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6135.“我们在我主面前,除了我们的身体和土地之外,一无所剩”表良善与真理的容器变得完全荒凉了。这从“身体”和“土地”的含义清楚可知:“身体”是指良善的容器,如下文所述;“土地”是指真理的容器。“土地”之所以表示真理的容器,是因为它接受种子,而播种在地里的种子在特定意义上表示源于仁的信之事物,因而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事物(参看1025, 1447, 1610, 1940, 2848, 3038, 3310, 3373节);因此,“土地”表示真理的容器,这从前面关于“土地”的阐述和说明(566, 1068, 3671节)可以看出来。“在我主面前,一无所剩”表示这些容器已变得荒凉。
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表示爱之良善,“土地”表示信之真理。但当“银子”和“牲畜”所表示的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由于荒凉而不能再看到时,“身体”就只表示良善的容器,“土地”只表示真理的容器。就真正意义而言,“身体”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身体,或“身体”所表示的整个人是从主而来的生命的容器,因而是良善的容器;因为爱之良善构成人里面的生命本身。生命之热,就是爱,是生命之热本身;除非这热存在于一个人里面,否则他就是一个死物。正因如此,“身体”在内义上表示爱之良善。即便一个人没有天堂之爱,只有地狱之爱,其生命的至内层仍来自天堂之爱。因为这爱不断从主流入,在其初始和源头形式中给他提供生命之热;但随着这热来到此人这里,它却被这人败坏了,这就产生了地狱之爱,不洁净的热就是从地狱之爱发出的。
我从天使那里很清楚地看出,“身体”在真正意义上是指爱之良善。因为当天使在场时,爱就从他们身上大量涌出来,以至于你会以为他们只是爱;爱从他们全身涌出。他们的身体光鲜亮丽,充满从他们发出的亮光;因为爱之良善就像一道火焰,从它自身发出光来,也就是源于那良善的信之真理。连天上的天使都是这样,那么主自己呢?祂是众天使当中一切爱之花火的源头,祂的神性之爱看上去就像一轮太阳;整个天堂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光,凡在天堂里的,都从这太阳获得自己的天堂之热,也就是他们的爱,因而他们的生命。正是主的神性人身如此显现,并且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源头。由此可见主的“身体”表示什么,即表示神性之爱,与祂的“肉身”所表相同(参看3813节)。对于神性,也就是无限,我们还要思想什么呢?
由此可知,圣餐里的“圣体”无非表示主对全人类的神性之爱;对此,经上在福音书中如此记着说:
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掰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马太福音26:26; 马可福音14:22;路加福音22:19)
祂之所以指着“饼”说,“这是我的身体”,是因为“饼”也表示神性之爱(276, 680, 2165, 2177, 3464, 3478, 3735, 4735, 5915节)。
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身体”也表示神性之爱: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但耶稣所说的殿是指他的身体。(约翰福音2:19, 21)
“祂身体的殿”是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因为“殿”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参看3720节)。由于祂的“身体”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的神性良善,所以凡在天堂里的,可以说都在“主的身体”里面。
主的“身体”是指神性良善,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也明显看出来: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他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形状,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说话的声音如大众的声音。(但以理书10:5, 6)
腰所束的“乌法精金带”、他面貌所拥有的“闪电的形状”、描述他眼目的“火把”,以及描述他手臂和脚的“闪耀的铜”表示爱之良善。“金”是指爱之良善(参看113, 1551, 1552, 5658节),“火”也是(934, 4906, 5215节);由于“火”具有这种含义,所以“闪电”也具有这种含义。“铜”是指属世层中爱与仁之良善(425, 1551节);身体的其它部分,就是头和两腰之间的躯干所看似的“水苍玉”表示仁与信之良善,因为水苍玉是一种闪闪发光的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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