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5.创世记1:28.神就赐福给他们,神对他们说,要繁殖增多,遍满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爬在地上的一切活物。
上古之人因将理解力与意愿,或信与爱的结合称为一个婚姻,故将该婚姻所产生的一切良善称为“繁殖”,将它所产生的一切真理称为“增多”。因他们如此称呼,所以先知书也如此称呼;如以西结书:
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他们必增多繁殖。我必使你有人居住,如你古时一样,向你所行的,比你起初时更好,你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使人,就是我的民以色列,行在你上面。(以西结书36:11-12)
此处“人”表示被称为以色列的属灵人;“古时”表示上古教会;“起初”表示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经上之所以先提及真理的“增多”,然后提及良善的“繁殖”,是因为这段经文论述的是一个正在重生的人,而不是一个已经重生的人。
当理解力与意愿,或信与爱结合时,这个人就被主称为婚嫁之地,如以赛亚书:
你的地也不再称为荒废的;你却要称为我以她为喜悦,你的地也必称为已婚嫁的,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也必是已婚嫁的。(以赛亚书62:4)
该婚姻所生的真理的果子被称为“儿子”,而良善的果子被称为“女儿”,这在圣言中十分常见。
当真理与良善繁殖增多时,地就被充满,因为当主给人赐福并向他说话时,良善与真理就会无限量地增长,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天国好像一粒芥菜种,有人拿去种在田里。这原是百种里最小的,等到长起来,却比各样的草本都大,且成了树,天上的飞鸟也来在它的枝头搭窝。(马太福音13:31-32)
“一粒芥菜种”是指人在变得属灵之前所拥有的良善,这良善是“百种里最小的”,因为他认为他凭自己行善;而人凭自己所行的一切,都只是邪恶。但由于他正在重生的过程中,所以他里面有一丝良善,尽管这良善是最小的。
后来,随着信与爱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它长得越来越大,成为一棵“草本”;最后,当结合完成时,它变成一棵“树”,然后变成“天上的飞鸟”(飞鸟在此11节; 40:1, 3; 48节一样,表示真理,或理性概念),“在它的枝头搭窝”,它的枝头就是记忆知识或事实。当人是属灵的,或正在变得属灵时,他就处于争战的状态,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征服这地,也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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