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954

5954.“又给他们

5954.“又给他们各人一套新衣服”表始于良善的真理。这从“衣服”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服”是指真理,如下文所述。因此,“新衣服”是指新真理;当真理在良善中开始时,它们就变新,因为那时它们获得了生命。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人与属灵人,或外在人与内在人的联结。当联结正在实现时,真理就会发生变化并变新,因为它们从流入它们的良善那里获得了生命,如刚才所述(5951节)。“换衣服”代表披上神圣真理,这也是“换衣服”的起源(参看4545节)。
  在圣言中,“衣服(或译衣裳)”之所以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包裹良善,几乎如同血管包裹血液,或纤维包裹灵。“衣服”有真理的意思,是因为灵人,以及天使看上去都穿着衣服,并且各自都照着属于他的真理而着装。看上去身穿白衣的,那些处于作为通向良善之路的信之真理的灵人或天使;而看上去身穿闪亮衣服的,是那些处于从良善发出的信之真理的灵人或天使。因为良善通过真理发光,产生光辉(参看5248节)。
  灵人和天使看上去穿着衣服,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天使显现的地方也能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坐在主坟墓上的天使像貌如同闪电,衣服洁白如雪。(马太福音28:3)
  启示录:
  我看见二十四位长老坐在宝座上,身穿白衣。(启示录4:4)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1, 13, 14)
  “衣服洁白如雪”和“白色的细麻衣”表示神圣真理,因为洁白和闪亮论及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原因是它们最靠近光,从主发出的光就是神性真理。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变了形像时,祂衣服显如光;马太福音:
  耶稣就变了形像,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在教会,众所周知,“光”是指神性真理;但从诗篇清楚看出来,它被比作“衣裳”:
  耶和华披上亮光,如披衣裳。(诗篇 104:2)
  “衣服或衣裳”是指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马太福音:
  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人。就对他说,同伴哪,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于是,他就被丢在外边的黑暗里。(马太福音22:11-13)
  至于“不穿礼服的人”是谁,可参看前文(2132节)。以赛亚书:
  锡安哪!你要醒来;醒来;披上你的能力。圣城耶路撒冷啊,穿上你华美的衣服!因为从今以后,未受割礼、不洁净的,必不再进入你中间。(以赛亚书52:1)
  “华美的衣服“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以西结书:
  我也使你身穿绣花衣服,穿上海狗皮鞋,并用细麻布给你束腰,用丝绸披在你身上。你的衣服是细麻布和丝绸并绣花衣;吃的是细面、蜂蜜并油。(以西结书16:10, 13)
  这论及耶路撒冷,耶路撒冷在此表示属灵的古教会,该教会是在上古教会气绝之后由主建立的。赋予该教会的真理以“衣服”来描述;“绣花衣”是指记忆知识,当记忆知识是纯正的时,它在来世看似绣花衣,又看似有网眼的织物,正如我蒙允许所看到的。“细麻衣和丝绸”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但在天堂,这些织物是极其明亮和透明的,因为它们在天堂之光中。
  同一先知书:
  你的帆是用埃及绣花细麻布做的;你的篷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代表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1201节)。当这些认知是纯正的时,它们就是“埃及绣花细麻布”;“蓝色、紫色布”表示由此衍生的良善,或真理之良善。
  诗篇:
  王女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13, 14)
  “王女”表示对真理的情感;“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表示拥有良善在里面的真理;“刺绣衣服”表示最低级的真理。启示录:
  然而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凡得胜的,必穿白衣。(启示录3:4, 5)
  “未曾污秽衣服”表示没有用虚假玷污真理。
  启示录:
  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有福了。(启示录16:15)
  “衣服”以同样的方式表示真理。这就是“那儆醒,看守衣服,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的”所表示的。
  撒迦利亚书:
  约书亚穿着污秽的衣服,站在使者面前。使者吩咐站在他面前的说,你们要脱去他污秽的衣服。又对约书亚说,看哪,我使你的罪孽离开你,要给你换上衣服。(撒迦利亚书3:3, 4)
  “污秽的衣服”表示被源于邪恶的虚假玷污的真理;因此,当脱去这些衣服,穿上其它衣服时,经上说:“看哪,我使你的罪孽离开你”。谁都能知道,罪孽不会因换了衣服就消失;谁也都能由此得出结论:换衣服是代表行为,正如洗衣服也是代表行为一样,当百姓自洁时,如当他们靠近西乃山时(出埃及记19:14),当他们从污秽之物中洁净时(利未记11:25, 40; 14:8, 9; 民数记8:6, 7; 19:21; 31:19-24),就会被吩咐洗衣服。
  事实上,从污秽之物中洁净是通过信之真理实现的,因为这些真理教导何为良善,何为仁爱,何为邻舍,何为信仰,以及主、天堂和永生的存在。没有教导人的真理,人们就不知道这些事,甚至不知道它们的存在。凭自己,除了爱自己爱世界的良善是属于人的唯一良善外,谁还知道别的?因为这二者构成他生命的快乐。若不通过信之真理,谁能知道还有别的良善能被赋予人,即对神之爱的良善,或对邻之仁的良善?有谁知道这些良善拥有天上的生命在里面,或这些良善在此人不再爱自己胜过他人,爱世界胜过天堂的范围内从主经由天堂流入?由此清楚可知,洗衣服所代表的洁净通过信之真理实现。
  

