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8540.“一俄梅珥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表那时良善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伊法”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因为“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8468节);“一伊法”是指良善。“一伊法”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俄梅珥和伊法用来测量充当食物的干物,如小麦、大麦或细面粉;充当食物的东西表示良善;“罢特”和“欣”用来测量用来喝的液体;因此,这后一种测量单位表示真理。容器从其内容物取得自己的含义。
伊法是一种测量单位,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用公道的伊法和公道的欣。(利未记19:36)
以西结书:
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因为伊法是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以西结书45:11)
又: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以西结书45:10节)
在阿摩司书(8:5),经上也是将它作为一个量度使用。
“伊法”表示良善,这层含义从论述“素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用于素祭的面粉或细面是用伊法来量的(利未记5:11; 民数记5:15; 28:5; 以西结书45:24; 46:7, 11)。“素祭”也表示良善(4581节)。这层含义也可从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与我说话的天使对我说,你要举目,这出来的是什么?我说,这是什么呢?他说,这出来的是伊法。他又说,这是是他们的眼目,遍行全地。看哪,有一片圆铅被举起来,同时有一个妇人坐在伊法中间。于是他说,这妇人就是邪恶。他就把妇人扔在伊法中间,将那片铅石扔在它的口上。我又举目观看,看哪,有两个妇人出来,在她们翅膀中有风。每一个都有两个翅膀,如同鹳鸟的翅膀,她们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我问与我说话的天使说,她们要将伊法抬到哪里去呢?他对我说,要往示拿地去,为她盖造房屋。她要预备好,留在那里,在自己的座位上。(撒迦利亚书5:5-11)
若不藉着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一切表示什么。他永远不会知道,除非他从内义知道“伊法”表示什么,“坐在它中间的妇人”、“伊法口上的铅石”、以及“示拿”分别表示什么。一旦这些细节得到解释,那么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那时存在于教会中的亵渎。因为“伊法”表示良善;“妇人”表示邪恶,这一点在上述经文中是明确说明的;“铅石”表示封闭它的邪恶所生的虚假,因为“石”表示外在真理,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643, 1298, 3720, 6426节),“铅”表示邪恶(8298节)。因此,“坐在伊法中间,铅石所扔的口上的妇人”表示被虚假封闭在良善中的邪恶,这等于是亵渎,因为亵渎就是与良善联结的邪恶(6348节)。“将伊法抬起来,悬在天地之间的两个妇人”是指诸教会(252, 253节),亵渎被它们逐出;“在伊法中的妇人被抬往的示拿”是指含有亵渎在里面的外在敬拜(1183, 1292节)。
木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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