活。(马可福音10:33-34)
又:
时候到了;看哪,人子要被交在罪人手里了。(马可福音14:41)
路加福音:
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第三天复活。(路加福音9:22, 44)
同一福音书:
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关于人子的一切事都要在那里成就;祂将要被交给外邦人,被戏弄、凌辱、吐唾沫,他们要鞭打并杀害祂,第三日祂要复活。(路加福音18:31-33)
又:
天使对妇女们说,当记念祂还在加利利的时候怎样告诉你们,说,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路加福音24:6-7)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人子”都表示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也就是在内义上的圣言方面的主;该圣言要被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凌辱、鞭打、吐唾沫、钉在十字架上,这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犹太人照字面诠释圣言中的一切,把它们用于自己,并将其据为己有。他们并不想知道关于圣言灵义和天国的任何事,而是相信弥赛亚会来把他们的国提到地上所有的国家之上,甚至到今天他们还这样认为。由此明显可知,被他们弃绝、凌辱、鞭打、钉在十字架上的,是为神性的真理。无论你说为神性的真理,还是说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意思都一样,因为主就是真理本身,正如祂就是圣言本身(2011, 2016节, 2533e节)。
主在第三日复活也暗示了这一事实,即:为神性的真理,或内义上的圣言,就是古教会所理解的那种圣言,在时代的完结要复活,这也是“第三日”(1825, 2788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时,人子,也就是为神性的真理要显现(马太福音24:30, 37, 39, 44; 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17:22, 24-26, 30; 21:27, 36)。
“人子”是指为神性的真理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上述经文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马太福音:
那撒好种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在时代的完结,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从祂国里挑出来。(马太福音13:37-38, 41-42)
此处“好种”是指真理,“世界”是指人类,“撒好种的”是指人子,“叫人跌倒的”是指虚假。约翰福音:
群众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你怎么说人子必须被举起来呢?这人子是谁呢?耶稣回答他们,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4-36)
此处当群众问“人子是谁”时,耶稣给出的回答是关于光,就是真理的,并说祂自己就是他们应当信从的光或真理。关于来自主的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1053, 1521, 1529-1531, 1619-1632节)。
至于神的儿子,或在祂的人身或人性神性里面的良善方面的主不能被试探,如前所述,这也可从福音书中主对试探者的答复明显看出来:
那试探者说,你若是神的儿子,就把自己扔下去。因为经上记着,主要为你吩咐祂的使者,免得你的脚碰在石头上。耶稣对他说,经上又记着,不可试探主你的神。(马太福音4:6-7; 路加福音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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