属天的奥秘 #9049

9049.“就要以命

9049.“就要以命偿命”表秩序的律法,即你愿邻舍怎样待你,就怎样待邻舍,因此,你向别人所行的,都会行在你身上。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等等,表示你向别人所行的,都会行在你身上。这条律法之所以被赋予以色列人,是因为这也是灵界的律法。在灵界,凡发自内心向别人行善的人都会得到同样的良善;所以凡发自内心向别人行恶的人也会得到同样的邪恶。因为发自内心所行的良善都带有自己的赏赐,而发自内心所行的邪恶则带有自己的惩罚。因此,天堂是对善人的赏赐,地狱是对恶人的惩罚。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是事实。此中情形是这样:对发自内心行善的人来说,良善从天堂的四面八方流入他的内心和灵魂,大大激励他去做他所做的事。同时对邻舍,就是他行善的对象的爱与情感在增长,伴随这爱与情感的无法形容的天堂快乐也在增长。这一切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在天堂,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处处掌权,照着它被给予别人的程度而不断流入。发自内心向别人行恶的人也一样。四面八方的邪恶从地狱流入他的内心,大大刺激他去做他所做的事。同时,爱与情感在增长,伴随它们的对那些不服从他之人的仇恨和报复的快乐也在增长。这一切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在地狱,爱自己的邪恶处处掌权,照着它被给予别人的程度而不断流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惩罚者立刻出现,他们会粗暴对待作恶者。邪恶及其快乐以这种方式得到控制。
这些事情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来世的秩序律法不像在世人中间那样,是从书本上学来的,然后存在记忆中。相反,它们是写在心上的律法,邪恶的律法写在恶人的心上,良善的律法写在善人的心上。因为每个人都将他通过世上的生活而系在心上的东西带到来世;也就是说,恶人带着邪恶,善人则带着良善。
这些事所遵循的秩序律法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7:12 ;路加福音6:31)
秩序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秩序的律法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而在地狱,它们则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说它们分离不是由于主,而是由于人。当良善未被接受时,它就被分离了。
被称为“报应法”的律法在利未记中被描述如下:
打死牲畜性命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人若在他邻舍身上造成残疾,他怎样行,也要照样向他行:以骨还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在人身上造成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打死牲畜的,必赔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处死。(利未记24:18-21)
由于邪恶自带惩罚,所以主说“不可抵抗邪恶”。同时,在以下马太福音中的话中,祂解释了在灵界,对与陷入邪恶的人相处的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来说,这条律法意味着什么: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抵抗恶人。有人打你的右颊,连左颊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马太福音5:38-42)
谁看不出这些话不可照字义来理解?谁会把左颊转过来给那打他右颊的?谁会把外衣给那想要拿他里衣的?谁会把自己所有的给凡求它的?谁不抵抗邪恶?若不知道“右颊”、“左颊”、“里衣”、“外衣”,以及“一里”、“借贷”等等表示什么,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这几节所论述的主题是属灵的生活,或信之生活,而不是属世的生活,也就是世上的生活。主在这一章和下一章揭开属于天堂的内层事物,不过,是通过存在于世上的那类事物揭开的。祂利用这类事物,是为了叫属世界的人不明白,只叫属天堂的人明白。之所以不叫属世界的人明白,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圣言的内层事物;因为他们若如此行,就会把自己扔进最可怕的地狱,也就是亵渎圣言者的地狱。这解释了为何主在路加福音中说:
神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至于其他的人,就用比喻,叫他们看也看不见,听也听不明。(路加福音8:10)
约翰福音:
以赛亚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39, 40)
经上说“免得我医治他们”,是因为那些得了医治,又回到虚假和邪恶的人就会犯亵渎罪。他们就是马太福音(12:43-45)中所指的人。
但必须说明上面所引用的主的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内义而言,他们 是指那些想要利用虚假摧毁信之真理,也就是摧毁当一个人正在经历试探或遭受迫害时与他同在、当善灵受到恶灵侵扰时与他们同在的属灵生命之人。“脸颊”表示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右颊”是指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打”表示伤害这种情感的行为;“里衣”和“外衣”表示外在形式的真理(4677, 4741, 4742节);“告”表示努力或试探摧毁;“一里”表示通向真理的东西,因为“一里”和“路”所表相同,“路”表示通向真理的东西(参看 627, 2333, 3477节);“借给”表示告知。由此明显可知“凡有求的,就给他”表示什么,即表示公布构成人对主之信的一切。因此,“不可抵抗邪恶”的原因是,邪恶对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根本造不成任何伤害,因为他们受到主的保护。
这些就是隐藏在主所说的这些话之下的东西;正因如此,主只是简单地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没有再多说什么;因为“眼”表示信的内层真理,“牙”表示信的外层真理,这从下文可以看出来。这一切表明主在世时以什么样的方式说话,即:就像在旧约圣言的各个地方一样,祂同时为天上的天使和世人说话。事实上,祂的话语本身是神性,是属天堂的,因为它源于神性,并由经天堂而来。不过,为了呈现祂所说的真理,祂使用了诸如世上与它们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内义则教导了这类事物所对应的东西。
“打下颚”或“打脸颊”表示摧毁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打脸颊或下颚”的地方明显看出来。由于它在真正的意义上表示真理的毁灭,故在相反的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毁灭;在这个意义上,它出现在以下经文中:
你必击打我一切仇敌的脸颊,敲碎恶人的牙齿。(诗篇3:7)
弥迦书:
他们要用杖击打以色列审判者的脸颊。(弥迦书5:1)
以赛亚书:
使人错行的嚼环必在众民的脸颊上。(以赛亚书30:28)
“脸”表示情感(4796, 4797, 4799, 5102, 5695, 6604节)。因此,脸的各个部分表示诸如属于情感,并与它们的功能和用途相对应的那类事物;如“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鼻子”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嘴的各个部分,如“下颚”、“嘴唇”或“舌头”表示诸如属于真理话语的那类事物(4796-480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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