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4434.“示剑的灵魂系恋雅各的女儿底拿”表与它结合的倾向。这从“灵魂系恋”的含义清楚可知,“灵魂系恋”是指一种倾向。显然,所指的是一种结合的倾向,因为就内义而言,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涉及属灵的结合,也就是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内义而言,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之所以涉及这种结合,是因为婚姻之爱起源于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婚姻(2618, 2727-2729, 2737, 2803, 3132节)。因此,在圣言中,“淫行或奸淫”(act of adultery)表示对良善的玷污,“邪淫或卖淫”(whoredom)表示对真理的歪曲(2466, 2729, 2750, 3399节)。由此可见,本章所提到的关于示剑和底拿的一切细节在内义上无非表示“示剑”所代表的真理与“底拿”所代表的对真理的情感的结合;因此“示剑的灵魂系恋底拿”这句话表示与这种情感结合的倾向。
由于这一整章所论述的主题是示剑对底拿的爱情,以及他如何想办法娶她为妻,还由于涉及婚姻之爱的事物表示属灵的结合,所以我要从圣言证实,婚姻和涉及婚姻的事物并没有别的意思。启示录:
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又: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七位天使中有一位来同我说话,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我在灵里被那天使带到一座又大又高的山上,他将那大城,就是由神那里从天而降的圣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2,9-10)
很明显,在上述经文中,涉及订婚和婚姻的话无非表示主与教会的结合,该结合通过真理与良善实现。因为“圣城”和“新耶路撒冷”无非表示教会。“城”表示教会的真理(参看402, 2268, 2449, 2451, 2712, 2943, 3216节),“耶路撒冷”表示属灵教会(402, 2117, 3654节)。
玛拉基书:
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的圣洁,因为他恋慕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的妻之间作见证,你以诡诈待她。(玛拉基书2:11,14)
“恋慕并娶了外邦神的女子”表示将人的自我与虚假,而非真理,也就是“幼年的妻”结合。
以西结书:
你拿你为我所生的儿女献给它们吞噬。你这淫行还算小吗?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厌弃丈夫和儿女;你正是你姐妹的姐妹,厌弃丈夫和儿女。(以西结书16:20, 45)
此处论述的是耶路撒冷的可憎之事,由于它们是邪恶与虚假的产物,故这一章通过与婚姻直接对立的那类事,也就是奸淫和淫行来描述这可憎之事。“她们所厌弃的丈夫”是指良善,“儿子”是指真理,“女儿”是指对这些真理的情感。
以赛亚书: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啊,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发声歌唱,扬声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已结婚者的儿女更多。你不再记念你寡居的羞辱,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耶和华召你,如召被离弃灵里忧伤的妇女,就是幼年所娶被弃的妻。这是你神所说的。你所有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你的儿女必大享平安。(以赛亚书54:1,4-6,13)
由于“结婚”表示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故明显可知“丈夫和妻子”、“儿女”、“寡居的”、“被弃”、“生养”、“产难”、“凄凉独居”、“不怀孕”分别表示什么;因为这些事物涉及婚姻。至于这些说法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这在解释部分已多次说明。
同一先知书: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你必不再称为撇弃的;你的地也必称为已结婚的,因为耶和华喜悦你,你的地将要婚嫁。因为少年人怎样娶处女,你的众子也要照样娶你;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62:1,4-5)
人若不了解圣言的内义,可能会以为圣言中的这类形像描述纯粹是打比方,和日常对话所用的许多比方一样,并且这就是为何将教会比作女儿、童女或处女、妻子,因而将信与仁的事物比作涉及婚姻事物的原因。但在圣言中,一切事物都是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是真实的对应;因为圣言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并因从天上降下来,故就其源头而言,就是属于字义的一切事物所对应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正因如此,涉及天上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事物落入与它们相对应的事物,因而落入涉及地上婚姻的事物。
也正因如此,主将天国,也就是祂在天上的国和在地上的国,即教会比作一个人,即“为他儿子摆设婚筵,请许多人来赴席”的王(马太福音22:2-14);还比作“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的童女”(马太福音25:1-13)。主同样称那些属教会的人为“婚礼之子”: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岂能哀恸呢?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马太福音9:15)
由于同样的原因,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情感被称为“新郎和新妇的欢喜快乐”,因为天上的喜乐就出自这些情感,并居于它们里面。如以赛亚书:
你的众子要娶你;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耶和华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62:5)
耶利米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的声音,说,你们要称谢耶和华,因耶和华本为善。(耶利米书33:11)
同一先知书:
那时,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16:9;25:10)
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中间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启示录18:23).
由于地上的婚姻通过真正的婚姻之爱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相对应,故在圣言中,涉及订婚和婚姻的律法完全对应于天上婚姻的属灵律法,如男人只能娶一位妻子的律法(马可福音10:2-8;路加福音16:18);因为天上婚姻的情形乃是这样:良善只能与自己的真理结合,真理只能与自己的良善结合。良善若不与自己的真理,而是与其它真理结合,根本就无法被凝聚起来,而是会四分五裂,从而灭亡。在属灵教会,妻子代表良善,男人代表真理;而在属天教会,丈夫代表良善,妻子代表真理;这是一个奥秘,即:他们不仅代表这些事物,还在其一切实际活动中与它们相对应。
此外,旧约中涉及婚姻的律法以同样的方式对应于天上婚姻的律法,如出埃及记(21:7-11;22:16,17;34:16)、民数记(36:6)和申命记(7:3, 4;22:28,29)的律法,以及亲密程度的禁令(利未记18:6-20)。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些将在别处分别予以论述。婚姻的程度和律法起源于真理与良善的律法,也就是属于天上婚姻并与其相关的律法;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以西结书:
祭司利未人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家之种的处女,或为祭司遗留的寡妇的寡妇。(以西结书44:22)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圣城新耶路撒冷和天上的迦南;显然,这些就是主的国度及其教会。因此,“利未人”不是指利未人,“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也不是指寡妇和被休的妇人,而是指它们与之相对应的那类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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