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9213

9213.“必在日落

9213.“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表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它。这从“日落”的含义清楚可知,“日落”是指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此处的情形是这样的:在天堂,构成爱之良善的事物具有热的交替变化,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具有光的交替变化;因此,天堂有爱与信的交替变化。地狱也有交替变化,不过,它们是天堂里的交替变化的对立面,因为它们是对邪恶之爱和对虚假之信的交替变化。这些交替变化对应于地上一年四季的交替变化,即春、夏、秋、冬,又春,依此类推。不过,在灵界,状态取代了季节;因为那里没有热和光的变化,但有爱和信的变化。然而,要知道,这些交替变化在这个人身上和在那个人身上是不一样的;相反,它们照着各人在世上所获得的生命状态而因人而异。在天堂,日落对应于笼罩信之真理的一种阴影状态,和袭裹爱主爱邻之良善的一种寒冷状态。在这些状态下,那里的人进入外在之爱的快乐,这些快乐将信置于阴影之中。因为当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处于外在事物时,他也处于阴影之中;但当处于内在事物时,他就会体验到天堂之爱的快乐和幸福,同时体验到信的愉悦,或处于真理之光。地上的春夏两季便对应于这些状态。由此可见为何“日落”表示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关于这些交替变化,可参看前面的说明(5097, 5672, 5962, 6110, 7083, 8426, 8615, 8644, 8812节)。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人们当如何理解这一解释,即:必须在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到来之前恢复被感官印象产生的幻觉驱散的记忆真理,也就是“你若真拿同伴的衣服作抵押,必在日落以先还给他”这句话所表示的。人们要明白,被幻觉夺走的真理必须趁着此人仍处于真理之光而得以恢复;因为在这光中,他能重新获得它们,还能驱散幻觉所引入的虚假。但当他处于外在之爱的快乐所诱发的一种阴影状态时,就无法做到这一切了,因为这些快乐弃绝这些真理,阴影也不接受它们。幻觉就这样粘附在这个人身上,被他归为己有。外在快乐,或外在人的快乐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紧密相联,还被它的热唤起,可以说被这热激活。内在的快乐幸福,或内在人的快乐幸福则不然。这些与天堂紧密相联,也被它的热唤起和激活,这热是来自主的爱。
  在摩西五经另一处经文,这一典章或律法以下面的话来宣布:
  不可拿石磨或磨石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申命记24:6)
  “石磨”表示诸如服务于获得信,之后获得仁的那类事物(7780节);“灵魂”表示源于仁的信之生命(9050节);由此明显可知,“不可拿石磨作抵押,因为他这是拿灵魂作抵押”表示什么。又:
  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儿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申命记24:17)
  “拿寡妇的衣裳作抵押”表示以任何方式夺走良善所渴望的真理;因为“衣裳”表示真理(参看9212节);“寡妇”是指一个处于良善并渴望 真理的人,或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渴望真理的良善(9198节);因为如果真理被夺走,良善连同它的渴望也一道消亡。
  又:
  不论你借给同伴什么,不可进他家拿抵押品。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抵押品拿出来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躺卧在他的抵押品里;必在日落的时候把抵押品还给他,使他躺在自己的衣服里,他就为你祝福,这在你神面前算为义了。(申命记24:10-13)
  债主“要站在外面,抵押品拿出来给他”表示回应所交流的真理的正确方式;因为“借”表示真理的交流,“拿抵押品”表示回应。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这些事,除非通过来世所发生的事,因而除非知道“进家”表示什么,“站在外面”,因而“拿到外面”又表示什么。
  在来世,那些进别人的家,并在同一个房间一起交谈的人以这样的方式与那里的所有人交流自己的思想:他们完全确信他们自己是凭自己在思考这些思想。但是,如果他们站在外面,这些思想的确被感知到,却仿佛来自别人,而不是来自他们自己。这种情形在来世每天都发生。因此,那些持相同观点或具有相同感觉的人看上去在同一所房子里;如果他们看上去在这所房子的同一个房间里,这一切就更真实了。不过,当这些人的观点出现分歧时,所有人都从与他们不同的人眼前消失。在来世,像这样的表象无处不在,并且常常发生。原因在于,思想的相似性将人们联结起来,并使他们与彼此同在;因为思维是内视,并且地方之间的距离在来世存在的方式和在世上不一样。
  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进家,而是要站在外面拿抵押品”表示什么,即:人不可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自己所知道的真理,而是倾听并接受他在自己心里的回应。因为那些向别人施压,或耍弄他的情感,让他去证实他们自己所知道的真理之人,会使这个别人从他们,而不是从他自己去思考或说话。当有人从别人思考和说话时,与他同在的真理就会陷入混乱;他也不会因此而得以改善,除非他是那种仍对这些真理一无所知的人。这一切再次清楚表明,圣言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包含与诸如存在于灵界中的那类事物相对应的事物。
  

属天的奥秘 #10569

10569.“要在什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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