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674.“约瑟将他们的恶行报给他们的父亲”表这些人的性质由此变得显而易见。这从“约瑟”的代表,以及“父亲”和“恶行”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是指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或神性真理(4286, 4675节);“父亲”是指良善(3703, 3704节),在此是指古教会的良善,由“雅各”来代表,这从本章末尾可以看出来;“恶行”是指“约瑟的兄弟们”所表之人的过错和瑕疵,“约瑟的兄弟们”表示远离良善与真理的教会成员,如前所述(4671节)。由此可见这些话在最近似内义上表示什么,即:当从古教会的良善来看待它们时,约瑟的兄弟们所表示的过错和瑕疵被神性真理暴露出来或变得显而易见;或也可说,这些人的性质因这真理而变得显而易见。
关于这些事,情况是这样:教会,也就是教会里的人之虚假和邪恶之所以没有被他们看到,是因为人无法从虚假看见虚假,也无法从邪恶看见邪恶。事实上,虚假原则完全使真理变暗,邪恶生活则扑灭它们。虚假原则和邪恶生活这二者造成一种表象,即:虚假看似真理,真理看似虚假;良善看似邪恶,邪恶看似良善。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大量经验明显看出来。但在天堂,教会或教会成员看上去完全不同;因为天堂里有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神性真理在天堂就是光。这些人的性质在这光中变得显而易见,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或灵都在某个社群,要么在天使社群,要么在魔鬼社群。他的思维在那里,而他的言行则在彼此有各种来往的世人当中。
教会成员的性质因神性真理,或在神性之光中变得显而易见。其进一步的证据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刚从尘世来的恶灵在将自己投入地狱之前,比谁都渴望被接入天堂。他们以为进天堂只不过是被接纳的问题;任何人,无论他的品质如何,都能凭恩典被准许进入天堂。他们有时被告知,主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他们若觉得自己能留在那里,就能被准许进入。其中有些人甚至被提入位于天堂入口处的第一批社群。可当这些人到了那里时,他们开始感到痛苦,几乎窒息,因为他们思维和意愿的生命感受到沉重的压力和苦恼:其思维的生命由虚假原则构成,其意愿的生命由他们在世上所过的邪恶生活构成。当在那里的光中看自己时,他们发现自己就像魔鬼,有的像死尸,有的像怪物。因此,他们从该社群一头栽下去,从它的光进入地狱般的迷雾,在那里恢复以前的呼吸,并幻想自己看上去不像恶灵。他们以这种方式逐渐认识自己的本质。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这种解释,即:这些人的性质由此,即由于神性真理而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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