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9039

9039.“因为那奴

9039.“因为那奴仆就等于他的银子”表从自我所获得的东西。这从“银子”的含义清楚可知,“银子”是指真理(参看1551, 2954, 5658, 6112, 6914, 6917节),在此是指自我所获得的真理,因为它论及被买来的奴仆。“自我所获得的真理”描述了一个人信以为真理的东西,哪怕它不是真理,因为他是从自我先入为主的观念中得到它的。对那些未经天堂之光光照就解释圣言,也就是虽阅读圣言,却没有为了生活良善的缘故而对真理的任何情感之人来说,这就是真理的样子,因为这些人没有被光照。如果在经过充分思考之后,这个真理被消灭,那么就没有死亡的惩罚,也就是没有诅咒了,因为它不是一个属灵的神性真理。不过,如果它在充分思考之前被消灭,那么就会有诅咒,因为这是对信之真理本身的一个抛弃。凡成为任何人信仰的一部分的东西,即便它不是真理,也不可未经充分思考就被抛弃。如果在此之前它被抛弃,那么人的属灵生命的柔嫩开端就会被连根拔除。因此,主从不破碎与一个人同在的这种真理,而是尽可能地把它弯过来。
举例说明这一点。以一个以为天上的荣耀,因而喜乐在于统治许多人,并用所设想的这个观念来解释主的话,即:那赚了十弥拿和五弥拿的仆人将有权柄管十座城、五座城(路加福音19: 11-26),又用来解释主对门徒所说的话,即:他们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路加福音22:30)之人为例。这个人若未经充分思考就消灭了他的信仰,也就是他从圣言字义所获得的对真理的信仰,就会导致属灵生命的丧失。但是,他若经过充分思考之后用其它话来解释主的话,即用主的这些话:“谁愿为最大,就必作最小的”,“谁愿为首,就必作所有人的仆人” (马太福音20:26-28;马可福音10:42-45;路加福音22:24-27),然后若放弃了他的信仰,即天上的荣耀和喜乐在于统治许多人,那么就不会导致其属灵生命的丧失。因为那些赚了约拿的人有权柄所管的“城”表示信之真理(2268, 2449, 2712, 2943, 3216节),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门徒所要坐的“宝座”所表相同(2129, 6937节)。
在天上,那些凭信之真理而在聪明和智慧上超过其他人的人还如此地谦卑,以致他们将其全部能力都归于主,无一归于自己。因此,他们在统治中根本找不到任何荣耀或喜乐,只在服务中才能找到。当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们就在统治权,以及荣耀和喜乐上超过其他人;然而,他们如此行不是因为想要统治,如前所述,而是出于爱与仁的情感,也就是服务他人的一种渴望。事实上,主以能力流入那些谦卑的人,不会流入那些高傲自大的人,因为前者接受流注,而后者则弃绝它(7489-74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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