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351

5351.“约瑟给长

5351.“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表属世层里面的一个新意愿及其性质。这从“玛拿西”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中,“玛拿西”是指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因而是指一个新意愿,如下文所述。这个名字还暗示了该良善,或这个新意愿的本质。“名”暗示了这种本质,这一事实从给其他人所取的名字也可以看出来。每个名字都伴随着对性质的解释,如下面这句话就对“玛拿西”这个名字给出了解释,即“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这些话描述了“玛拿西”所表示的性质。此外,当经上说“起名”时,意思是,这个名字本身就包含这种性质,因为“名”和“起名”表示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421节)。
  起名为玛拿西的长子之所以表示属世层,或那里新意愿里面的属灵良善,是因为该良善实际上是教会,或变成教会之人里面的长子;而真理并非长子,尽管它看上去好像是长子(352, 367, 2435, 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人的意愿优先于他的理解力;因为人意愿中的渴望是构成他生命的主要成分,而其理解力中的观念对它们来说是次要的;他照其意愿的渴望行事。从意愿发出之物对那些通过重生从主那里接受一个新意愿的人来说,被称为“良善”,而对那些不想接受它的人来说,则被称为“邪恶”。从理解力发出之物对重生之人来说,被称为“真理”,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则被称为“虚假”。然而,由于若不通过人的理解力,就不可能知道他的意愿(事实上,理解力是意愿所拥有的外在形式,或意愿所取、能使它为人所知的外在形式),所以人们以为从理解力发出的真理是长子。但这只是表象,原因如前所述。
  过去的争论,即:作为信之本质的真理是教会的长子,还是作为仁之本质的良善是教会的长子,便由此而来。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声称真理是长子,而不基于表象得出结论的人则承认良善是长子。这也解释了为何如今人们使得信成为教会的首要和绝对的本质元素,却使得仁成为教会的次要和非本质元素。但人们因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而陷入了比古人还要深的错误。在教会,“信”表示教义的一切真理,“仁”表示生活的一切良善。诚然,他们称仁及其行为是“信的果子”;然而,当人们相信人能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因着信而得救,无论他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时,谁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贡献?此外,当人们利用教义将信与行为,即仁之产物分开,声称唯独信使人得救,无需善行,或声称属于生活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得救时,谁还会相信这些果子对得救有所帮助?唉!这是什么样的信仰!这是什么样的教会!人们爱慕死活,却弃绝活信;然而,无仁之信如同没有灵魂的身体。众所周知,没有灵魂的身体会从视线中被移除,并被丢弃,因为它发臭;在来世,无仁之信就是这样。凡持有所谓无仁之信的人都在地狱;凡拥有仁爱的人都在天堂。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会保留下来,而他的教义不会保留,除非这教义源于他的生活。
  从圣言的其它经文说明“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意愿,或也可说那里的属灵良善,不如说明“以法莲”表示属世层里面的新理解力,或那里的属灵真理来得容易。尽管如此,从“以法莲”的含义也能推断出“玛拿西”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当二者一起被提及时,这一个表示良善,那一个表示真理。因此,从稍后关于“以法莲”的论述可以看出,“玛拿西”表示属世层里面的属灵良善,这良善就是新意愿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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