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6222

6222.“他就带着

6222.“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玛拿西和以法莲同去”表由内在所生的教会的意愿和教会的理解力。这从“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玛拿西”是指属世层中新的意愿及其性质,如前所述(5354e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中新的理解力及其性质(5354节)。这二者由内在所生,由他们是约瑟的儿子来表示,而约瑟代表内在属天层(5869, 5877节)。
  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教会的理解力在于从圣言感知何为信之真理,何为仁之良善。众所周知,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观念是接受真理的总体容器,只是在这些容器接受真理之前,它们的真实性质并未如同通过透明的东西那样显现。因此,这些观念只形成人必须首先获得的总体印象,以便他能适宜地接受特定方面和具体细节。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一事实从曾经存在于教会,并且现仍存在于教会中的大量异端邪说清楚看出来。每个异端邪说的信徒都能在圣言的字义中找到支持,并且如此确认,以致他们完全相信它是真理;以后即便从天上听见真正的真理,他们也丝毫不会接受。
  他们之所以不接受,是因为他们没有教会的理解力;事实上,只有当人们阅读圣言,对经文仔细进行彼此对照,从而明白他当信什么、当做什么时,这种理解力才会存在。这种理解力只在那些从主领受光明的人中间才能找到,他们在基督教界也被称为“被光照的人”。这种光照只在诸如渴望认识真理,但不是为了名声和荣耀,而是为了生活和服务或功用的那种人中间才能找到。这种光照同样被人里面的理解力所接受,因为被光照的是理解力,或说理解力才是光的接受者。这一点从以下事实非常清楚地看出来:那些几乎没什么理解力的人绝无可能从圣言看见这类事物,而是信靠他们以为被光照了的那些人。此外,要知道,那些已经重生的人从主获得一种能被光照的理解力;正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因为理解力并不从其它源头接受自己的光、自己的视觉,因而自己的感知。
  不过,被称为教会理解力的这种理解力比只是基于记忆知识的理解力更为内在,因为它是一种感知,明白某事是真的,但不是出于记忆知识和哲学的指示,乃出于圣言在其灵义上的指示。例如,拥有教会理解力的人能清楚发觉,圣言处处教导: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延续;他的生命就源于他的爱。他们还能发觉,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除非在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与它联结的情况下,否则,这信丝毫无助于永生;因此,这信与仁必须联结起来,以便属灵的生命能够存在。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能极清楚地发觉这些事是真的;而那些没有这种理解力的人决看不出它们是真的。
  有人认为拥有在教会事物上的理解力之人是那些擅长多方面证实他们自己教会的信条或教义,甚至直到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的,而且还擅长巧妙地驳斥众多异端邪说的人。但是,这并不是教会的理解力;因为能证实一个信条并不是理解力的一个特征,而是感官层面的心智能力的一个特征;这种能力有时可见于最坏的人当中,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信仰的人,以及那些沉浸于实际虚假的人也有这种能力。对所有这类人来说,再没有比证实凡他们所喜欢的任何观念更容易的了,甚至能证实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能说服简单人相信。然而,在证实任何信条之前,教会的理解力就能发觉并看出它是不是真的,然后才去证实它。
  这就是“以法莲”所代表的理解力。而“玛拿西”所代表的教会良善则是主通过信之真理灌输给一个教会成员的仁之良善。因为这些真理,连同仁之良善才是那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还使得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的东西。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都是从内在而生的,这一点从前面频繁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整个情感(光照便通过这情感而来),除了从内在之外,并不从其它源头流入,因而并不从其它源头而生;也就是说,它经由内在从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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