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727.“来吧!我们将他杀了”表对关于主之神性人身的教义本质的毁灭。这从“杀”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他们想要杀的“约瑟”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尤指关于祂的神性人身的教导,从前面(4723节)可以看出,该教导是教义所教导的本质真理。众所周知,承认唯信的教会毁灭这本质真理;事实上,在他们当中,谁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他们岂不是厌恶地远离这个观念吗?然而,在古代的众教会,人们都相信将要到世上来的主是一个神性人,并且当被他们看到时,祂被称为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现在仅从以赛亚书引用这段经文:
在旷野有声音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在荒野修平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这些话论及主,并且施洗约翰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这一点从福音书(马太福音3:3;马可福音1:3;路加福音3:4;约翰福音1:23节)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一点同样从主自己的话清楚可知: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赐给祂了;审判在祂。人若对天上地上的权柄,以及审判稍有了解,就能看出,若非主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性,这些话毫无意义。
坚持唯信的信徒不可能知道是什么使人变新,也就是使他成圣,更不知道是什么使主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他们对爱与仁一无所知,而正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使人变新,使他成圣。神性之爱本身使主变成神性。因为爱构成一个人的真正存在,因而是他所过生活的根,或就是他的生活。神性之爱把人塑造成它自己的形像,正如人的灵魂,也就是人的内在和本质自我,可以说将身体创造或塑造成它自己的一个形像;以致它通过身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思维行动并拥有感觉。这时,身体可以说是结果,灵魂可以说是拥有目的在它里面的原因;因此,灵魂是身体中的全部,犹如含有目的的原因是结果中的全部。神性之爱的灵魂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主的情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祂的人身一旦被荣耀,就是神性,不可能是别的什么。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主得荣耀后的人身等同于一个世人的人身之人犯了何等大的错误!事实上,这人身就是神性;在天堂,一切智慧、一切聪明,以及一切光都从祂神性人身发出。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圣的;并非从神性发出的神圣并不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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