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084

5084.“护卫长府

5084.“护卫长府内的”表解释中的首要事物。这从“护卫长”的含义清楚可知,“护卫长”表示解释中的首要事物(4790,4966节)。故此处的意思是,这两种感官印象被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也就是说,被在内义上属于圣言的事物抛弃。当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不再依赖感官印象时,就说感官印象被抛弃了;因为感官印象,以及直接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印象都是错觉。感官是在人里面起主导作用的一切错觉的源头,它们就是很少有人相信信之真理,并且属世人反对属灵人,也就是外在人反对内在人的原因。因此,如果属世人或外在人开始统治属灵人或内在人,信的事物就不再被相信;因为错觉会给它们蒙上阴影,恶欲则会窒息它们。
  很少有人知道何为感官错觉,也很少有人相信它们给理性事物,尤其信的属灵事物蒙上如此大的阴影,以致这阴影会抹除它们。当此人同时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产生的欲望为乐时,这种情况尤其会出现。这个主题可举例来说明,首先说明何为纯属世的感官错觉,也就是自然界的事物;然后说明何为在属灵事物上的感觉错觉。
  ⑴这是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或自然界的事物:相信太阳每天绕地球一圈,天空和所有星星也是。人们可能会被告知,如太阳这样的浩瀚火海,而且不仅太阳,还有不计其数的星星每天绕地球一圈,却不经历彼此间的任何位置变化,是不可能的,因而是无法想象的。另外,他们可能还被告知,从行星系统可以看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和公转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得到确认:行星也是地球,其中有些带有围绕它们旋转的卫星;如观察所表明的,它们也像我们的地球那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然而,很多人仍有一种感官错觉,即:事情真如眼睛所看到的那样。
  ⑵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或纯自然界的事物:大气是一个实体,只是逐渐变得越来越稀薄,直到大气不再有,真空出现。当唯独请教人的外在感官时,这外在感官不会告诉他别的。
  ⑶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种子所拥有的长成花、木并自我繁殖的能力自创世之初就被赋予它们,这种最初赋予使得一切事物开始存在并持续存在。人们可能会被告知,没有什么东西能持续存在,除非它不断照以下法则不断存在,即: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以及凡与先于自身的某种事物没有联系的事物都会化为乌有,不复存在。尽管他们被告知这一切,但他们的身体感官和依赖于这些感官的思维却不理解。他们也不明白,每一个事物正如它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也就是说,经由灵界从神性而来的流注而存在那样持续存在。
  ⑷这产生了另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即:被称为单子或原子的单一实体是存在的。因为属世人以为凡被他的外在感官所理解的,都是一个单一实体,根本不是别的什么。
  ⑸这是一个纯属世错觉:一切事物皆属于并来自自然界,并且自然界的确有超出人类理解范畴的更纯粹、更内在的方面。但若有人说,属灵和属天之物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或之上,这种观念就会被弃绝;因为人们信的是:一个事物若非是自然的,就不存在。
  ⑹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唯有身体拥有生命,当身体死亡时,生命也就灭亡了。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一切细节中,内在人在自然界里面,就在灵界。结果,它们因对此没有概念,故不相信死后内在人仍活着,除非它再度披上肉体(5078,5079节)。
  ⑺这又产生了一个感官错觉:人和动物一样,死后不可能再活着,因为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没什么两样,唯一区别在于:人是更完美的生物。感官,也就是依赖感官思考并由此得出结论的人不明白,人在动物之上,比动物优越,拥有更高层的生命,因为他不仅能思想事物的原因,还能思想神性,也能通过信和爱而与神性联结,以及接受由此而来的流注,并将所流入之物变成他自己的。因此,由于人对来自神性的这种流注的回应,人是有可能接受它的,而动物根本不能。
  ⑻这产生另一个错觉:实际活在人里面的,即所谓的灵魂,只是某种像空气或火焰样的东西;当人死去时,这种东西就会消散。此外还有一种错觉:灵魂要么在心脏,要么在脑部,要么在其它部位,它从那里掌控身体,好像这身体是一台机器。感官人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每一部分中,眼睛不是凭自己看见,耳朵不是凭自己听见,而是凭内在人。
  ⑼这是一感官错觉:光和热没有其它源头,只可能源于太阳或物质的火。感官不明白,含有聪明在里面的光和含有天堂之爱在里面的热是存在的,所有天使都沐浴在这光和热中。
  ⑽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人以为他凭自己活着,或生命被赋予他;在感官看来的确如此。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唯独神性凭自己拥有生命,因而唯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世上的生命只是接受它的形式(参看1954,2706,2886-2889,2893,3001,3318,3337,3338,3484,3742,3743,4151,4249,4318-4320,4417,4523,4524,4882节)。
  ⑾感官人误以为奸淫是可允许的,因为其感官使他认为婚姻的存在只是为了养育子女所需的秩序,只要不破坏这秩序,谁是孩子的父亲无关紧要。他还误以为婚姻状态与同某人发生性关系或淫乱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婚姻是被允许的。正因如此,他也相信,若非基督教界依据圣经来禁止,他娶数个妻子并不违反秩序。若被告知,天上的婚姻和地上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拥有任何婚姻之物在里面,除非他处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并且真正的婚姻绝无可能存在于一个丈夫和数个妻子之间,因而婚姻本身是神圣的,感官人就会弃绝这一切,视为毫无价值。
  ⑿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主的国或天堂类似地上的国,那里的喜乐和幸福在于比别人更伟大,因而比别人更有荣耀。因为感官人根本就不明白最小的就是最大的,为末的就是为首的是什么意思。这种人若被告知,在天堂或天使当中,喜乐在于为他人的福祉而服务,毫无功德或回报的想法,就会感到被迎头一击,仿佛这是悲哀的事。
  ⒀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善行值得赏赐,甚至为了自我而向人行善也是一种善行。
  ⒁这也是一种感官错觉,人唯信得救,信能存在于没有仁的人里面,死后保留下来的是信仰,而非生活。其它很多例子也一样。因此,当感官在人里面主导从神性获得启示的理性时,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并陷入黑暗。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在感官证据基础上的每一个结论都被视为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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