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826

5826.“你们知道

5826.“你们知道我的妻子给我生了两个儿子”表如果属灵良善就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那么内在良善与真理就会存在。这从以色列、拉结、约瑟和便雅悯的代表清楚可知:指着自己说这话的以色列是指来自属世层的属灵良善,如刚才所述(5825节);拉结,即此处“给他生了两个儿子的妻子”是指对内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758, 3782, 3793, 3819节);约瑟和便雅悯,即她所生的“两个儿子”,是指内在良善与真理,“约瑟”是指内在良善,“便雅悯”是指内在真理。
  对此,即如果属灵良善是教会所拥有的东西,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情况是这样:“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真理之良善,也就是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良善。人里面的这真理,或这真理之良善使他成为一个教会。当真理被植入他的意愿(他从以下事实察觉这事的发生,即:他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因为他的意图就是照真理生活)时,内在良善与真理便存在于他里面。当内在良善与真理存在于人里面时,他便拥有主的国在自己里面,因而就是教会;他同那些与他相似的人一起构成大型的教会。由此可见,为了使教会能成为教会,属灵良善,即真理之良善必须存在,单有真理是绝对不行的。如今教会却单凭真理而被称为教会,教会之间也单凭真理而彼此区分。要让每个人都扪心自问,真理若不以生活为目的,能否算是某种东西?教义事物若不关注这个目的,算什么呢?如十诫若脱离照之所过的生活,算什么呢?因为如果有人知道这些诫命,熟悉它们的全部意义,却过着与之相反的生活,那它们有什么用呢?它们有什么果效呢?它们不就是用来定某些人的罪吗?源于圣言的信之教义也是如此,它们是基督生活的戒律,因为它们也是属灵的律法。它们若不成为人们生活的指南,同样没有任何用处。要让人认真考虑一下自己里面的东西,看看除了进入他的真正生活的东西外,他里面还有没有能真正成为某种事物的任何东西;人的生命,就是他的生活,除了在他的意愿中之外,是否还在其它任何地方。
  正因如此,主在旧约宣告,并在新约确认:一切律法和一切先知都建立在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之上,因而建立在生活之上,而不是建立在脱离生活的信仰之上,因而绝非建立在唯信之上,因此也不是建立在信心之上;因为没有对邻之仁,这种信心是不可能的。这种信心若看似存在于生命危在旦夕,或死到临头的恶人身上,便是一种虚假或人造的信心;因为在来世,这种人中间看不到这种信心的一丝痕迹,无论他们临死时多么热切地声称他们拥有信心。但信仰,无论你将它称为信心还是信靠,对恶人根本不起作用,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他们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从血生的”,是那些向仁爱施暴的人(参看374, 1005节),以及那些亵渎真理的人(4735节);“从肉欲生的”,是那些陷入源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3813节);“从人意生的”,是那些陷入虚假观念的人;因为“人”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从神生的”则是那些被主重生,因而处于良善的人。后者就是接待主的人;他们也是那些信祂名的人;祂赐权柄作神儿女的,正是他们,而不是前者。由此明显可知,唯独信对救恩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此外,人若要重生,变成一个教会,就必须通过真理被引入良善;当真理变成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时,这事就会发生。这真理就是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并不断产生新的真理;因为那时,它第一次结出硕果。从它产生或结出硕果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内在真理的,它所源于的良善被称为内在良善。事实上,任何东西在被植入意愿之前,都不会变成内在的,因为意愿才是人的至内在部分。只要良善与真理仍在意愿之外,只在理解力中,它们就在此人之外;因为理解力在外面,意愿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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