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783.“安慰他”表基于圣言字义来解释。这从“安慰”的含义清楚可知,“安慰”是指以某种事的希望来减缓心灵的动荡不安(3610节),在此是指减缓对于被毁或丧失的良善与真理的不安或哀恸。由于这种哀恸只能通过基于圣言的解释来减缓,还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雅各的众子和众女,而他们表示那些陷入虚假与邪恶的人(4781, 4782节),故“安慰”表示基于字义的解释。因为字义包含总体观念,就像器皿,既能被真理充满,也能被虚假充满,因而能被赋予适合人自己的观点的任何解释。而且,它们因是总体观念,故相对其它观念来说,也是模糊的,只从内义而非其它任何源头拥有光明。事实上,内义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因为内义是适合天使的圣言;而字义存在于尘世之光中,因为字义是适合世人在进入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凭这光获得启示之前的圣言。由此明显可知,字义有助于将简单人引入内义。
人在阐述圣言时,会运用基于圣言字义并且迎合人自己观点的解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很明显:教义、甚至异端的各个种类都被这类解释证实。例如,关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信条就用主的这些话来证实: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有人便从这些话,以及其它经文断定,永生的获得唯独通过信,无需行为。一旦那些陷入这种信仰的人确信这一点,他们就不再注意主频繁所说关于爱祂,以及仁爱和行为的话了(1017, 2371, 3934节)。因此,他们不会注意以下约翰福音中的话: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他们若被告知,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没有人能信主,就会立刻以这样的解释来搪塞: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人生在罪中,所以无法凭自己行善,凡如此行的人必为自己邀功。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来确认这些解释,如凭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路加福音18:10-14)的说明,以及其它经文。尽管这些话根本不适用于他们所诉诸的解释。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会相信人人都能凭恩典被准许进入天堂,无论他过的是何种生活,因此死后与人同在的,不是生活,而是信仰。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然而,从圣言的灵义清楚可知,主怜悯每个人,因此,如果人能凭怜悯或恩典进入天堂,无论他过得是哪种生活,那么人人都会得救。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何为天堂,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仁爱。他们若知道仁爱里面有多少平安、喜乐和幸福,就会知道何为天堂;但这一切却向他们完全隐藏起来。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相信他们会与肉体一起复活,尽管要等到审判之日。他们也从照字义解释的圣言的许多经文来确认这一点,同时却根本不思考主所说关于富人和拉撒路的话(路加福音16:22-31节),或祂对犯人所说的话,即: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节),以及祂在其它时候所说的话。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若被告知,肉体不会复活,就会完全否认任何复活;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或不理解何为内在人。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没有人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死后内在人的生命,因为仁爱是内在人的属性。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是认为仁爱的行为唯独在于给予穷人,帮助困苦人。他们也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而事实上,仁爱的行为在于各自在自己的工作中,出于对公义与公平,并良善与真理的爱而行公义与公平。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除以确认其信条的经文外,在圣言中什么也看不见,因为他们没有内在视觉。事实上,那些没有对仁爱的情感之人只有一种外在视觉,或低级视觉;没有人能凭这种视觉看见高层事物,因为它们在他看来就像黑暗。因此,他们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因而利用基于字义的解释毁坏美好的草场,玷污神圣源泉,也就是圣言的清水,正如以西结书所说的:
你们吃光了美好的草场,剩下的草场,你们竟用蹄践踏了,还以为小事吗?你们喝清水,剩下的水,你们竟用蹄搅浑了。你们用角骶触,直到把一切虚弱的(绵羊)驱散到外面。(以西结书34: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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