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5081

5081.“这两内臣

5081.“这两内臣”表它转离身体的这两种感官能力;也就是说,新的属世人转离这些。这从“内臣”的含义清楚可知,“内臣”,即此处的酒政和膳长,是指这两种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如前所述(5077,5078节)。相对于“主、王”所指的内层人,身体感官,即视觉、嗅觉、味觉和触觉也是服侍者,可以说是内臣或朝臣。因为它们服侍内层人,为它提供从可见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经验所收集到的证据,由此使它能变得聪明和智慧。因为人生来甚至没有任何知识,更不用说任何聪明或智慧了,他生来只有接受并被赋予这些的能力。这种接受和赋予通过两种不同的渠道实现,即内在渠道和外在渠道。来自神性之物经由内在渠道流入,来自世界之物经由外在渠道流入。这二者在人里面相遇,在这种情况下,人越允许自己从神性接受光,就越进入智慧。经由外在渠道流入之物通过身体感官流入;然而,它们并非自动流入,只是被内在人召唤出来作为一个层面服务于经由内在渠道从主或神性流入的属天和属灵之物。由此明显可知,身体感官就像内臣。一般来说,相对于内层事物,一切外层事物都是服侍者;相对于属灵人,整个属世人并不是别的。
  在原文,此处所用的词语表示服侍者、内臣、内侍或太监。在内义上它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与真理,如此处的情形。但具体来说,所指的是属世人的良善;如弥赛亚书:
  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不要讲说,耶和华必定将我从祂民中分别出来。太监也不要说,看哪,我是枯木。因为耶和华如此说,那些谨守我的安息日,拣选我所喜悦的事,持守我约的太监,我必使他们在我殿中,在我墙内有地方、有名号,比有儿女更美。我必赐他们永远的名,不能剪除。(以赛亚书56:3-5)
  此处“太监”表示属世人的良善,“外邦人”表示属世人的真理;因为主的教会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那些属外在教会的人是属世的;那些属内在教会的人是属灵的。那些属世,却处于良善的人就是“太监”,而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是“外邦人”;而且,由于真正的属灵人或内在人唯独在教会里面找到,所以“外邦人”也表示那些在教会之外(即外邦人),然而却照着他们的宗教信仰处于真理的人(2049,2593,2599,2600,2602,2603,2861,2863,3263节);“太监”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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