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9213

9213.“必在日落

9213.“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表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它。这从“日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日落”是指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在天堂,构成爱之良善的事物具有热的交替变化,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具有光的交替变化;因此,天堂有爱与信的交替变化。地狱也有交替变化,不过,它们是天堂里的交替变化的对立面,因为它们是对邪恶之爱和对虚假之信的交替变化。这些交替变化对应于地上一年四季的交替变化,即春、夏、秋、冬,又春,依此类推。不过,在灵界,状态取代了季节;因为那里没有热和光的变化,但有爱和信的变化。然而,要知道,这些交替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和在那个人身上是不一样的;相反,它们照着各人在世上所获得的生命状态而因人而异。在天堂,日落对应于笼罩信之真理的一种阴影状态,和袭裹爱主爱邻之良善的一种寒冷状态。在这些状态下,那里的人进入外在之爱的快乐,这些快乐将信置于阴影之中。因为当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处于外在事物时,他也处于阴影之中;但当处于内在事物时,他就会体验到天堂之爱的快乐和幸福,同时体验到信的愉悦,或处于真理之光。地上的春夏两季便对应于这些状态。由此可见为何“日落”表示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关于这些交替变化,可参看前面的说明(5097, 5672, 5962, 6110, 7083, 8426, 8615, 8644, 8812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们当如何理解这一解释,即: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被感官印象产生的幻觉驱散的记忆真理,也就是“你若真拿同伴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这句话所表示的。人们要明白,被幻觉夺走的真理必须趁着此人仍处于真理之光而得以恢复;因为在这光中,他能重新获得它们,还能驱散幻觉所引入的虚假。但当他处于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时,就无法做到这一切了,因为这些快乐弃绝这些真理,阴影也不接受它们。幻觉就这样粘附在这个人身上,被他归为己有。外在快乐,或外在人的快乐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紧密相联,还被它的热唤起,可以说被这热激活。内在的快乐幸福,或内在人的快乐幸福则不然。这些与天堂紧密相联,也被它的热唤起和激活,这热是来自主的爱。
  在摩西五经另一处经文,这一典章或律法以下面的话来宣布:
  不可拿石磨或磨石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申命记24:6)
  “石磨”表示诸如服务于获得信,之后获得仁的那类事物(7780节);“灵魂”表示源于仁的信之生命(9050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拿石磨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表示什么。又: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申命记24:17)
  “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表示以任何方式夺走良善所渴望的真理;因为“衣裳”表示真理(参看9212节);“寡妇”是指一个处于良善并渴望 真理的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渴望真理的良善(9198节);因为如果真理被夺走,良善连同它的渴望也一道消亡。
  又:
  不论你借给同伴什么,不可进他家拿抵押品。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躺卧在他的抵押品里;必在日落的时候把抵押品还给他,使他躺在自己的衣服里,他就为你祝福,这在你神面前算为义了。(申命记24:10-13)
  债主“要站在外面,抵押品拿出来给他”表示回应所交流的真理的正确方式;因为“借”表示真理的交流,“拿抵押品”表示回应。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通过来世所发生的事,因而除非知道“进家”表示什么,“站在外面”,因而“拿到外面”又表示什么。
  在来世,那些进别人的家,并在同一个房间一起交谈的人以这样的方式与那里的所有人交流自己的思想:他们完全确信他们自己是凭自己在思考这些思想。但是,如果他们站在外面,这些思想的确被感知到,却仿佛来自别人,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这种情形在来世每天都发生。因此,那些持相同观点或具有相同感觉的人看上去在同一所房子里;如果他们看上去在这所房子的同一个房间里,这一切就更真实了。不过,当这些人的观点出现分歧时,所有人都从与他们不同的人眼前消失。在来世,像这样的表象无处不在,并且常常发生。原因在于,思想的相似性将人们联结起来,并使他们与彼此同在;因为思维是内视,并且地方之间的距离在来世存在的方式和在世上不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进家,而是要站在外面拿抵押品”表示什么,即:人不可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自己所知道的真理,而是倾听并接受他在自己心里的回应。因为那些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他们自己所知道的真理之人,会使这个别人从他们,而不是从他自己去思考或说话。当有人从别人思考和说话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会陷入混乱;他也不会因此而得以改善,除非他是那种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的人。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包含与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类事物相对应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5247

