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5028.“他就把衣裳丢在我这里”表证据。这从“把他的衣裳丢在她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也就是说,“把他的衣裳丢在她那里”是一个证据,证明它曾靠近过(5019节)。“衣裳”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丢下衣裳”表示夺走最外层的真理(5008节)。它在此之所以表示证据或见证,证明它曾靠近过,是因为最外层的真理当被丢弃或夺走时,就为属世人提供了反对属灵人的证据。属世人似乎通过最外层的真理与属灵人结合,而实际上并未结合(参看5009节);原因在于,当属灵人解释这真理时,这二者之间缺乏任何相似性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前面(5008节)所引证的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
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也会说要向穷人、寡妇、孤儿行善;但属灵人却认为不可向邪恶,或自称贫穷,其实却很富有的穷人、寡妇或孤儿行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被这些纯粹的名称迷惑了。属灵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在圣言中,“穷人”、“寡妇”和“孤儿”表示那些灵性上如此的人。但属世人却认为要向字面上所称呼的穷人、寡妇和孤儿行善;圣言所指的就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他也不关心他们是恶的,还是善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何为属灵层面的穷人、寡妇和孤儿。由此明显可知,这最外层的真理,即要向穷人、寡妇、孤儿行善,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看似一样;但当加以解释时,这种相似性便不存在了。当缺乏任何相似性,这二者由此彼此分离时,最外层的真理作为证明属灵人曾靠近过的证据或见证而服务于属世人。因此,属世人会说谎反对不再拥有任何用来保护自己的事物的属灵人。所以,这个例子也有助于说明“衣裳”为何并以哪种方式表示证据或见证。
再举一例。属灵人也像属世人那样说,要向邻舍行善,又说每个人都是邻舍;然而,他却认为一个人成为邻舍的那个方面和程度不同于另一个人的;因恶人自称邻舍而向恶人行善,便是向邻舍行恶。在认同最外层的真理,即要向邻舍行善,以及每个人都是邻舍等真理方面,属世人与属灵人相结合。但属世人认为凡支持他的,就是邻舍,却不关心他是善的,还是恶的。由此也明显可知,就这个最外层的真理而言,这二者表面上结合在一起;然而,真正的结合并不存在;一解释这个真理,他们就会彼此分离。一旦他们分离,最外层的真理作为反对属灵人的证据,证明属灵人一直在拿它开玩笑而服务于属世人。其它例子(5008节)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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