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319.“给他穿上细麻衣”表一个外在标志,表示属灵层的属天层,“细麻衣”是指从神性发出的真理。这从“衣”的含义清楚可知,“衣”是指真理(参看1073, 2576, 4545, 4763, 5248节)。“细麻衣”之所以指从神性发出的真理,是因为由细麻制成的衣服绝对纯白,同时又闪闪发光;从神性发出的真理就由这种洁白光亮的衣服来代表。原因在于,天堂的亮白和光辉就来自从主所流出的光,这光就是神性真理本身(1053, 1521-1533, 1619-1632, 2776, 3195, 3222, 3339, 3485, 3636, 3643, 3862, 4415, 4419, 4526, 5219节)。这解释了为何当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形像时,祂的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马可福音9:3);“衣服洁白放光”(路加福音9:29)。以这种方式所代表的,正是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本身。然而,衣服的亮白代表的是外层真理,而脸上的明亮和光辉代表的是内层事物。这就是为何“给他穿上细麻衣”在此是指一个外在标志,表示从属灵层的属天层发出的真理,因为这就是那时构成主之神性的东西。
在圣言的其它地方,“细麻”和“细麻衣”也表示从神性发出的真理,如以西结书:
我也使你身穿刺绣的衣服,脚穿海狗皮鞋,并用细麻给你束腰,用丝绸为衣披在你身上。这样,你就有金银的妆饰,你的衣服是细麻和丝绸并刺绣的。(以西结书16:10, 13)
这论及耶路撒冷,在这几节里,耶路撒冷表示古教会。“细麻和丝绸并刺绣的衣服”,以及“金银的妆饰”描述了该教会的真理。“刺绣”表示作为记忆知识存在的真理;“细麻”表示属世真理;“丝绸”表示属灵真理。
又:
你的篷帆是用埃及刺绣的细麻布做的,可以作你的大旗;你的凉棚是用以利沙岛的蓝色、紫色布做的。(以西结书27:7)
这论及推罗,推罗也表示古教会,不过表示在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方面的古教会;“它的篷帆是用埃及刺绣的细麻布做的”表示从作为该教会外在标志的记忆知识那里所获得的真理。
启示录:
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巴比伦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这货物就是金,银,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绸子,各样象牙的器皿,各样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启示录18:11-12)
这段经文所提到的所有具体物品皆表示诸如与教会有关,因而与真理并良善有关的那类事物;但此处因论及巴比伦,故是从反面意义上来说的。谁都能看出,若非每种事物里面含有某种天上的事物,从天上降下来的圣言永远不会列举这类事物;因为在论述表示一个亵渎教会的巴比伦时,为何要提及世俗物品呢?
又:
祸哉,祸哉,这大城阿,素常穿着细麻,紫色,朱红色,嵌有金子,宝石,和珍珠的衣服。(启示录18:16)
此处每个细节都表示某种天上的神性事物,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启示录中论到细麻衣的地方,即“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并且得赏赐,可以披上明亮洁净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启示录19:7-8)
“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这是因为凡处于从神性所得来的真理之人都披上主的公义;事实上,他们的衣服因从主流出的光而洁白发光。因此,在天堂,“亮白”代表真理本身(3301, 3993, 4007节)。也正因如此,从消磨的状态被提升到天堂的人看似穿着亮白的衣服,因为那时他们脱下自己公义的袍子,披上了主公义的袍子。
为叫来自神性的真理能在犹太教会被代表,他们被吩咐用绵布或细麻布作亚伦的圣衣,以及约柜周围的幔子,如我们在摩西五经中所读到的:
你要杂色细麻线织内袍,用细麻布作冠冕。(出埃及记28:39)
他们用织成的细麻布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内袍。(出埃及记39:27)
你要用十幅幔子作帐幕。这些幔子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制造。(出埃及记26:1;36:8)
你要作帐幕的院子,要用捻的细麻作院子的帷子。(出埃及记27:9, 18; 38:9)
院子的门帘是以绣花的手工,用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织的。(出埃及记38:18)
之所以要用细麻,是因为约柜及其周围的一切事物,以及亚伦圣衣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这表明人若不知道这类事物代表什么,对圣言的理解少得可怜;若以为除了字面上的东西外,圣言再无其它神圣,则几乎不理解。
处于来自神性的真理的天使看似穿着细麻衣,也就是亮白的衣服,这从启示录中提及“白马”的地方明显看出来: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启示录19:13-14)
这些话清清楚楚表明,“细麻衣”是从神性发出的真理的一个外在标志;因为“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事实上,这些话明确说明祂就是圣言。圣言就是从神性所得来的真理,“白马”是指圣言的内义(参看2760-2762节)。因此,“白马”是指从神性所得来的真理,因为这类真理构成圣言的整个内义。这就为何会看到祂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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