5247.“他就剃头

5247.“他就剃头,刮胡子”表就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而言的抛弃和所作的改变。这从“剃头,刮胡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剃头,刮胡子”是指抛弃外层属世层的覆盖物;因为所剃的“头发”表示外层属世层(参看3301节)。毛发,无论头上的,还是胡须上的,在大人中对应于外层属世层。这解释了为何在天堂之光中,感官人,即那些除了属世之物外什么也不信,也不想去明白除了他们能用感官感知的东西外,更内在或更纯粹的事物如何会存在的人在来世显得多毛。他们看上去毛烘烘的,以致他们的脸除了胡须外,几乎什么都不是。我经常看见这种满是毛发的脸。但理性人,也就是属灵人,因属世层在他们里面处于恰当的从属地位,故看似有整洁的头发。事实上,在来世,凭头发就能知道灵人在属世层方面的品质或性质。灵人头上之所以出现头发,是因为在来世,灵人看上去和世人一模一样。正因如此,圣言有时也描述人们所看见的天使的头发。
  综上所述,明显可知“剃头,刮胡子”表示什么,如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他们的衣服使民成圣。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以西结书44:15,19-20)
  这论及新殿和新祭司职分,也就是新教会。“穿上别的衣服”表示神圣真理;“不可剃头,也不可留长发,只可剪头发”表示不抛弃属世层,只采取措施使它变得和谐一致,从而使它变得顺从。凡相信圣言神圣的人都能看出,先知所提到的描述新地、新城、新殿和新祭司职分的这些和其它所有细节都不可照字面来理解。如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当脱下供职的衣服,穿上别的衣服,只可剪头发就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相反,先知所给出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都表示诸如属于一个新教会的那类事物。
  在摩西五经中,关于大祭司、亚伦的子孙和利未人的条例若不包含神圣之物在里面,也不会被制定: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头上倒了膏油,又承接圣职,穿了圣衣的,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利未记21:10)
  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要归他们的神为圣,不可亵渎他们神的名。(利未记21:5-6)
  你洁净利未人当这样行。用除罪水弹在他们身上,又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洗衣服,洁净自己。(民数记8:7)
  这些条例若非含有神圣观念在里面,永远不会被赋予。在这些条例中(即大祭司不可剃头,也不可撕裂衣服;亚伦的子孙不可使头光秃,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洁净利未人要叫他们用剃头刀刮全身)能有什么神圣之物,或教会之物呢?确切地说,拥有顺从内在人或属灵人的外在人或属世人,进而拥有顺从神性的这二者,就是这些条例里面的神圣观念;也是当世人阅读这些圣言经文时,天使所觉察到的。
  这也适用于归耶和华为圣的拿细耳人: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碰巧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得洁净的日子剃头,就是在第七日剃头。离俗的日子满了,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民数记6:9,13,18)
  至于何为拿细耳人,他代表哪方面的神圣,可参看前文(3301节)。若不藉着对应知道“头发”是什么意思,因而知道拿细耳人的头发对应于哪方面的神圣,没有人能理解为何神圣之物居于他的头发。同样,谁也不明白参孙力气的源头如何在他的头发中;在以下描述中,参孙将其告诉了大利拉: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归神作拿细耳人;若我剃了,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大利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后来他的头发被剃之后,又开始渐渐长起来了,力气便又回到他身上。(士师记16:17, 19, 22)
  若没有对应的任何知识,谁能明白主的神性属世层由拿细耳人代表,或“离俗”没有其它含义,参孙的力气是由于这种代表?
  不知道圣言拥有一个内义,字义用来代表包含在内义中的真实事物之人,尤其不相信的人,几乎不承认这些事物有任何神圣之物;而事实上,最神圣之物就在它们里面。人若不知道,尤其不相信圣言拥有神圣的内义,就不可能知道以下经文里面包含什么,如耶利米书:
  真理已经灭绝,从他们的口中剪除。要剪掉你离俗的头发,把它扔掉!(耶利米书7:28-29)
  以赛亚书:
  到那日,主必用大河外赁的剃头刀,就是亚述王,剃头和脚上的毛,并要剃净胡须。(以赛亚书7:20)
  弥迦书:
  你使头光秃,为你所喜爱的儿女剪除你的头发,你要剃头,要大大地光秃,如同秃鹰,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他不知道有何神圣包含在有关以利亚的记载中,因为以利亚是长满毛发的人,腰束皮带(列王纪下1:8);也不知道为何戏笑以利沙秃头的童子被林中出来的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
  以利亚和以利沙都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代表圣言本身,尤其代表先知部分(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2762节)。“长满毛发”和“皮带”表示字义,“长满毛发的人”表示就真理而言的字义,腰间的“皮带”表示就良善而言的字义。事实上,圣言的字义就是它的属世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世上的事物形成的;而内义是属灵意义,因为它采用的观念是由天上的事物形成的。这两种意义就像人的内在与外在那样彼此关联。不过,由于内在离了外在无法存在,因为外在是内在持续存在所在的次序最后和最低层级,所以戏笑以利沙“秃头”是对圣言的毁谤,暗示它缺乏外在,因而圣言没有适合人理解的那层意义。
  由此可见,圣言的一切细节都是神圣的。然而,没有人能发现圣言里面的这种神圣,除非他熟悉内义;然而,它的一点迹象会从天堂流入相信圣言为神圣的人。这种流注通过天使所知的内义实现;这内义虽然不能被人理解,却仍在他里面激发一种情感,因为知道内义的天使所感受到的情感会传给他。由此也明显可知,圣言已被赋予世人,以便他能与天堂交流,并且天堂里的神性真理能通过流入他而在他里面激发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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