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属天的奥秘 #4874

4874.“他玛说,

4874.“他玛说,你的印”表同意的信物。这从“印”的含义清楚可知,“印”是指同意的信物。“印”之所以是同意的信物,是因为古时,法令通过一枚印章得到验证,因此严格来说,“印”表示对事情真相的验证本身和见证。他玛要他的印、带子和杖作为一只母山羊羔被送来的一种保证,只是后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他玛的这种要求含有一个奥秘;若没有内义,这个奥秘绝无可能为人所知。此奥秘是这样:一只母山羊羔表示属于纯正婚姻之物,因而表示一切内在之物,因为一切纯正之物同时也是某种内在之物。但就犹大而言,像这样的事物根本就不存在,因此从下文明显可知,他玛并未接受这只母山羊羔,取而代之的是取了一个能与“他玛”所表教会的内在结合的外在。印、带子和杖表示教会的外在;“印”表示同意本身,“带子”表示外在真理,“杖”表示这种真理的能力。此外,这些事物是确保与外在人或属世人结合的保证。
内在真理与某种外在事物,也就是与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的结合,由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来代表。但犹太民族的宗教表象与教会内在的结合,则由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来代表。此外,这正是这些结合的性质;要解释清楚它们的性质却不那么容易。然而,对天使和善灵来说,它们的性质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它在天堂之光中摆在他们面前。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奥秘可以说如在朗朗晴日下那样敞开,与它们在人看见所凭借的尘世之光中的表象迥然不同。简言之:建在雅各后代当中的代表与存在于古教会当中的代表并不完全一样。因为它们大部分很像希伯所建的教会,也就是所谓的希伯来教会中的代表。该教会有许多新的敬拜形式,如古教会闻所未闻的燔祭、献祭,以及其它敬拜形式。但教会的内在不是以与古教会的代表结合的方式来与这些代表结合的。他玛与犹大以尽丈夫弟兄本分为名如儿媳与公公那样的结合,以及犹大如与一个妓女那样与他玛的结合,在内义上就描述了教会的内在与犹太民族当中的代表结合,以及这些代表与这种内在结合的方式。关于希伯来教会,可参看前文(1238, 1241, 1327, 1343, 3031, 4516, 4517节);关于该教会的献祭在古教会并不存在(参看923, 1128, 1343, 2180, 28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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