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094.“也要平分死牛”表伤害性的情感也将被驱散。这从“死物”和“分”的含义清楚可知:“死物”是指邪恶和虚假,如前所述(9008节),因此,“死牛”表示属世人中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因而表示一种伤害性的情感,因为邪恶通过虚假造成伤害;“分”是指驱散(9093节)。包含在本节内义中的事物不容易解释明白。它们都是诸如能被天使理解,但只能在某种程度上被世人理解的那类事物。因为天使在从主流出的光中看见圣言的奥秘;在这光中,无数事物变得可见,这些事物都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甚至在人活在肉身时无法进入人所能领受的思维观念。原因是,对世人来说,天堂之光流入世界之光,从而流入那里诸如要么消灭、要么弃绝天堂之光、要么使这光变暗,由此削弱它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世俗和肉体的挂怀,尤其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流出的挂怀。正因如此,属于天使智慧的感知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描述,也无法理解。
然而,人在抛弃肉体,也就是死后就会进入这种智慧;不过,只有在世时从主接受信与仁的生命之人才能进入。因为接受天使智慧的能力就在信与仁之良善里面。大量经历使我得知,天使在天堂之光中所看见并思想的事物是无法描述的。当我被提升到这光中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天使在那里所说的一切。但当我从那里被降到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光中,并在这光中想要回想起我在那里所听到的事物时,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甚至无法通过思维观念来理解它们,除了少数事物之外,连这些少数事物也只能以一种模糊的方式来理解。由此明显可知,在天堂所看见并听见的事物都是诸如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的。
从至内在隐藏于圣言内义中的事物就是这个样子。本节和下一节中的内义内容也是这种情况。那里的事物能被解释明白的是这些:与人同在的一切真理都从属于某种爱的情感那里拥有生命。真理若没有来自爱的生命,就像从没有一个观念的嘴里发出的声音,或像机械人发出的声音。由此明显可知,人的理解力的生命来自他的意愿的生命;因此,真理的生命来自良善的生命;因为真理占据理解力,良善占据意愿。因此,如果有两种不从同一种总体情感,而是从不同的情感接受自己生命的真理存在,那么它们必被驱散,因为它们彼此冲突。当真理被驱散时,它们所属的情感也被驱散。因为有一种总体情感将与人同在的一切真理都聚拢它在下面;这种总体情感就是良善。这些就是关于两个人的牛,其中一只牛击伤另一只牛,以致它死,现在活牛被卖掉,价银被平分,死牛也被平分在内义上所表示的能被阐明的一切。
凡属教会的,谁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神性?但如果只是按照字义来考虑并解释关于牛和驴掉在坑里,以及牛用角抵触的律法,谁又能在这些律法中看见任何神性事物?然而,这些律法都是神性,甚至在字义上也是,只要同时在内义上来考虑并解释它们,因为就内义而言,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在论述主,祂的国度和教会,因而论述神性事物。事实上,任何事物若要是神性和神圣的,就必须论述神性和神圣的主题;所论述的主题使它这样。世俗和民间的规定,如主从西乃山上所宣布并包含在出埃及记的这一章和随后几章中的典章、律例和律法,都是经由灵感而来的神性,是神圣的。然而,灵感(inspiration)不是口述,而是来自神性的流注。从神性流入之物都经过天堂,在那里它是属天和属灵的。但当它进入世界时,就变成世俗的,然而含有属天和属灵之物在里面。由此明显可知圣言的神性源自哪里,在圣言中居于何处,以及何为灵感(inspi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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