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320.“却要把它们尽行拆毁”表邪恶必完全被移走。这从“拆毁”的含义清楚可知,“拆毁”当论及迦南地的各个民族和他们的神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时,是指移走。“拆毁”之所以表示移走,是因为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从不毁灭那些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只是移走他们;因为他们出于良善,而非出于邪恶行事;良善来自主,而主从不毁灭任何人。然而,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却试图毁灭,并极尽所能地毁灭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因为他们出于邪恶行事。但由于当他们试图如此行时,会攻击来自主的良善,从而攻击属于神的事物,所以他们毁灭了自己,也就是说,使自己一头栽入诅咒和地狱。这就是秩序的律法,至于为何它是这样,可参看前文(4299, 7643, 7679, 7710, 7926, 7989, 8137, 8146, 8265, 8945, 8946节)。
以色列人和犹太人之所以要毁灭迦南的各个民族,是因为他们自己代表属灵和天上的事物,而这些民族代表地狱和魔鬼的事物;这两类事物绝无可能共存,因为它们是对立面。以色列人被允许毁灭这些民族的原因是,他们当中不存在教会,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因此主若不通过代表性质的事物,就不存在于他们中间(4307节)。因为他们处于没有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也就是说,他们处于代表良善和真理的敬拜,而非处于良善和真理。像这样的人被允许去毁灭、杀戮、灭绝并彻底毁灭。但那些处于外在事物,同时处于内在事物的人是不允许做这些事的,因为这些人必须出于良善行事,而良善来自主。
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就具有这种秉性,摩西公开声明了这一点:
耶和华你的神将这些民族从你面前撵出以后,你心里不可说,耶和华将我领进来得这地,是因我的义。其实并不是因你的义,也不是因你心里正直;你本是硬着颈项的百姓。(申命记9:4-6)
别处:
他们毫无计谋的民族,他们里面毫无聪明。他们的葡萄树从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的田地而来;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他们那一挂一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宝库中吗?(申命记32:28, 32-34)
就内义而言,“葡萄树”表示教会(1069, 5113, 6375, 6376, 9277节);“葡萄”和“一挂一挂”表示该教会的内在和外在良善(1071, 5117, 6378节);“酒”表示该教会的内在真理(1071, 1798, 6377节)。由此可见“他们的葡萄树从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的田地而来”、“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他们那一挂一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恶毒”表示什么。“贮藏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宝库中”表示耶和华,也就是主知道这一切事。
约翰福音: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约翰福音8:44)
这就是为何他们被称为“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以及“毒蛇的种类”(马太福音3:7; 12:34; 23:33;路加福音3:7)。主在福音书中(马太福音21:33-45; 马可福音12:1-9; 路加福音14:16-24; 20:9ff)还用比喻描述了他们是什么样子。关于这个民族:它是最坏的民族;在敬拜中,他们处于没有任何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他们当中不存在教会,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然而,他们能代表教会的内在事物(参看3398, 3479, 3480, 3732e, 3881e, 4208, 4281, 4288-4290, 4293, 4307, 4314, 4316, 4317, 4429, 4433, 4444, 4500, 4503, 4680, 4815, 4818, 4820, 4825, 4832, 4837, 4844, 4847, 4865, 4868, 4874, 4899, 4903, 4911-4913, 5057, 5998, 6304, 6832, 6877, 7048, 7051, 7248, 7401, 7439, 8301, 8588, 8788, 8806, 8814, 8819, 8871, 8882, 92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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