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9025.“这个人用石头或是拳头打他的同伴”表某一个教会具体真理被某个记忆真理或某个一般真理削弱。这从“打”、“石头”和“拳头”的含义清楚可知:“打”是指伤害(参看7136, 7146, 9007节)。在此是指削弱,因为它论及包含在记忆知识中的真理;“石头”是指真理(643, 1298, 3720, 3769, 3771, 3773, 3789, 3798, 6426, 8940节),即在秩序最低层的真理,也就是在属世层,因而记忆知识里面的真理,就是记忆真理(8609节);“拳头”是指一般真理。因为“手”表示真理所拥有的能力(3091, 4931, 7188, 7189节),因此,“拳头”表示来自一般真理的全部能力。“一般真理”这个词语描述了已经被接受并处处占上风的东西;因此,“用拳头打”表示用全部的力量和能力,在灵义上表示通过源于良善的真理来行使,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来行使。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用于反面意义:
看哪,你们禁食,却为的是吵闹和争竞,以凶恶的拳头打人。(以赛亚书58:4)
“以凶恶的拳头打人”表示用全部的力量通过邪恶所生的虚假来行使。
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通过记忆真理或一般真理削弱教会所拥有的某个真理。记忆真理(memory-truths)是指源于圣言字义的真理。由此而来的一般真理是指已经被普通人接受并因此出现在日常对话中的真理。这类真理有很多,以很大的力量占了上风。但圣言的字义是为了普通人,为了那些正被引入信之内层真理的人,以及那些不理解内在事物的人。因为字义符合被感官主宰的人所看到的东西,也就是符合他的理解水平。这解释了为何不同并且看似相互矛盾的话多次出现在字义中。例如,经上在一个地方可能说,是主引入试探,在另一个地方却说祂不引入试探;在一个地方说主后悔,在另一个地方却说主不后悔;在一个地方说主的行为是出于怒气和烈怒,在另一个地方却说主的行为是出于纯粹的仁慈和怜悯;在一个地方说灵魂死后立即受审判,在另一个地方却说要等到最后审判的时候等等。由于这类真理或这些话来源于圣言的字义,所以它们被称为记忆真理,并且不同于构成教会教义的信之真理。因为信之真理是由字面上的话通过对它们的解释而产生的;事实上,当它们被解释时,教会成员被教导,这些话出现在圣言中是为了人们的理解水平,并且与表象相符。也正因如此,在许多情况下,教会的教义偏离了圣言的字义。要知道,纯正的教会教义就是那在此被称为“内义”的东西;因为内义包含诸如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类真理。
牧师和教会成员当中有些人从圣言的字义教导并学习教会的真理;有些人则从取自圣言、被称为教会的信之教义的教义教导并学习它们。后者的感知与前者的迥然不同;然而普通人无法将他们区分开来,因为这两种人以几乎一样的方式从圣言说话。然而,那些只教导并学习圣言的字义,不以教会的教义为指导的人只能理解那些涉及属世人或外在人的事物;而那些在取自圣言的纯正教义指导下教导并学习的人还能理解涉及属灵人或内在人的事物。原因在于,圣言在外在意义或字义上是属世的,而在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圣言中,前一种意义被称为“云”,而后一种意义则被称为云中的“荣耀”(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节)。
由此可见“他们当中关于真理的争论”和“某一个教会具体真理被某个记忆真理或某个一般真理削弱”是什么意思。如前所述,记忆真理或一般真理,是源于圣言字义的真理。根据表象,它们各不相同,似乎自相矛盾,所以有时必然削弱构成教会教义的属灵真理。当怀疑进入人的思维时,它们就被削弱了,因为圣言中有些地方所说的话彼此相反。此处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就是这种涉及与人同在的信之真理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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