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89.“儿女”表示他们所感知到的真理和良善,准确地说,“儿子”表示真理,“女儿”表示良善。这从先知书的许多经文清楚可知,因为在圣言中,如古时那样,教会孕育和生出的事物被称为“儿女或众子和众女”。如以赛亚书:
列族要来就你的光,列王要来就你升现的光辉。你举目四面观看;众人都聚集来到你这里;你的众子要从远方而来,你的众女要在你身边被看顾。那时,你必看见,一同归向他们,你的心又惊讶又宽畅。(以赛亚书60:3-5)
此处“众子”表示真理,“众女”表示良善。诗篇:
求你救拔我,救我脱离外族人的众子之手,他们的口说谎话。我们的儿子在年轻时好像树栽子长大,我们的女儿如同殿角石,是按殿宇的样式凿成的。(诗篇144:11-12)
“外族人的众子”表示伪真理,也就是虚假;“我们的儿子”表示关于真理的教义;“我们的女儿”表示关于良善的教义。以赛亚书:
我要对北方说,交出来!对南方说,不要扣留!将我的众子从远方带来,将我的众女从地极领回;要将瞎眼的民带出来,他们必有眼睛;将聋子带出来,他们必有耳朵。(以赛亚书43:6, 8)
此处“众子”表示真理;“众女”表示良善;“瞎眼的”表示那些将要看见真理的人;“聋子”表示那些将要服从真理的人。耶利米书:
从我们年轻以来,羞耻就吞噬了我们列祖所劳碌得来的羊群、牛群和儿女。(耶利米书3:24)
“儿女”表示真理和良善。
“孩子”和“儿子或众子”表示真理,这一点从以赛亚书明显看出来:
雅各必不再羞愧,他的脸也不再蜡白。因为他看见他的众子,就是我手的工作在他中间,他们必尊我的名为圣,必尊雅各的圣者为圣,必敬畏以色列的神。灵里游荡的,必得明白。(以赛亚书29:22-24)
“雅各的圣者,以色列的神”表示主;“众子”表示重生之人,他们将获得对良善和真理的理解,正如这些话所解释的。又: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因为孤独凄凉者的儿子比已婚妻子的儿子更多。(以赛亚书54:1)
“孤独凄凉者的儿子”表示初期教会或外邦人的教会所知的真理;“已婚妻子的儿子”表示犹太教会所知的真理。耶利米书:
我的帐棚荒废,我的绳索折断。我的儿子离我出去,不在了。(耶利米书10:20)
“儿子”表示真理。又:
他的众子必如往昔,他们的会众必坚立在我面前。(耶利米书30:20)
此处“众子”表示古教会所知的真理。撒迦利亚书:
锡安哪,我要激发你的众子,雅完哪,还有你的众子,我要使你如勇士的剑。(撒迦利亚书9:13)
此处“众子”表示爱的信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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