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720.“那人说,他们已经离开这里,我听见他们说,我们往多坍去”表他们从教义的总体方面转向教义的具体细节。这从“离开”、“示剑”和“多坍”的含义清楚可知:“离开”是指前往;“示剑”,就是他们所离开的地方,是指教义的总体方面(4707, 4716节);“多坍”是指教义的具体细节。“多坍”是指教义的具体细节,这一层意义无法轻易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明,因为它只在列王纪下(6:13)被提及过;在那里,经上讲述了亚兰王派战车、马兵和大军到多坍去捉拿以利沙,他们受到击打,眼目昏迷,被以利沙领到了撒玛利亚。
由于圣言的一切历史细节都是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所以这段历史也是如此。“亚兰王”代表拥有对真理的认知之人(1232, 1234, 3249, 3664, 3680, 4112节);此处在反面意义上代表那些拥有与真理无关的认知之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762节)。“多坍”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亚兰王派出的战车、马兵和大军”表示教义的虚假。“少年人所看见的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教导的良善与真理(2762节)。那些被亚兰王派到那里的人受到击打而眼目“昏迷”表示彻底的虚假或虚假本身(2383节)。“他们被以利沙领到撒玛利亚”,在那里,他们的眼目开了,表示通过圣言所给予的教导。这类事物就暗含在这段历史中,其中:“多坍”,就是以利沙所在的地方,表示取自圣言、关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事物。本节历史细节的含义差不多也是这样,因为教义的具体细节并非别的东西。然而,此处表示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从信开始的教会,这种教会如此从一开始就将信与仁分离。此后所制定的一切教义都带有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的意味。因此,这些教义就是作为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的虚假。
每个教会一开始都只知道教义的总体方面,因为那时它处于简单的状态,可以说处于童年期。但随着时间推移,它又添加了具体细节;这些具体细节部分是对总体的确认,部分是与总体并不冲突的增添物,以及解决明显矛盾,但避免违犯常识的解释。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所有具体细节都属于虚假原则,因为无论哪种教义,其一切事物都像一个社群里的各个成员那样相互关联,并如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那样彼此联结,承认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为它们的父。由此明显可知,当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是虚假时,一切事物都带有虚假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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