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6306.“并且我从前从亚摩利人手中所夺的”表由于战胜邪恶。这从“亚摩利人”的代表和“从手中所夺”的含义清楚可知:“亚摩利人”是指邪恶(参看1857节);“从手中所夺”是指通过得胜而获得。关于“亚摩利人”,要知道,他们表示邪恶,和“迦南人”一样;在圣言中所提到的那地的其它民族都表示各种邪恶和虚假。当以色列人占有迦南地时,这些民族就代表这类东西。因为每当以色列人代表天堂的事物时,那些民族就代表地狱的事物;迦南地就这样代表来世的一切状态;并且正因这些民族代表地狱的事物,所以他们遭受咒诅、全然毁灭;与剩下的人立约也被禁止。
以色列人占有并住在那些代表地狱之人的地上是一种代表,它代表主到来之时所发生的事;那时,地狱灵占据了天堂的大部分;主通过降世并使祂自己里面的人身变成神性而将他们从那里驱逐出去,并投入地狱,由此将天堂从他们手中解救出来,把它作为一个产业赐给那些属于祂的属灵国度之人。
亚摩利民族代表总体上的邪恶,这一点从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主耶和华对耶路撒冷如此说,你的根源,你的出身,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以西结书16:3, 45)
“父亲”在内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母亲”表示教会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故经上说“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
阿摩司书:
我从他们面前除灭亚摩利人。其高虽如香柏树的高,他如橡树那样强壮。我在旷野引导你们得到亚摩利人的地。(阿摩司书2:9, 10)
此处“亚摩利人”也表示邪恶,因为自我之爱的邪恶以“香柏树的高和橡树的强壮”来描述。“亚摩利人”之所以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是因为整个迦南地被称为“亚摩利人的地”;因为经上说“我在旷野引导你们得到亚摩利人的地”。另外,在列王纪下:
犹大王玛拿西行这些可憎的恶事,比先前亚摩利人在他面前所行的一切恶事更甚。(列王纪下21:11)
“用剑”表示通过进行争战的真理。这从“剑”的含义清楚可知,“剑”是指进行争战的真理(参看2799, 4499节)。“用弓”表示通过教义,这从“弓”的含义清楚可知,“弓”是指教义(2686, 2709节)。
此处以色列是因着内义而说这句话,即“我从前用剑用弓从亚摩利人手中所夺的分”,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雅各并没有用剑用弓从亚摩利人手中夺走那分,而是从哈抹的子孙那里买来的,这一点从创世记明显看出来:
雅各从巴旦亚兰回来的时候,来到撒冷,就是迦南地的示剑城,在城对面扎营。就用一百可锡塔从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手里买了支帐棚的那块田。(创世记33:18, 19)
这田就是他们给约瑟的那分,这一事实从约书亚记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以色列人从埃及所带上来约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剑,就是在雅各从前用一百可锡塔向示剑的父亲哈抹的子孙所买的那块田里,这就作了约瑟子孙的产业。(约书亚记24:32)
由此明显可知,那分是买来的,它就是被给予约瑟的东西。
所表示的也不是附近的示剑城,就是西缅和利未用剑杀了一切男丁的城(创世记34章)。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雅各憎恶他们所行的,并因此咒诅西缅和利未,将自己与那罪行完全撇清。他说:
我的灵魂啊,不要进入他们的密谋;我的荣耀哪,不要参加他们的集会;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可咒,因为很暴烈;他们的烈怒可诅,因为很残忍;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即“我从前用剑用弓从亚摩利人手中所夺的那一分”,是雅各在预言的灵里为了内义所说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