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7784.“至于所有以色列人,连狗也不摇舌”表在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当中不会有一丝诅咒或悲痛的痕迹。这从“以色列人”的代表和“狗也不摇舌”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狗也不摇舌”是指不会有一丝诅咒或悲痛的痕迹。因为这句话表达的是表示深深悲痛的“埃及地的大哀号”(7782节)的反面,这种深深的悲痛是由于长子死亡所表示的诅咒。
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处于该教会的良善之人没有一丝诅咒,意思是说他们没有任何邪恶;相反,主使他们远离邪恶,将他们保守在良善中。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完全是邪恶,并受到诅咒;而属于主自己并为他们所接受的东西是良善,因而摆脱了一切诅咒。这就是我们说那些住在主里面的人根本没有任何诅咒的意思。
经上说“狗不摇舌”是由于“狗”的含义。“狗”表示教会中最低级的人,也就是价值低的卑微之人,以及教会之外的人,还表示那些对教会事物夸夸其谈,却不怎么理解的人;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那些完全在教会的信之外,傲慢无礼地对待信之事物的人。“狗”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
耶稣对希腊妇人,一个西罗腓尼基人说,不好拿儿女的饼,丢给狗吃。妇人说,主啊,是的。但是小狗也吃它们主人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儿。耶稣回答她说,妇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给你成全了吧。她女儿就痊愈了。(马太福音15:26-28; 马可福音7:27-28)
此处“儿女”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狗”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舔拉撒路疮的狗(路加福音16:21)所表相同;因为在那里,“财主”在内义上表示那些在教会里面,因而富有属灵财富的人,这些财富就是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
在以下经文中,“狗”表示那些在教会里地位最低,对教会事物夸夸其谈,却不怎么理解的人,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傲慢无礼地对待信之事物的人:
祂的守望人都是瞎眼的,他们都没有知识,都是哑巴狗,不能叫唤;只会观望、躺卧、贪睡。(以赛亚书56:10)
诗篇:
他们叫号如狗,围城绕行。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6-7, 14)
诗篇:
你的脚踹在血中,使你狗的舌头……(诗篇68:23)
马太福音:
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们把它们践踏在脚下,转过来咬你们。(马太福音7:6)
这就是为何“死狗”(撒母耳记上24:14; 撒母耳记下9:8; 16:9)表示要被丢弃的所有最劣质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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