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内义
5398.本章和接下来的章节涉及雅各的儿子和约瑟,在内义上论述了就教会的真理与良善而言,属世层的重生;这种重生不是通过记忆知识,而是通过来自神性的流注实现的。如今属教会的人对重生知之甚少,以至于对它几乎一无所知。他们甚至不知道重生是一个要历经重生之人的整个一生,并在来世仍会继续的过程。他们也不知道重生的奥秘如此不计其数,甚至连天使所知的,也几乎不到万分之一;他们所知的那些便构成他们的聪明和智慧。如今属教会的人之所以对重生知之甚少,是因为他们大量谈论罪的赦免和称义,以为罪能在瞬间被赦免。有些人以为罪就像用水洗去身上的污垢那样被洗刷干净;人单单通过信,或一瞬间的信心而称义或变得公义。教会里的人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罪或邪恶。他们若知道这一切,就会知道人的罪绝无可能被洗刷干净;但当主将人保守在良善中时,它们就被分离或抛到周边,以至于不再起来。他们还将知道这一过程无法实现,除非邪恶不断被抛出去,而这种抛出须通过数量无限并且大部分难以描述的手段实现。
在来世,那些带有人因着信而在一瞬间称义,完全从罪中洁净的人,在获知重生须通过数量无限且难以描述的手段实现时,皆目瞪口呆。他们嘲笑自己的无知,并将这种无知,即他们在世时对于罪的瞬间赦免和称义所持的观念称为疯狂。有时他们被告知,主的确赦免那些发自内心渴望赦免之人的罪;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此与魔鬼团伙分离,伴随他们的生活并且他们完整带在身上的邪恶仍将他们与这些魔鬼团伙牢牢绑在一起。之后,他们通过经历获知,与地狱分离就是与罪分离;这一过程只能通过唯有主知道的成千上万的方法实现;这个过程(若你肯相信)会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地持续到永远。因为人如此充满邪恶,以致他甚至永远无法从一个罪中得到完全的释放,只能靠主的怜悯(如果他接受这怜悯的话)避开罪,被保守在良善中。
因此,人接受新生命并重生的方法就包含在圣言的圣所中,也就是圣言的内义中。内义包含这种信息的主要原因是,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天使会由此意识到智慧带给他们的幸福,同时以用作手段为快乐。本章和接下来的章节涉及约瑟的弟兄,所论述的主题在至高意义上是主的属世层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就本章教会的真理而言,人的属世层被主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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